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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错案追究制"是我国正在进行的审判方式改革中出现的一项旨在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确保办案质量的重要措施.但实践中出现的最根本的问题是对错案责任追究的一些理论问题尚未明晰:如错案的标准问题,错案追究制的范围、对象、程序等,科学规范的错案责任追究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因此,在实践中错案责任追究还具有很大的不可操作性,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尽快完善和规范.  相似文献   

2.
法官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然而在实践中为了实现司法公正,片面地加重了法官的司法责任,导致了很多弊端,反而不利于司法公正。当前盛行的"错案追究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在理论和实践中,应当明确法官司法责任主客观两方面的构成要件,并确保依照法定的主体、范围、程序以及责任形态追究法官的司法责任,同时要保障法官依法享有职务行为豁免权,不因其无过失与轻微过失导致的"错案"而被错误追究责任。  相似文献   

3.
在当今刑事错案时有发生的情况下,为实现司法人员增强责任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刑事司法的正义与公平的目的,采用比较、归纳等方法分析国内外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建立中国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制定统一法典、界定责任要件、改进追究组织。  相似文献   

4.
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提升案件裁判质量、防治腐败行为。但现有的错案追究制度也引发诸多质疑,错案概念含混不清,错案认定标准难以确定,单纯以实体结果来评定错案与否,而忽视了法官的主观状态。错案责任应该以法官的过错与重大过失为根据,追究错案责任应做到主观过错、客观行为、危害结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法官豁免制度,对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错案予以责任豁免。这样才能保障审判权的正常行使,维护司法权威,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5.
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需要以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托,而现行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践中的负面形态影响了司法独立,损害了法官的合法职业权益。因此,确立错案标准、错案追究主体及程序,是完善我国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应然路径。  相似文献   

6.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发布了一系列防治刑事错案的规范性文件,但是错案的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在司法实践中依旧面临诸多内部、外部障碍。错案成为许多一线办案人员的“首位压力源”。我国应当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通过立法进一步确认错案的范围,同时规范不应当追究裁判者法律责任的错案。在错案认定与责任追究机构的设置上,可以分两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建立专门、统一的司法惩戒委员会。同时改变传统的“单线、平面追责与剥权模式”,建构“立体、动态纠正与救济模式”:合理区分党政干部干预责任与办案人员裁判责任;合理借鉴两大法系法官弹劾与惩戒制度中的程序参与、实质责任等经验;针对有心理危机的办案人员进行心理疏导与矫治。  相似文献   

7.
从近年发生的刑事主审法官担责的3起刑事事件说起,提出主审法官为什么要承担责任、承担哪些责任、是否存在救济程序等问题。为了能让刑事主审法官担责,反思中发现责任与错案概念上的概念界定难和主审法官并不是真正的责任主体以及认定错案标准不统一。为了让刑事主审法官真正担责,提出了需要建立主审法官责任法定原则、主审法官责任豁免原则、保护被追究主审法官权益保障原则3个主要原则。具体构建上,确立主审法官责任追究的前提条件是法官必须独立;进行主审法官责任追究的归责事由是主审法官不当行为为主、错案追究为辅;建立健全主审法官责任追究主体与追究程序。  相似文献   

8.
错案责任追究制本是为了解决司法腐败、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而设计,但在实践环节的运行却显露出制度设计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责任承担形式违法,层次不一、错案认定侧重主观故意过错、责任追究主体不适、责任分流不合理、责任救济渠道单一等问题。笔者以典型刑事错案为研究对象,剖析错案生发全过程,得出错案发生的根本还是在于法官的独立性不够。当下司法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强,为法官错案责任制转向违法审判责任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关键的节点,还是确保法官的独立。这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违法审判责任制,从责任推断、责任依据、责任认定、追究主体、责任保障五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9.
超期羁押是我国刑事司法中的一个"顽症"。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使超期羁押的责任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根本之举。本文论述了建立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意义以及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0.
英美法系国家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惩戒事由主要包括司法内不当行为和司法外不当行为两个部分,而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惩戒事由除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错案追究"和"业绩考核"。为完善我国法官惩戒制度,未来应当在逐渐扩大司法外不当行为的范围、为法官惩戒设置禁区、消除业绩考核和错案追究制度给法官带来的消极影响等几个方面努力,使法官惩戒逐渐从"行为、结果混合主义"转向"行为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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