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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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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罚裁量的不均衡是由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的,而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主要原因是法定量刑幅度过大以及各种量刑情节对量刑影响的随意性.决定法定刑的客观事实情况称之为基本量刑情节,被量化的基本量刑情节对应的刑罚称之为基本刑,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可以求出以基本量刑情节为自变量、以基本刑为因变量的基本量刑函数;并通过不同种刑罚之间的折算,可以建立起基本量刑情节与各种刑罚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把法定刑划分为幅度相对较小的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的若干刑级,并通过基本量刑函数求出与各刑级相对应的基本量刑情节,从而使法官只能根据被量化的基本量刑情节,选择与之对应的幅度较小的某一刑级进行自由裁量,有效地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2.
拜荣静  杨婕 《社科纵横》2022,(5):96-106
量刑听证是法官以听证会的形式,结合量刑前调查报告,在控辩双方对量刑问题平等对抗、其他参与主体对量刑问题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对被告人量刑作出裁决的一种特别程序。该程序分别从司法裁判、被告人、被害人、公诉机关四个维度发挥重要的程序效能。然而,中国目前量刑听证的实践还存在诸多问题,亟须通过量刑听证具体原则的指导,提供量刑听证规则制定的参考依据,明确量刑听证的适用案件范围,完善独立量刑阶段的制度建构,实现以程序制约量刑裁量权的目的,最终促进量刑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3.
民事虚假诉讼是指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事实、利用诉讼程序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防治虚假诉讼的起点和关键是虚假诉讼的识别,而识别机制的核心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求法官消极中立的辩论主义诉讼体制与要求法官积极能动识别虚假诉讼的司法政策之间存在内在紧张关系,导致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进退失据。应采用条件控制与程序控制结合的二元模式,保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既不缺位又不滥用。具体建言是,在坚持辩论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设立识别虚假诉讼的专职法官,并引入诈害防止参加制度。  相似文献   

4.
量刑规范化是中国刑事审判量刑程序改革的重要问题。根据量刑程序改革试点所获得的材料,运用严格科学的经典实验法,通过综合比对与配对比对测试隔离式量刑程序的实施效果,发现隔离式量刑程序具有可行性。它不仅有助于显著提高量刑过程的透明度,更利于增加法官获取、采纳量刑信息的数量与比率。虽然程序参与主体对隔离式量刑程序的满意程度没有达到预想高度,但一审量刑程序结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更优。同时,隔离式量刑程序有助于合议庭功能的实质化,可被视为未来深化庭审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但调查结果也发现,实验过程中律师作用的发挥不够理想,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刑格研究     
刘柏纯 《社科纵横》2011,26(2):57-59
由于刑法设置的法定刑幅度过大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得不到严格规范,导致司法实践中产生了量刑失衡现象。一些量刑严重失衡的案件经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法院的公信力,量刑均衡由此成为中国刑法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从原则研究到量化研究已经成为量刑理论研究发展的趋势。刑格是适用量刑基准指导刑罚裁量时必然要涉及到的问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未达到立法的初始目的,使实现程序性审查,排除法官预断的立法意图完全失败,相反造成法官庭前扭曲性的预断。复印件移送制度使法官依然实行全面实体审查,庭审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积弊依然毫未触动。并未强化辩护职能,反而限制了被告方辩护权的有效行使。复印件移送制度提高了诉讼成本,违背诉讼效益原则。根据世界刑事案件庭前审查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我国国情,应在未来建立"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中,出庭公诉检察官要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处以适当刑罚的量刑建议,这不仅应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要了解其性格、履历、社会交往关系、家庭背景等可能影响其量刑及刑罚适用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因此,社会调查成了必不可少的程序。在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社会调查报告制作质量尚不容乐观,内容也不尽全面准确。为更准确地提出量刑建议,社会调查报告制作质量应须提高,除此之外,要使得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相关信息得到充分发掘,庭审前及庭审中的补充性调查也应成为一种信息源的补充方式。检察官在参与社会调查过程中,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判例法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中国并非没有判例法传统,古代法律中也有类似于判例法的制度和原则.判例法的灵活性可以更好地弥补法律漏洞,填充法律空白.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存在着判例法生存的空间与土壤,因而应改变过去对判例法的看法.判例法并没有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它是在严格权力运行程序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回归.应该在成文法框架内,确立制定法为主、判例法为辅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是司法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司法活动中的一种权力运作方式.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涉及相应的制度建构与机制建立,也涉及制度、机制与法官日常活动相结合并产生良性互动的问题:既要实现司法裁判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又要保障司法裁判的积极性和适应性,从而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入手,外部制约包括立法制约、程序制约和责任机制的建立;内部制约包括优化审判组织结构、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健全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0.
试论中国法官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曼  欧超荣 《社科纵横》2005,20(3):82-84
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法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制度包括法官资格、法官选任方式、法官保障制度、法官惩戒等。通过对中外法官制度的对比分析,论证我国现行法官制度结构存在的问题和弊病。  相似文献   

11.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是合意型司法的一种,属于司法交易行为。鉴于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和司法状况,对于污点证人的豁免应采取刑事责任豁免的方式,证据使用豁免无法达到良好的效果。对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适用案件的范围方面不宜有限制,应将污点证人的豁免权赋予法官和检察官,由他们根据案件和犯罪行为人的综合情况裁量决定。为避免豁免权的滥用,可以通过限制裁量权和设立相关配套监督机制来加以控制。在程序设置方面,参考德国的法院和检察机关协商机制和检察机关不起诉权能相结合的方式,确立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行使的豁免权赋予机制,是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司法机关组织机构不变的情况下,最具有可行性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程序设置方式。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庭审前程序既独立于庭审程序,又与其共同构成完整的审判程序,具有整合当事人争点、固定证据、强化辩论功能、促进纠纷合意解决等重要的程序价值.现代民事诉讼发展的突出特征在于对庭审前准备阶段的日益重视,各国民事诉讼制度设计均由单一的偏重开庭审理而转化为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并重,不断强化和完善庭审前程序.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存在目的的一元性、主体的单一性、内容的虚设性和制度设计的高成本性等缺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设置预审法官制度、合理配置审前各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强制被告答辩制度、建立证据开示制度以及设置审前会议制度.  相似文献   

13.
宪法具有法律的根本特征,法官在宪法性案件中可能会对宪法条文作出某种程度的解释。论文结合国外法官解释宪法的历史经验,在自由裁量权、法官解释宪法的能动性、对法官能动性的制约等方面阐释了法官宪法解释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应用,在有效地解决“案多人少”“同案不同判”等难题的同时,也在技术化路径上推动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进程。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人工智能辅助量刑面临着司法裁判的暗箱决策风险、算法歧视风险以及量刑结果的可解释性风险。这无疑对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适用提出了挑战。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适用,推进“智慧法院”深入改革,应当在现行法治体系的基础之上,充分尊重人工智能的技术特征,采取“概括式+肯定式和否定式列举”结合的模式来设定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合理使用范围;建立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问责制度,将责任机制与行业准入制度相挂钩;建立法官提示制度、量刑方式选择制度、被告人技术异议回应与抗辩制度等被告人数字权利保护制度,进而实现司法智能化与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平衡发展。  相似文献   

15.
周立 《社科纵横》2009,(9):77-79
量刑建议是控方的权利(力),检察机关开展量刑建议活动既有法理依据,也有法律依据,但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特别具有现实意义的原则是符合国情原则和说理充分原则。在制度设计方面,对量刑建议的适用范围应进行限制,要根据办案体制的不同分别确定启动主体,要以在起诉书中提出量刑建议为一般原则,对于是否免除刑罚、刑种及是否缓刑方面,量刑建议应当明确,针对自由刑的刑期建议,只能在法定刑幅度内采取刑期幅度的形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活动既对法院产生约束力,也对检察机关自身产生约束力。  相似文献   

16.
行政权具有扩张和膨胀的特性,警察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关系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如何对警察裁量权进行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诸多警察行政违法行为,尤其是警察行政裁量权滥用行为屡屡见诸报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伴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对警察行政裁量权进行控制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警察裁量权的控制途径众多,可以划分为权力的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现阶段我国警察裁量权的外部控制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漏洞,无法达到预期效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对警察裁量权的立法控制、司法控制和舆论控制,可以更好地实现对警察裁量权的合理控制,进而最大程度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孙远 《求是学刊》2022,(1):94-103
起诉裁量权专指检察机关对于那些已经达到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从一定的政策、利益等出发进行合目的性的考量之后,作出不起诉处分的权力,检察机关对于证据的判断以及对法律的解释均不属于裁量的范畴。在我国制度背景下,检察机关无权以某一刑法规则不具合理性为由作出裁量不起诉的决定,其裁量权原则上只能在轻微犯罪这一有限范围内行使。因此,扩大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并不在于扩大该权力可以行使的案件范围,而是应一方面丰富起诉裁量权的行使方法,另一方面,通过改造现有的撤回起诉制度以及推进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为起诉裁量权的运行提供更为充分的程序空间。  相似文献   

18.
《社科纵横》2016,(11):112-115
庭审中心主义对于提高诉讼效率,保障独立审判,增强诉讼权威性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庭前准备不充分、当事人诉讼能力欠缺和法官释明不足等原因,导致庭审混乱、效果不佳。因此,应完善庭前准备程序,取消庭审阶段的划分,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从而保证诉讼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9.
自由裁量权是高等学校人事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权力,它的存在是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的需要,是适应人事管理复杂多变的客观实际的需要。但是,自由裁量权的固有特征使其在运行中有被滥用的可能,控制自由裁量权是法治的要求,对高等学校人事管理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相似文献   

20.
康勇 《创新》2015,(4):103-107
行政参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控制行政裁量权的滥用,但另一方面由于"精英作用"的"异化"以及大型利益集团对政府的"俘获",这类行政参与亦可以造就裁量权运行的非理性化。因此,应当基于行政裁量权合理性行使的标准以及弱化精英参与、强化普通公众的参与,正确权衡大型利益集团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注重公民团体的行政参与权等实践理性之路来完善参与型行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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