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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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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单位一名职工前几年应征入伍,后又在部队提干,企业这些年一直在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发放优待金。目前,这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快要到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是应通知其本人续签劳动合同,还是应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停发优待金?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2006年10月,刘某进入某服装印花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10月,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的社会保险费未予补缴。刘某于2008年11月得知此事后,要求单位为其补缴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与刘某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单位2009年1月和7月,分两次为其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后公司仅于2009年1月为其补缴2006  相似文献   

3.
<正>问:2011年9月,郑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一直按规定为郑某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2013年7月,公司在确定岗位工资时,郑某感到公司的办法不公平、不合理,并与车间主任发生矛盾,一怒之下,郑某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后,郑某一时没有找到工作,处于失业状态。2013年10月,郑某得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于是,郑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相似文献   

4.
问:刘某于2011年3月到某用人单位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合同第九条约定:"乙方的月工资为880元,社会保险费补贴300元(含甲方应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补贴由乙方领取,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刘某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后,并未向当地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请问,该合同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刘某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企业是否应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5.
<正>问:小李到某公司工作一年。今年8月1日,小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刚好期满,该公司通知小李就此终止合同不再续订。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小李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小李就去找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公司给予补缴。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领导告诉小李,"我们公司有规定,职工在我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后,才给予缴纳社会保险,你工作才刚满一年,而我们又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啦,所以你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范围,因此,不存在补缴的问题。"请问,公司的这个规定对吗?  相似文献   

6.
段某2007年7月入职哈尔滨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双方签订期限自2007年7月3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岗位安全员,工资3000元/月。办理入职手续时,物业公司得知段某原工作单位系国有并轨改制企业,且原单位仍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经与段某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段某的社会保险关系不转出,社会保险费仍在原单位缴纳,物业公司在段某的正常工资收入外,  相似文献   

7.
正【案例】:何某于1952年10月出生,2003年到某公司上班,双方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双方于2009年7月1日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六条以填空式的方法,对社会保险进行了约定,内容为:乙方(何某)同意甲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与工资一起发放。2013年3月,何某以到达退休年龄为由,要求公司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公司告知何某不符合退休条件,同时通知其不要再到公司上班。由此,双方发生争议。何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根据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规定,按照其每工作一年赔偿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年度职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 某网络公司是专门从事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和设备维修的公司,招用20多名员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每月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因员工流动性较大,有的甚至不辞而别,于是公司采用瞒报员工人数,不给销售和维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降低人工成本,以此弥补员工跳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劳动保障部门在社会保险费稽查中,发现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确认该公司少缴社会保险费10万元.据此,劳动保障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告知当事人,如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王某原系甲公司员工,2008年1月1日,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同年12月,王某以家里有事为由书面提出辞职,经办理相关手续后离开。之后,王某以甲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申请仲裁,要求裁决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工作期间未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其申请称,甲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导致其辞职的主要原因,只是因害怕写明原因后,公司不同意其辞职也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才将辞职原因写成家里有事,但甲公司侵犯其权益是事实,且劳动关系已解除,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工作期间未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0.
一、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措施内涵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措施是指单位和员工约定劳动合同暂时中止履行,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不计算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单位和个人停止缴纳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但要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计算缴费年限.一般3年为一个协议期,连续2个协议期后单位和个人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1.
申诉人何某原系江苏省靖江市某乡供销社(以下简称供销社)工人.1996年9月,何某与供销社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1997年9月,双方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资产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何某承包供销社南货商场门市部土产柜组,按期足额缴纳承包款.第一年的承包款21000元,何某已缴清.第二年承包期间,何某以供销社欠其股金为由,未按时足额缴纳.至1999年7月,何某尚欠供销社承包款4140.37元.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简介■何某1952年10月出生,2003年到某公司上班,双方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双方于2009年7月1日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第六条以填空式的方法,对社会保险进行了约定,内容为:乙方同意甲方将社会保险费与工资一起发放。2013年3月,何某以到达退休年龄为由,要求公司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公司告知何某不符合退休条件,同时通知其不要再到公司上班。由此,双方发生争议,何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简介何某于2013年7月申请仲裁,称其于2010年1月进入某劳务派遣公司,双方签订期限为2010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14日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该劳务派遣公司先后将何某派遣至两家用工单位。2013年1月,该劳务派遣公司提出与何某续签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提出将何某派遣至第三家用工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 某棉纺集团现有职工3246人,先后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2001年9月5日,集团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并于9月29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规定:"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费.工会有权监督,并向职工定期公开".集团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按规定扣除了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但没有及时上缴职工已由企业扣除部分和企业应缴的社保费.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2005年3月,某机械企业被法院宣布破产后,该企业原人力资源部主任李某遂被破产清算组聘用,主要任务是帮助其处理资产清算、分流安置职工、清偿拖欠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事务,每月按600元的标准领取生活费。经过3年多,破产清算工作已接近尾声,准备于近期发布破产终结公告,李某也于2008年4月被破产清算组解聘。5月,李某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发放的工资待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破产清算组补缴其被聘用后的社会保险费,补发与社会平均工资间的工资差额、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待遇,并请求仲裁委在该企业破产终结前裁决。  相似文献   

16.
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  相似文献   

17.
花磊 《中国劳动》2012,(8):51-52
案情简介陈某系上海市城镇户籍人员。2009年起,陈某开始为某传媒文化公司从事报刊运送工作,公司未与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周一、三、五,陈某根据公司的安排将报刊送至各个销售点。2011年11月,陈某偶然发现,公司从未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费,遂向公司提出,要求缴纳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公司却拿出一份承包协议,称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双方建立的是承包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公司无义务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就此发生争议,陈某只得诉诸仲裁。仲裁委经审理后查明,陈某在为公司从事报刊运输的过程中,公司对陈某运送报刊的时间、地点  相似文献   

18.
咨询台     
企业可以不为"停薪留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吗?"停薪留职"期间的职工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企业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停薪留职"为由,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不对的。所谓"停薪留职",实际上是劳动合同的中止。所谓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暂时停止履行,对于劳动合同的中止,《劳动法》未作出规定。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停薪留职"的规定,原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理由是: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刘某系某企业硫化车间三班班长,因妻子多病,家境一直比较困难,为此,刘某几乎每年都接受企业对他一定的救济.2000年底,刘某所在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要求每一名职工入股3千股(每股1.5元)、班长5千股、中层干部1万股.刘某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入股.厂方于是免去了刘某的班长职务.此后,厂方又要求刘某按普通职工的标准入股,刘某仍然拒绝.于是,厂方以刘某不遵守厂规厂纪为由,通知刘某"不缴纳股金就不要上班了".2001年5月企业还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车间停止其工作,财务部停发其工资,劳资部停止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20.
<正>案情简介赵先生是某市某公司员工,2006年7月入职,月平均工资4500元。从入职以来,公司均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06年的810元逐步调整到2012年的1500元,尽管赵先生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求按照其全额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但公司一直不予理会。2012年3月中旬,赵先生以公司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随后,赵先生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依法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则抗辩称,社会保险费由公司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由公司向该市社会保险中心缴纳。多年来,公司全部按照社平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市社会保险中心从未要求其整改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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