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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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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司法理念的重塑——回归程序正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其程序与程序所实现的实体是两个互相无法包容的价值体系.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却始终没有得到重视,这大大影响司法作为解决纠纷、实现社会正义的功能的发挥,也阻碍了当前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重申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是当前司法改革所无法逾越.  相似文献   

2.
司法民主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改革方向,这一方向的提出为我国司法理论研究提供了新课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司法工作越来越多地受到以民意为代表的社会舆论的影响。与传统的专业司法模式相比较,司法民主无疑需要理顺民意的公众性和司法工作的专业性两大问题,那么从司法民主的理论探讨和现实规范两个维度讨论当前司法制度与现实就显得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3.
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建设法治国家",并明确要求要善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考虑问题。这不仅说明了法律思维的重要性,而且也必然关涉法律和司法的理念定位与技术选择。在司法向度内,司法形式主义与教义式法律思维作为一种经过长期累积而形成的稳固的知识体系,表征着司法的基本规律,具有一种不可替代的本源性、基础性和优越性;它们也因共享形式性、逻辑性和程序性而高度谋合,并一起合理而高效地维护着法律安定和司法正义。不过,它们也有层次之别:司法形式主义是抽象层面的司法理念,是实现实质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因而应成为我国当下司法的元理念;教义式法律思维属于具体层面的司法技术,其安全又极易操作,理应成为我国当下司法的首要方法。因此,坚守司法形式主义理念与教义式法律思维方法应是我国当前司法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4.
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态环境的中国方案。《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长江司法保护是回应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宏观目标的有效路径。近年来长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大量设立,以生态空间为中心实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衔接并作为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场域。作为司法能动的体现机制,其反映了长江司法保护从“纠纷解决”的形式正义向着“以生态修复为中心”并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的实质正义进阶。长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实质正义进阶实现包含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目前虽然满足了初步要素构造,但在程序与实体的深层价值实现都存在提升空间。未来长江司法修复基地应当细化程序构造并衡平实体利益,秉持程序正义的稳定性与实体正义的开放性结合特质,实现立体化的长江生态保护。  相似文献   

5.
将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与国外司法改革进程进行了比较,阐述了三个容易让人忽视和误解的问题一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合宪性问题;二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问题;三是我国司法改革中对于法院职权究竟是弱化还是强化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司法改革不仅是司法机关的事,更是关乎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司法改革的力量如同其他改革一样,也有从下而上的需求。本文是对公众参与司法改革基础性探讨,公众参与司法改革是司法民主应有之意,也是节省司法改革资源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7.
"司法的公众参与"是近年来理论法学研究的热点课题之一,对S地区"司法公众参与"的实施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由于S地区对"司法公众参与"的性质、司法职业化与司法大众化二者的关系认识不清,导致了S地区公民观念以及人民陪审员制度设计陷入失灵的困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重塑以司法职业化为前提的人民司法理念,提高专家陪审员的比例,模仿PPP融资模式以加强公众参与司法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期使公民实质性地参与到司法过程中,以服务于S地区乃至全国的司法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8.
陪审制度在我国经历一番波折后,经过完善,终于于今年5月1日起重新开始实施。发端于西方的陪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具有实现司法民主性、权力制约、司法的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价值。这些价值建立在西方司法文化基础之上:理性主义、司法的救济与仲裁性、司法的维护社会公正性。此外,表面上陪审制度与司法职业化、司法独立原则的背离隐含了其本质上的一致性。在新陪审制度开始实施的今天,只有正确解读陪审制中的司法文化符号,才能避免移淮为枳。  相似文献   

9.
司法的“价值追求”是指国家设置司法活动所希望实现的最终目标,也是决定司法活动的根本观念、理念和评价标准,对司法裁判依据的选择具有决定性作用.清代大量州县判牍体现了清代基层司法的价值追求是:重视调解、息讼是求,通过司法实行社会教化,追求实质正义.这一价值追求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因素,对于今天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0.
公众参与是环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正义。对于公众参与法律法规等虽有明文规定,但由于许多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致使其规范密度不足而无法达到立法旨意。面对这一现状,在对环评中影响公众参与的相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细节规定;对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和环保团体等人群的参加可以不受"存在利害关系"或受项目直接影响标准的限制;强化环评机关主动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功能;将公众参与这一程序性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调整公众在风险决策中的地位,增进公众的实质参与。  相似文献   

11.
司法改革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性问题。立足于现行宪政体制,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价值目标,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务实思路。就我国目前而言,司法改革,除了内在体制、理念的变革外,也包括外在形式的各种符号性变化。“法官职业化”凸显了司法改革对“人的因素”的关注,它与司法外部构造上的“非地方化”和内部管理上的“非行政化”一起构成了目前和今后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程序是司法之特殊所在,故司法程序改革应当是司法改革的基础性问题。司法改革的理想是实现现代司法理念引领下的公平与正义,追求司法权的独立,然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必然是一个渐进的漫长过程。  相似文献   

12.
作为政治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过。在近三十年的改革过程中,司法制度改革在司法人民化、追求公平和正义的终极目的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国司法改革体现出中央机关的主动性和不同系统的特殊性的特点,同时在追求效益与公正、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上做出了重大努力。但是,当今的司法改革也面临不敢触及核心利益、措施不到位、条块分割等缺点。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完全归责为司法改革本身。中国现在的问题应该是进一步推进司法体系的改革,而不是弱化。  相似文献   

13.
传统观点认为调解相对于司法裁判是"次等的正义"。考察美国关于调解正当性的认识,这一传统观点被挑战和颠覆。通过司法实现正义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而调解达成合意则有可能实现更高层次的正义,真正、彻底满足民众的利益诉求。当双方力量不均衡时,如果有司法作为威慑力量,调解中处于强势的一方也会考虑弱者的利益。中国当前存在司法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司法裁判质量不高,调解有可能更好地维护弱势当事人的实际利益。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实行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司法活动逐步对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开放。一方面,新闻媒体增强对司法活动的关注和报道是一种可喜趋向,体现了大众传媒和公众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并进而体现了公民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可以起到促进司法改革、减少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大量的新闻报道及公众舆论,可能对司法机关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舆论的导向和社会的压力可能影响司法人员独立地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社会舆论的过于关注可能妨碍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有鉴于此,文章试图从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历史发展角度,分析、探讨两者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各种形式的双语案件有所增长。双语司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应用和推广不仅反映了少数民族地区司法活动的现实需要,而且也体现了双语司法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活力。国际法、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是双语司法活动的法律和实践基础。双语司法有利于保护各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的正义。  相似文献   

16.
司法改革适合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切入点,因为它带来的震荡可能最小,同时还能解决许多问题。自2008年底中共中央政法委就深化司法改革作出总体部署以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根据整体规划低调推进改革。到2011年底,60项改革任务绝大部分已完成。2009、2010、2011三个《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是民间对近三年中国司法改革的逐年检视。报告肯定了一些司法改革举措,但对"新一轮"司法改革也提出了严厉批评。报告认为,司法改革面临步伐迟缓、动力缺失、利益集团障碍等种种问题,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化逻辑、民众缺位等紧密相关。好在中国司法改革已迈过决定方向的十字路口,只要启动下一轮实质性的司法体制改革,采取去政治化的技术和策略,引入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动力,就能够最终迈向公正、高效、权威、独立的社会主义现代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7.
司法运作中的公众有序司法参与,是公众借助互联网所搭建的平台而进行的对有关司法个案处置的理性表达和讨论,以及经由网络媒体的有效引导而形成的能够影响司法裁判结果的网络主流民意。网络媒体与公众司法参与的联动关系当然不仅是因为网络媒体促成了司法个案理性化的处理结果,主要是经过网络媒体的推动,促成了社会公众与司法机构在个案处置中良性互动格局与机制的进一步形成。网络媒体的有效引导是司法运作中公众有序参与的逻辑起点。这种逻辑起点,表现为网络媒体的引导既可以导致司法运作中的公众无序司法参与,也可以促进司法运作中的公众有序参与。具体路径应当是利用网络媒体的诸多功能,直接影响司法运作中公众司法参与意识、行动逻辑,以此实现公众有序司法参与所形成的网络主流民意进入司法运作过程。  相似文献   

18.
一、为何竞争? 在司法民主层面,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人民监督员制度都是司法机关引入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司法活动的具体形式,均属司法民主化之制度性体现;在法律技术运作层面言,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人民监督员制度都一定程度上强调将普通民众及其质朴的社会正义观导人司法活动中,以避免司法人员因职业化而可能导致机械化、官僚化等司法异质现象,以寻求司法活动的顺利展开。可以说,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相似文献   

19.
网络民意有序参与司法是新的时代背景下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内容。程序正义是公正、权威司法的前提和基础,是任何参与司法的外部力量必须遵循的一道底线,由此成为网络民意参与司法的基本限度和现实制约。程序正义、程序理性及其正当程序机制,为网络民意非理性因素提供过滤机制,为网络民意实体正义倾向和实质推理进路提供平衡机制,从而促成并推进网络民意对司法的有序和有效的参与。  相似文献   

20.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在强化职业化主审法官主导地位的同时,提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的改革目标。比较日本、韩国的民众参与司法裁判的新制度,可知中、日、韩三国的制度改革虽然目标相近,但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及其取得的效果却有较大差异。如何平衡好司法专业性与民众参与之间的关系并确保专业性优先,是当前中国司法改革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参与审判并非普通民众参与司法活动的唯一形式,应当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形式和渠道,加强顶层设计,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提供专业知识和参与纠纷调解的作用。在今后的人民陪审制改革中要转换视角,弱化政治意义而强化司法功能,细化相应的程序实体规则,注意考虑司法审判相关主体与参与司法裁判民众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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