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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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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绑架罪是单行为犯,故建立在复行为犯学说基础上的索取财物及是否存在近亲属般切身忧虑者,都不是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只要当场劫持人质,无论是索要财物还是提出不法要求,都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当场劫持人质行为对人质的人身安全侵害可能性比典型的绑架罪要轻。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还体现在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效应,即群众所产生的恐惧心理。  相似文献   

2.
抢劫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含义应扩大理解为行为人具有永久性或者暂时性剥夺他人财产权的故意;其暴力的对象应包括在劫案现场的所有人,暴力的程度须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暴力的作用应是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使被害人处于不敢或不能反抗的状态,暴力的目的是为了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当场"是抢劫罪的时间、空间、人物特征,当场的内容由当时、当地、当面三个要素构成;抢劫对象财物应既包括有体物、无体物,也包括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3.
绑架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重要个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多发犯罪。在绑架罪的构成、认定及处罚等诸多方面,历来存在多种观点的聚讼,其中许多争点至今仍未有定论。鉴于绑架罪司法适用的重要性和法条设计的特殊性,有必要对这一罪名进行全面、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以手段行为强度的大小区分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忽略了强迫交易罪的交易性,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以给付的对价合理与否来区分两罪忽略了强迫交易罪的强迫性,也与抢劫罪的手段特征相悖;认为两罪共存的观点,可能导致重刑主义的出现和强迫交易罪的虚置化。只有综合判断标准的区分方法才能克服这些弊端,为两罪寻找出清晰、合理的界限,实现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的平衡。《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交易罪的修正,使两罪出现不可能交叉的绝缘部分,在讨论两罪的界限时无需对其进行考虑。  相似文献   

5.
绑架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从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刑法的协调性和罪刑均衡原则的角度出发 ,认为已满 14周岁未满 16周岁人应纳入刑法调整的视野 ;勒赎型的绑架罪应以取得财物为既遂标准 ;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 ,是构成非法拘禁罪 ,还是定绑架罪 ,应从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的性质和主观上的故意内容综合分析判断  相似文献   

6.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9条之规定,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就“转化型抢劫罪”中的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既遂与未遂标准等进行刑法理论与实践上的界定。  相似文献   

7.
转化型抢劫罪是抢劫的一种特殊类型.我国刑法将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规定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虽有不尽完善之处,但在未修改前,只能理解为是指构成犯罪的情形.作为转化型抢劫罪客观条件的"当场",是指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现场,或者刚一逃离现场即被人发现和追捕的过程中.转化型抢劫罪的既未遂,应以最终是否取得财物为标准.  相似文献   

8.
绑架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第三人的自决权。立足于这一视角,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复合行为而非单一行为,其犯罪方法除了暴力、胁迫、麻醉外,还包括其他手段。本罪的成立不要求“以将被害人劫离原处所”为要件。  相似文献   

9.
如何正确理解与界定抢劫罪8种加重处罚情节,是理论和实务界争论的热点问题。笔者认为,要正确界定抢劫罪的8种加重情节,关键是要对这些法定情节进行实质把握,而不能仅从形式上理解,也就是说离不开对刑法为什么将这8种情节作为特殊保护对象问题的追问,即刑法为什么要将这8种情节作为加重处罚的条件。舍此,将很难对这些情节作出正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0.
抢劫是一种多发且性质十分严重的暴力性犯罪。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它侵犯的法益既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又包括他人的人身权。暴力是抢劫的主要实现路径之一,其表现形式多样。通过探讨暴力的特征、分析暴力的程度标准及其认定、探索暴力与获取财物的关系准确把握抢劫罪中暴力的性质与特点。  相似文献   

11.
转化抢劫罪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在立法技术方面,转化抢劫罪属于法律拟制,二者在罪质方面具有同一性。因此,成立转化抢劫罪必须具备:一是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二是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三是主观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是指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现场以及其行为"延长线"所涵盖的场所。  相似文献   

12.
绑架罪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其较高的法定刑设置而在于既遂标准的界定。视绑架罪为目的犯,认为只要行为人具有索取财物等不法意图下的控制人质的行为就既遂的观点,必然导致绑架罪的法定刑过高,以及不能合理地解决绑架罪的未遂、中止等一系列问题,而《刑法修正案七》的修改也将是治标不治本。从法条的应有含义、绑架罪的历史沿革、绑架罪的法定刑设置,尤其从刑罚的根据可以得知,只有当行为人实施了绑架他人(或偷盗婴幼儿),并向第三方提出不法要求(包括索取财物)时,绑架罪才既遂。  相似文献   

13.
绑架罪(俗称绑票,又称掳人勒赎)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它不仅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甚至危及生命安全,而且对他人的财产权利构成严重的威胁。然而,现行刑法所规定的绑采罪无论是在刑事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诸多争论和问题。通过对其中一些问题的探讨,以加深对绑架罪的认识。  相似文献   

14.
强迫交易罪是刑法修订后新增的罪名。由于立法的粗疏,造成本罪和它罪在认定上的困难。就有关认定本罪及本罪和抢劫罪的区别结合案例作了阐述,并作了法理分析。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认为绑架罪的犯罪客体仅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在客观方面应是单一行为,即绑架行为;"人质型绑架罪"的犯罪目的是指除以勒索财物或者出卖为目的以外的获取其它非法利益的目的。现行绑架罪的立法不够完善,例如对绑架罪的配刑重于杀人罪的配型以及对死刑的规定等,都须考虑修订.  相似文献   

16.
我国关于事后抢劫罪的立法规定不仅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嬗变过程,而且与他国规定存在着诸多差异.由于法律语言的局限性和立法技术落后等方面的原因,现行事后抢劫罪之规定在理论与实践上产生了种种分歧.笔者认为认定事后抢劫罪应着重掌握构成本罪的三个基本条件,克服三大疑难点.  相似文献   

17.
关于事后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及依据怎样的标准进行区分,在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事后抢劫罪的目的以及罪刑相适应的要求,在我国应当承认事后抢劫存在既未遂形态;在既未遂的区分标准上,应当借鉴日本的理论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解释论中予以完善,以行为人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遂并且也没有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作为认定本罪的未遂形态的具体标准。  相似文献   

18.
在追踪调查60例绑架案件和分析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犯罪信息库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讨论绑架被害人的被害性、被害预防主体的行为与措施,加害人的心理特点等相关因素的相互影响,提出了绑架被害的控制条件与被害预防的关系以及解救人质行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9.
论绑架罪的实行行为--兼谈绑架罪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绑架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而不是复杂行为,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行为只是帮助行为,不是出于勒索财物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应当对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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