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商谈伦理学,指出交往行动实质上是主体之间以语言为媒介的商谈(对话)关系。商谈是其核心概念,普遍化原则和话语原则是其两大原则,认知主义和程序主义是其基本特征。通过商谈伦理学的建构,完成了他的交往理论的论证过程,把理论层面的交往理性扩展到实践层面的交往理性,并将商谈伦理学作为交往行为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构成批判的社会理论的规范基础。  相似文献   

2.
在多元化背景下,如何寻求公平的立法以输出分配正义、建立集体价值共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哈贝马斯从交往理性入手,通过商谈法律理论为立法公平找到了正当性基础。因循哈贝马斯的理论,完善我国立法商谈机制,就应当树立主体际的立法观念,保障公民政治参与权,以合理化目标规范商谈程序。  相似文献   

3.
论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哈贝马斯(JurgenHabermas,1929─)所建构的交往理论在西方人文社会科学诸领域产生很大的影响,商谈伦理学(Diskursethik)在其交往理论体系中,占据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要地位:从理论上讲,哈贝马斯试图通过商谈伦理学的建构完成他的以理性为基础、视语言为主体间相互理解的中介和交往行为相互协调的机制的交往理论的理论论证过程;从实践上讲,哈贝马斯试图以商谈伦理学的建立,将理论的交往理性扩充到实践的交往理性,完成他在哲学上所进行的“范式转换”。它无疑为走出传统伦理学的困境提供了可供选择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哈贝马斯与康德、黑格尔的伦理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康德与黑格尔伦理学分别代表着近代伦理学的两个不同方向。哈贝马斯更多地属于康德伦理学传统。商谈伦理学放弃了康德两个王国的学说,克服了康德的内在的、独白式伦理观点,将普遍化原则与论证原则相结合,因而在哈贝马斯看来,黑格尔对康德伦理学的形式主义、抽象普遍主义,应当的软弱以及信念恐怖主义的批判并不适于商谈伦理学。但商谈伦理学与康德伦理学却同样面临实践有效性的难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法治实践中出现的协商行政规则制定案例和事件,表明协商行政规则制定在我国悄然兴起。从哈贝马斯法律商谈理论视角对协商行政规则制定进行法理分析,协商行政规则制定的法律实践以交往行动理论作为理论前提,并以交往理性原则作为理论基础。协商行政规则制定法律实践中面临着参与者的角色和地位严重失衡、参与主体的沟通程度严重不足、制定过程缺乏程序正当性和合理性、各个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合意的实践难度巨大等法律挑战。应对协商行政规则制定法律挑战的解决出路,需要着重强调协商作为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一种协调机制,关注协商参与者的资格问题,重视协商行政规则制定作为法律媒介承担的双重使命,坚持协商行政规则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平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罗尔斯与哈贝马斯都深受康德的实践理性观念影响,试图通过契约程序或理想商谈情境去阐发被康德认为是体现了实践理性本身要求的绝对命令程序,来为理性的公共运用确立一个规范框架.他们在关于正义观念的辩护问题上的著名论争,实质是对于何种程序设置才能合理地反映一种不偏不倚的道德观点的分歧.哈贝马斯认为必须在理想商谈条件下经由公民平等讨论后在相同的公共理由之上形成的共识,才具有道德规范性;罗尔斯认为,在其对正义观念的辩护中,原初代表的“独白式”慎思并不必然会阻碍对不偏不倚道德观点的体现;并且公民基于各自的理由在正义观念上达成重叠共识,是合理多元条件下面向公民的完整统一的实践理性为正义观念作辩护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没有"主体间性"就没有"规则"--论哈贝马斯的规则观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尤根·哈贝马斯的规则观涉及三个理论问题:遵守规则的条件、规则意识的产生和规则正当性的辩护.他把主体间性看作是解决这三个问题的关键:离开了主体间性,就无法知道某人是不是在遵守一条规则;离开了主体间性,就既不能形成"规则意识",也不能从"规则意识"中发展出"原则意识"、分化出"价值意识".离开了主体间性,更无法为规则的正当性提供辩护.哈贝马斯之所以关注规则概念,是因为他关注这样三个实践问题:"区别于自然现象的社会现象的研究何以可能?"、"现代社会中真正自由的人格何以可能?"、"现代社会制度的合法性辩护何以可能?".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哈贝马斯用他的交往理性概念来扬弃康德的实践理性概念.把康德关于"无规则即是无理性"的观点和哈贝马斯的"没有主体间性就没有规则"的观点综合起来,可以得出"没有主体间性就没有理性"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哈贝马斯对商谈伦理原则的践行即是如何达到商谈伦理的普遍化以及对现实道路的探索,以秉承启蒙理性的精神。交往理性的现实指向就是商谈伦理与普遍共识,使主体能在没有任何强制和任何约束的环境下进行诚实的交往与对话,以达至相互理解,这是哈贝马斯商谈伦理的宗旨。这种重构的商谈伦理学秉持着两个基本原则,即可普遍化原则和话语伦理学原则,通过商谈伦理所达成的道德共识中,交往理性实现了多元声音中的统一性,从而使道德乌托邦得以可能。  相似文献   

9.
哈贝马斯对康德伦理学的继承和超越体现在三方面:首先,从理性到交往理性.他们都在理性的基础上建立道德的普遍性原则,但康德的理性是个体理性,而哈贝马斯则在语言哲学的范式里建立了交往理性.其次,从主体性到交互主体性.这突出体现在"自我同一性"问题上.在哈贝马斯那里,自我同一性已不再是康德式的孤独主体的自我反思关系,而是主体间的彼此承认和相互认同关系.再次,从先验性到程序性.康德用先验性的理性来证明道德的普遍性.哈贝马斯认为,理性是任何商谈、论证都必须满足的合理程序,是一个程序性的概念.  相似文献   

10.
面对法治这一法哲学的核心概念,拉兹与哈贝马斯的研究路径各有千秋。拉兹以实践理性为法治的理性论基础,秉承传统分析实证主义的形式法治观,并引入法律权威概念来阐明合法性问题。哈贝马斯则以交往理性为理性论基础,在批判形式法治观基础上提出了程序主义法治观,认为只有经过特殊的民主立法程序,法律才具有合法性。  相似文献   

11.
法律与道德——法律合法性的三种论证路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时至近代,法律的合法性问题日益凸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论证法律的合法性问题的过程中居于核心的地位。一般而言,对法律合法性的证明主要有两种路径:其一认为法律的合法性植根于道德的合理性,法律与道德是一种模仿关系;其二主张法律与道德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法律的合法性或者在于法律的合法律性,或者在于国家强制。但哈贝马斯认为法律与道德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的关系,所以法律的合法性应该从基于商谈伦理学的程序主义角度进行论证,从而实现了对传统论证方法的超越。  相似文献   

12.
哈贝马斯指出:"从康德开始,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一直就存在着一种哲学的反话语,从反面揭示了作为现代性原则的主体性。"在哈贝马斯看来,无论海德格尔还是福柯,他们对主体性理性的批判都没有从根本上超出黑格尔划定的圈子,即都是在主体性的原则下对主体性作一种形而上的整体性批判。要突破传统"理性主义"的窠臼,必然以具有"言语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取代"认知主体",也就是以"主体间性"取代"主体性",哲学才能真正从"意识哲学范式"走向"交往范式",传统理性主义的危机才能彻底终结。通过"交往理性",哈贝马斯实现了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理性主义范式的转换,摆脱了传统"意识哲学"的危机,解放了韦伯工具理性的"铁笼"困境。然而以语言为中介的"主体间"达成"共识"的同时在一定意义上却忘记"交往理性"的初衷。而"话语权力的平等不是哲学可以用‘应是’就可以实现的,它与文化、政治、经济交融在一起,而使现代性问题更加复杂"。  相似文献   

13.
道德与法律关系是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论争的焦点问题。在批判和吸纳众多思想家理论精髓的基础之上,哈贝马斯试图重塑道德与法律关系。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重塑,归根结底是为了论证正当的法律如何才有可能这一深层次的核心问题。围绕道德与法律关系的论争,很大程度上源于对"法律是什么"的不同理解,同时在实践层面彰显出来。遵循从功能和规范层面进而深入实践层面的脉络,本文探讨和梳理哈贝马斯如何重新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审视他对法律正当性问题的解决路向,进而评价其理论优势及理论缺失之所在。  相似文献   

14.
从古典社会契约论到罗尔斯,合法性理论转向了对程序正义的探讨,而哈贝马斯在扬弃了罗尔斯的程序正义的基础上阐发了自己的交往行为理论,建构起通过交谈、对话和协商达成共识的程序正义。我们以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视角,为五四宪法对新中国政治合法性的证成提供了论证思路。  相似文献   

15.
面对技术理性统治所带来的西方社会的合法化危机,哈贝马斯在其商谈政治观的理论框架下提出了商谈共识的理论思想,试图为解决价值多元社会的发展困境提供一个可行的路径。哈贝马斯的商谈共识在哲学认知论、政治哲学论以及政治实践论三个层次上表现为不同的理论形式。把握商谈共识论的理论形式,可以为建构政治共识论的一般性理论形式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16.
哈贝马斯现代性视野的确立,与他对现代性问题意识的反思和对现代性之反面话语的批判密切相关。一方面,哈贝马斯分析了黑格尔现代性自我奠基理论的严重失误,另一方面,哈贝马斯又对尼采之后的两种现代性批判话语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与批判。哈贝马斯发现现代性哲学话语出现所谓“穷竭症候”的原因在于,它陷入了意识哲学范式不能自拔,从主体中心化的理性出发不可能真正实现对中心化主体的突破和超越。因此,范式转换、理性重诠是现代性重建的根本与基础。  相似文献   

17.
当代学术界对麦金太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和他的道德哲学,而较少关注他对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批判。实际上麦金太尔的政治合法性思想植根于亚里士多德传统,在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关于现代国家道德层面上的政治合法性争论的背景下,麦金太尔探讨政治合法性问题时独树一帜,而他对现代政治所持的批判立场也极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生活世界是哈贝马斯确保交往行为者们达成相互理解的背景假设,在形式语用学和交往行为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目前关于哈氏生活世界理论的研究存在一个明显的谱系学认识误区,即认为他的思想渊源仅限于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而无关其他。实际上,将思辨的欧陆哲学与分析的英美哲学融入一炉的哈氏思想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他的综合性,生活世界的谱系正体现了这一特点。哈氏生活世界理论的思想源泉来自以下五个方面: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现象学社会学的生活世界理论;涂尔干的集体意识理论;米德的自我理论;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