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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科研评价体制不合理是导致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刑罚不可能触动或消除这一原因。刑罚自身的局限性也决定了它在防治科研不端行为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用刑法规制科研不端行为,应该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只有在道德及民事、行政的法律手段不足以抑制时,才能动用刑罚的方法对其进行惩处。而且,应该用理性的刑罚观对待科研不端行为,警惕“泛刑法主义”或“泛刑罚主义”。  相似文献   

2.
文章描述了科研不端行为涉及的法律规制问题,分析了我国现有的行政法、民法和刑法对科研不端行为规制的状况,认为当前我国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不是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而是缺乏意识和行动。文章指出,对于遏制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重要的不是新增法律条款,而是在于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  相似文献   

3.
目前,学术界频现科研幂诚信现象。对比“学术失范行为”“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等概念,采用“科研不端行为”的说法更为贴切。我国对于科研不端行为的立法处于各部门规范遍地开花、规范不统一的局面,在借鉴羡国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我国有必要在《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专门机构,加强诚信建设,并将一些严重科研不端行为列入刑法规制。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科研不端行为的泛滥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科研发达的国家也已经开始运用法律.尤其是刑事法律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科研不端行为入罪符合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科研不端行为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科研不端行为入罪应当坚持“严而不厉、宽严适度”的刑事政策,置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在本类罪中,应少适用短期自由刑,由罚金刑来替代,并且要完善资格刑。  相似文献   

5.
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化及其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必须首先解决范畴界定,且应符合规制逻辑。国家立法处理科研不端行为,须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法律化改造。法律化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认定原则,具有规范意义、价值意义及现实意义上的正当性。根据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法律解释,是科研不端行为法律化的主要方法,也是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中的基本认定技术。  相似文献   

6.
网络漏洞检测是新兴的网络行为,因动机、对象、授权、工具、技术、影响等多方面的不同而在类型上呈现出复杂多样性。对有关行为的刑法规制,我国目前主要是围绕《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来进行体系建构的。就该中心法条而言,规范性关键词的含义值得商榷,前置法规定的设计存有欠缺,情节性规定过于笼统,客体要件还显得粗疏,这些不足之处共同制约着该法条乃至整个法文本体系规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应当予以完善。同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要切实注重主观方面要件的审查机能,并强化对有关行为之刑罚必要性、合理性的追问,充分贯彻、落实体系化规制的思维理念。  相似文献   

7.
探寻一条科学的入罪路径是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刑事规制的前提。我国刑法的入罪路径包括司法入罪化和立法入罪化。在立法时机成熟之前,应充分利用现有立法资源,先行实现部分科研不端行为的司法入罪化。但是,科研不端行为的司法入罪化很难实现法益的全面保护,并且,某些特殊的科研不端行为无法通过司法入罪化的方式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走立法入罪化的路径,通过创设新罪来规制科研不端行为,才应是最终的选择。科研不端行为的立法入罪化不宜采用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模式,而应采用单行刑法的立法模式,并以此为将来刑法典的全面修订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8.
法律不能对道德伦理规范进行评价。国家通过把科研行为中的基本道德上升为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科研行为规范,完成了科研不端行为道德法律化评价过程,其界限标准为是否产生社会危害性。民法通过调整性民事法律关系对科研行为进行引导,通过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惩处和纠正。科研不端行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形式相对单一,有待丰富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科研领域的失范行为层出不穷,传统的道德自律的局限性日渐突出,已经很难防止科研失范行为,因而,外部的制度性他律显得尤为迫切。我们可以从界定科研失范行为的定义和性质入手,探讨科研失范行为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同时用博弈论的方法说明科研过程中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从而规范科研活动。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虐待儿童案件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是否增设"虐待儿童罪"成为备受争议的焦点问题。争议的实质在于,刑法如何规制虐待儿童行为,从而实现具体虐待儿童行为与抽象刑法规则的对接。动辄"嘲笑"刑法、修改刑法的刑事立法中心主义模式,须向尊重刑法、合理释法的刑事司法中心主义模式转换。  相似文献   

11.
刑法的空间效力规定一方面可作为处罚条件而把握,另一方面可作为指引刑法适用的冲突规范而把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采取后一种理解,可以促使我们以国际私法学为借鉴,运用直接适用法的理论,突破不适用外国公法的传统,为刑法空间效力冲突的协调找到新的途径,现实意义极为重大。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立场的实证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存在着形式的解释论与实质的解释论之争。对我国当前九个刑法立法解释进行实证考察后发现,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均采取了实质的解释立场。这一立场具有两个积极功能 :合理入罪,促进刑法的规范正义;适当出罪,实质地保障人权。这一实质的解释立场值得继续坚持与维护。  相似文献   

13.
鉴于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力量上的悬殊以及进入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事实上可能无罪,因此刑事诉讼法目的主要在于保障人权,而非打击犯罪。疑罪从无与有利于被告应只适用于对证据与事实存有疑问时,而不应成为刑法解释的方向。刑法条文是正义的文字表述,亦是刑法解释的对象。“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因此刑法解释应以刑法条文背后的法益保护目的为解释目标。当对刑法解释存有疑问时,应在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框架内,根据刑法条文背后的目的,尽可能实现规范内的处罚正义。  相似文献   

14.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其运行过程中所发挥的和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研究刑法的机能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刑法的机能有两个: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在现代社会,作为"公民自由大宪章"的刑法,其根本价值在于最大限度地缩限国家肆意的刑罚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人乃至全体社会成员的人权。当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发生冲突的时候,应首先考虑人权保障机能的维护。  相似文献   

15.
刑法的有限性是刑法谦抑性的价值蕴含之一。从法律自身的非自洽性,法律与道德的非同一性.以度刑法自身机能的局限性三个方面分析论述了刑法的有限性。指出刑法的有限性当为刑法谦抑性之基。针对刑法万能的工具主义思想,强调刑法作为一种社会调控机制本身就有着不足和有限的一面。正确认识和评价刑法的有限性有助于秉承和维护刑法的谦抑精神,合理地制定刑事政策,理性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6.
刑法解释远非一种单纯探寻刑法文本含义的学究式思维游戏,而且刑法解释的依据不应当是刑法文本.刑法解释本身是一种利益衡量的活动.在这个利益衡量游戏中,无论是刑法有权解释还是刑法适用解释,刑事政策通过各种组织化的力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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