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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能分割:论我国《信托法》之信托财产所有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法上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权”与大陆法财产权制度的冲突引发了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争议。我国《信托法》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是信托财产所有权权能的分割,是在借鉴英美信托财产所有权理论基础上,对信托制度进行的诠释与创新。 相似文献
2.
闫荣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9):60-68
信托起源于英国,对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互动的双重法律体系有强烈的依赖。与大陆法系相比,双重法律体系又是英美法系特有的法律现象。因此,大陆法传统国家移植信托需要先行解决一系列问题。由于立法时没有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大陆法国家移植信托所遇到的问题在我国信托法中都体现了出来,并直接影响到信托法的适用。而这些问题中最重要的还是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因此,本文以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为研究对象,从分析我国现行信托法的规定发现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考察成功引进信托的大陆法国家的做法。最后以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为启发,重构我国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设计。 相似文献
3.
黄晓慧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6,(6)
正在拟定的信托法,涉及到许多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确立正确的信托立法指导思想:一、信托法与信托业法分立,构建合理的信托法体系;二、借鉴信托法基本法理,坚持规范意义上的信托;三、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确定商事信托范围和信托监督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4.
法国信托法近年来的修改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朋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21-127
2007年信托正式走进法国民法典和法律生活。由于立法的过度干预和疏漏,带来了2008、2009两年对2007年信托法的密集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对2007年信托法的信托主体范围的修正;另一方面是对2007年信托法遗漏的担保信托的具体规则进行增补。其中修正增补的信托保护人和担保信托制度对我国相关法律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5.
叶朋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2007年信托正式走进法国民法典和法律生活。由于立法的过度干预和疏漏,带来了2008、2009两年对2007年信托法的密集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对2007年信托法的信托主体范围的修正;另一方面是对2007年信托法遗漏的担保信托的具体规则进行增补。其中修正增补的信托保护人和担保信托制度对我国相关法律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一般情况下 ,设立一项有效的信托是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初衷 ,但实践中往往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 ,信托当事人所设立的信托存在着各种瑕疵 ,而各种不同的瑕疵对信托效力的影响很大 ,在许多情况下将会导致信托无效。英美信托法制与大陆信托法制呈现了较大的相似性、趋同性和一定的差异性 ,这些都是进一步完善我国信托法制的有效借鉴。 相似文献
7.
王舒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75-78
信托关系的核心在信托财产 ,而信托财产最显著的特质则在其独立性。我国《信托法》第 16条确立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本文正基于此 ,就信托财产独立性法律拟制的原因、具体表现、实践价值及与相关制度设计的联系展开论述 ,以期有益于我国《信托法》在实践中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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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杜康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9,(7):29-31
《信托法》确认了信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利于规范信托市场、规范信托行为和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但是,我国《信托法》还存在不足,本文对此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黄东斌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8(7):203-205
信托制度作为英美法系的产物,在世界各国受到了青睐。随着我国信托法颁布,引来了我国信托业的春天。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最根本的特点。笔者在探讨信托财产独立性之际,认为信托财产独立性具有相对性,以图诠释信托制度神秘的内涵。 相似文献
11.
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信托财产共有权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范志勇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1):107-119
英美法系国家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采取“双重所有权”模式,这在其特有的法律文化背景下是适宜的;而大陆法系的民法传统无法兼容这种所有权模式,信托财产归属问题就成为大陆法系国家完善信托制度必须解决的理论难点。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中的一员,也不例外。在大陆法系法律传统的框架下,应构建信托财产共有权制度,以解决信托财产所有权问题,这也是我国信托立法的唯一选择。这一制度选择不仅在应然层面具有保障与平衡当事人利益等其他相关学说所不具备的诸多价值,而且在实然层面也与我国固有的物权理论相衔接,具备制度建构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我国自颁布信托法以来,理论界的质疑和实务中的信托危机始终存在。本文比较两大法系有关信托制度的理论研究,分析信托的本质属性,得出的结论是通过对现有民法原则和物权制度的解释和改造,能够建构适合大陆法传统的信托制度。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在自益信托中,受益人亦是委托人,对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享有所有权,在他益信托中,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的所有权以及对委托人的代理权。 相似文献
13.
王黎明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3):96-99
新的《企业破产法》和《物权法》颁布之后,取回权有了新的内涵。它在性质上属于在破产程序进行中行使的实体法上的财产权,是取回权人可不依破产程序直接从管理人处取回自己财产的权利。在相对人破产的程序中,应认定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对标的物享有的所有权、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让与担保中担保设定人对担保物的所有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般取回权,同时排除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所有权人的一般取回权。一般取回权,在标的物毁损灭失或标的物因添附被破产人取得所有权时转化为一般破产债权。特别取回权除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取回权以外,还应包括行纪人取回权和代偿取回权。 相似文献
14.
信托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金玉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5):18-22
信托思想源远流长,是伴随私有制的出现而产生的。作为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制度,信托思想转变为法律规范存在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信托制度从民事规范外延至商事领域后,由于其在财产管理和融集资金等方面的优越性,引起大陆法系国家的注意并纷纷加以移植。信托制度在当代已发生巨大变化,以名目繁多的基金为显著特征。既能利用信托基金管理财产高效性的优势,又能克服其难以调控的不足,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 相似文献
15.
陈伟翔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4):33-36
国有资产管理本质上是对其形态转换过程的管理。信托可以实现其价值形态有效转化,它通过其独特的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可以很好地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在国有资产信托中,可根据国有资产的不同特点和需要,采取财产信托、国有股权信托、表决权信托等不同形式。我国已有的信托立法,为国有资产信托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存在很多不足,应该在基本法律和国有资产信托专门法律两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6.
陈长明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5(5):28-31
关于信托受益权性质学界存在诸多理论,主要有物权说、债权说、双重所有权说、财产机能区分说、特殊主体说、限制性权利转移说、独立权利说等。信托受益权定位于物权,不仅是信托及运行机制本质的要求和需要,而且在信托法律制度的具体规范中也有相当的根据。 相似文献
17.
肖泽晟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4):41-47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缺乏公法限制的结果必然是谁控制、谁所有,消灭剥削的目的便不能实现。美国自然资源公共信托理论对代议机关和政府行使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施加了实体和程序上的限制,很好地维护了公共利益。我国《宪法》既包含了对政体、法治原则、平等原则、基本人权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也包含了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限制。这些限制要求国家将自然资源区分为国有公物和国有私物分别进行管理,必须分离自然资源的行政管理权和"剩余"所有权并交由两个独立的机构分别行使,必须将自然资源运用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并应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人征收影响费,以维护代际平等。 相似文献
18.
作为财团的信托——比较法上的考察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清池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3(4):30-138
从法律概念与功能两个层面来研究信托制度,可以认为信托的法律性质是独立的目的财团。对英美法、混合法和东亚大陆法系地区的比较法考察表明,普遍接受的信托“双重所有权”是对概念的误读。法律虽然将信托财产置于受托人的名下,但不否认信托财团的独立性,理论上必须认真对待信托是否享有法人地位的观点。信托作为独立的财团,可以自由设定目的,这是当前信托被广泛适用于金融领域的基础。商业实践的发展将促进对信托法律性质的理解。 相似文献
19.
喻文莉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9(2):27-32
近现代民法上的占有制度乃是罗马法占有制度与日耳曼法占有制度交互作用、共同孕育的产物。占有制度的价值功能在于维护财产占有秩序和交易安全。中国物权法应确立由所有权、他物权和占有构筑起来的物权法体系 ,而没有必要突破这一传统的物权法格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