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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总是把辩证法与“一分为二”等同起来,似乎辩证法就是“一分为二”.辩证法当然包括“一分为二”,但它仅是“一分为二”吗?可不可以“一分为三”、“一分为多”呢?探讨这个问题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它不仅要对“一分为三”和“一分为多”的命题进行领域广阔的分析和论证,而且要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作出合理的解答.因为列宁说过:“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毛泽东也明确说过.“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规律,这就是辩证法”.因此,要在哲学上确定“一分为三”和“一分为多”的命题,没有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是难以想象的.雷正良和杨远富同志却致力于此.他们从1981年起,对“一分为三”和“一分为多”这两个命题进行了长达十多年的潜心研究,先后在70多家学术刊物发表90多篇论文,其中的成果大多被《新华文摘》和人民大学报刊资料社等权威性刊物转载,有的还被编入《中国哲学年鉴》.最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又推出了他们的力作——《方法论新探——一分为二、一分为三、一分为多》.读完此书,掩卷思索,笔者认为这部著作有如下几个鲜明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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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一分为二”被认为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最精确的表述,几乎成了定论。然而,真是这样的吗?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看看列宁和毛泽东同志是怎样论述对立统一规律的,毛泽东同志所讲的“一分为二”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最后再看看林彪、“四人帮”在“一分为二”问题上造成的混乱及其危害。一九一四年,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写道:“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全集》第38卷,第240页)列宁的这一论述,是对立统一规律提出的直接来源。列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基础上,把对立统一规律确定为辩证法的核心。指出“辩汪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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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毅同志在《“一分为二”需要“一分为三”补充》(见《重庆社会科学》1986年第二期),《再论矛盾“一分为三”》(见《齐鲁学刊》1986年第二期),以及《从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历史的划分看“一分为三”命题》(见《广西社会科学》1987年第三期)中提出“一个矛盾是由三个事物或一个事物的三个方面(要素)构成的”论题,叙述了矛盾是“一分为三”、“鼎立统一”的观点。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拟在本文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与坚毅同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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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一分为二”是众所周知的。由于毛泽东的倡导,“一分为二”深深地铭刻在人们的脑海里。张闻天是第一个对“一分为二”提出异议的人。他在1964年2月5日郑重地写道:“现在一些文件上,把对立统一规律通俗地称为‘一分为二’的规律。这种说法有缺点”。(《张闻天选集》第566页,以下凡出自该书的引文只注明页码)为此在一系列论述中表达了“一分为三”的思想,虽然他并没有公开提出这一命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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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是可以“一分为三”的——对陈祖豪同志的答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拜读陈祖豪同志的文章《矛盾“一分为三”吗?——与坚毅同志商榷》(《学术论坛》1990年第1期,以下简称陈文)之后,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可以通过答辩,求教于祖豪同志和学术界同仁了。(一)被商榷者的总体观点究竟是什么? 要求商榷者了解被商榷者的总体观点,是合理的必需的。在许多拙文中,我都反复重申的总体观点是:承认“一分为二”,但不把“一分为二”绝对化,因此提出“一分为三”对它进行补充,当然也不想把“一分为三”绝对化,因此还承认“一分为多”,由于“三”是“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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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撰写的《剖析谈“三”色变、见“中”就批的原因》(原载《广西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哲学原理》同年第6期全文复印)发表之后,在学术界没有什么反应,我确实有点着急.十六个月后,朱宝信同志发表了题为《为什么不宣提“一分为三”?》的献疑文章(载《广西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我读后由衷地感到高兴,不过还是有些想法和意见,需要提出来供宝信同志和学术界同仁参考.一、希望开展一场关于“一分为三”命题能否成立的学术争论1982年7月,我的拙作《“一分为三”新议》(《争鸣》1982年第3期)发表了,顿时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反响:《新华文摘》作了论文提要介绍,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哲学原理》全文复印,还有其他文摘报刊和各种资料都作了反映.半年后,林青山、李烈炎两同志发表了题为《“一分为三”是唯物辩证法的命题吗?》(《争鸣》1983年第1期)的商榷文章,指出:提出所谓“一分为三”的命题,不仅缺乏理论根据,而且也不符合事实,完全是从想象中推论出来的.一场关于“一分为三”命题能否成立的争论眼看就要开展起来.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争论并没有进行.尽管如此,但我还是坚持不懈地进行研究,并且不断地发表该命题的文章,至今累计已有93篇、其间,有王旭东、王威廉、王征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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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前几年,我国哲学界有些同志提出了事物“一分为三”或“三分法”的命题,我也主张这一观点(见《“一分为三”新议》,《争鸣》1982年第3期),对此,有不少同志提出了批评意见。他们认为“一分为三”是从想象中推论出来的,“一分为三”的命题不能成立。经过反复思考,我认为“一分为三”(或“三分法”)的命题是能够成立的,而且对这一命题有进一步深入讨论的必要。本文仅对事物“一分为三”的类型再次加以说明,揭示“一分为三”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论证这一命题是完全符合唯物辩证法的。何谓事物?《列子·黄帝》中说:“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现在,我们所说的事物是指物质的形成物、客体、对象、具有一定的质——本质特性的总和——的物体。用哲学上的语言来说,就是在人们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的物体。它不仅包括个体,而且包括群体,大至宏观宇宙,小至微观粒子。开始是“物”,后来扩展到“事”。因此,从广义上来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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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分为三”的命题是否可以成立的争论又重新开始了,这是极其可喜的事情。《天府新论》在1987年第6期发表王孝哲同志的文章——《论一分为二、一分为三和一分为多》(以下简称王文,凡出自该文的引文只注明页码),就是重新进行争论的良好开端。我读了王文之后,深受启发,但还有几点不同看法,想提出来与王孝哲同志共商。 一、矛盾为什么只能“一分为二”而不能“一分为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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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说:“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对这一论断的理解很不一致。周启伦、李铁城二同志在《“一分为二”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吗》一文中说,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把对立统一规律阐述为“对立面的相互渗透规律”,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把对立统一表述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而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这仅仅是列宁所说的“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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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矛盾“一分为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正> (一)不理解矛盾“一分为三”的原因长期来不认识矛盾“一分为三”的科学性原因是什么呢?在哲学上借用过米的“矛盾”概念说的是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各方面(诸要素)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四个特性:一、相互分离,有着差异;二、相互依存,并且渗透;三、相互排斥以至斗争;四、相互转化及其融合。从哲学意义上讲的“矛盾”有的可以“一分为二”,有的又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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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谈“三”色变、见“中”就批的原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2年春,我在哲学上倡导“一分为三”’命题,到现在已经12年了。这期间,全国学术界已有30几位同志相继发表文章表示支持,我本人则发表了78篇文章进行论证,刘蔚华教授主编的《方法论辞典》(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1月版)也把它作为重要辞条进行解说。尽管如此,但该命题至今还没看在哲学上得到确立,也没有被全国学术界所接受。为什么呢?难道它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吗?否。主要是在社会上长期以来形成了谈“三”色变,见“中”就批的气氛。那么为何会形成如此气氛呢?本文就此作一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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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经说过:“把同一个专门名词用在不同的意义上,是可能引起误解的。但是没有一种科学能把这个缺点完全免掉。”(《资本论》第1卷第215页,注29)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一分为二”,作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命题,已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熟知。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严重歪曲,也由于我们过去在宣传上有些不实事求是的地方,对这个命题的看法,引起了一些误会。这是需要加以澄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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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学者黄楠森教授在《学术研究》上发表了重要文章——《论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不变与可变性》。文章中关于“一分为三”问题写了这样一段话 :“许多人认为一分为二不普遍 ,一分为三才是普遍的甚至认为一分为多才是普遍的 ,因此 ,应以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取代一分为二。其实辩证唯物主义没有否定一分为三与一分为多 ,第三者其实就是中间状态 ,一分为三不过是一分为二的引伸 ;一与多、整体与局部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对重要范畴。但是 ,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的是一分为二 ,一分为二是普遍存在的 ,这就是任何事物的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 ,内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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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和”的思想,是列宁《辩证法的要素》中的一个十分重要思想。《辩证法的要素》一共十六条,其中直接讲到“总和”的就有三条(二、五、七),间接讲到的则有七条(一、三、四、六、八、九、十)。在整个《哲学笔记》中,更是多次谈到“总和”问题。本文认为,认真学习和研究《辩证法的要素》中这一基本思想,对于深入理解唯物辩证法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反对唯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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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坚持革命的辩证法、坚持斗争的哲学呢?还是复活形而上学、主张矛盾融合论?这是目前学术界关于“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问题讨论的实质。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就曾指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这两种宇宙观,实际上一直在进行尖锐的斗争。在长期斗争中,尽管辩证法已经获得决定性的胜利,但是形而上学观点却从来不甘自行退出历史舞台,它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继续进行顽抗。现在,杨献珍同志提出了一套“合二而一”的“理论”,看来;这套“理论”也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它不过是利用方以智的一句话,来宣传形而上学观点,阉割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实际上为无冲突论、矛盾融合论进行辩护。因此,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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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可以“一分为三”吗?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矛盾不是指简单地把一个东西分成两个或几个部分、要素,也不是指事物、系统的结构,而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同义语和通俗表达。“一分为二”的“二”只能是指事物本质规定中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只有这两个方面才构成矛盾。把“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看成是对“一分为二”的纠正、补充和发展,这是没有正确理解矛盾的基本含义,是难以成立的。矛盾只能“一分为二”,而不能“一分为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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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句。新编高中语文课本第六册(一九八三年五月版)注“三驱”说:“古代天子诸侯射猎以三次驱禽为限度,叫做三驱。”什么叫“三次驱禽”?为什么要三次驱禽?都不甚明确。比较明确的注释有两种,如下: (一)阴法鲁《古文观止译注》(吉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九月版)注:“三驱:一年打猎三次。因为打猎时必须驱赶禽兽,所以称打猎为‘驱’。”(见第五五二页;冯其庸等《历代文选》下册、张撝之《唐代散文选注》等注释大体相同) (二)《古代散文选》中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一九六三年七月版)注:“三驱,围合其三面,前开一路,使被猎的禽兽可以逃去一些。不忍把禽兽完全杀死,这是所谓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