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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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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斌 《民族研究》2007,(3):1-10
宪政是研究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的逻辑起点、理论基石和价值准则,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制度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应在宪政原则指导下建构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体系.文章从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及内容、监督形式等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制度存在的疏漏及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实证分析和探讨,以期为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操作方法.  相似文献   

2.
自治区的立法自治权及自治条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治区的自治权是自治区自治机关专有的权利与权力.法律赋予自治区立法机关特定的立法自治权,自治区的立法自治权主要是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自治区自治条例必须遵循法定原则,维护法律的横向协调,构建科学的立法内容,实现制定过程的程序化,改革与完善立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3.
地方民族立法是中国特有的多民族环境与法治建设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本文通过对1988年至2019年颁布的317份地方民族立法文件的立法时间、空间、内容分布及立法进路进行分析,发现地方民族立法发展有差异性、多层次性、民族性特质。现有地方民族立法文件为中国民族事务发展、超大规模国家治理、中央民族立法完善积累了本土经验。地方民族立法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地方立法机关立法能力欠缺、立法形式不规范、立法效果较差等不足,未来需要提高地方立法机关的立法水平,提升立法技术,建立立法评估机制,以推动地方民族立法及民族法治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地方立法的多元体系中,自治条例立法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自治条例立法与一般地方立法的主要差异体现在其立法根据或权限的不同。与经济特区立法相比,自治条例立法具有相对独立性、无限性和较大的变通权。与特别行政区立法相比,自治条例立法的立法范围和权限相对较小。这一立法,既服务于中央法律在民族地区有效实施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特点的需要,又必须服从于维持单一制国家地方相对分权的需要;既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特区立法,又有别于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型的立法。  相似文献   

5.
我国西藏自治区有关藏语文的立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期的最后3年历经了两个阶段,进入21世纪的头一年,有关藏语文立法则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其中,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特点,并对西藏的语言保护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集中体现了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立法与科学实践的特点.  相似文献   

6.
完善中国中药材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首先需要强化中药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关键是对现行立法的修订与补充、积极参与世界传统药物保护规则的制定、建立中药材知识产权的立体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族立法体制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已经形成完整的民族立法体制,其特点主要体现在民族立法在遵循国家统一立法原则的同时,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有权变通上级立法主体的立法内容.这既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又有利于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自治权.但民族立法的质量低与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难以出台,阻碍民族法制建设发展.对此,笔者建议:明确并坚持民族立法的基本原则,早日出台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民族立法既要针对本民族的具体实际,又要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西部环境立法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中阐述了西部环境立法的目的及价值取向,西部环境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西部环境立法的模式选择,环境权的承认及其确立和基本制度的设计规范。  相似文献   

9.
由于宪法、法律在自治区自治立法的权限、主体、程序规定上的缺陷,导致了自治区自治立法缺失、地方立法基本上由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治区立法与省立法基本上没有区别的现状,没能为有效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自治立法基础,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相似文献   

10.
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立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阐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立法的价值取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立法的途径等方面,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立法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浅谈我国现阶段法学专家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近几年我国的立法活动中,法学专家的身影引人瞩目,他们以提出立法建议、起草专家建议稿、参与立法论证等形式投身立法活动,参与立法工作,影响立法成果.这一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既是补充立法力量、提高立法质量的需要,又是加强理论研究、借鉴西方制度的结果.在立法主体的倡导、法学专家的配合和宣传媒介的关注之下,法学专家参与立法活动从点到面、从探索到推广、从实践到制度一步步成长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法学专家的影响力和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其产生的作用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立法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及其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是自治权中的重要内容,是民族自治法规立法的灵魂。本文比较全面地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基本理论,阐述了其基本性质、价值、原则和主要内容。最后就进一步用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力,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提出了具体的设想。  相似文献   

13.
科学发展观要求民族地方立法贯彻"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无论是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立法程序都要立足于民族地方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要求民族地方立法要体现科学性,使民族地方立法符合客观现实的发展要求,民族地方立法工作者要培育法理素质,提高立法的科技含量;科学发展观要求民族地方立法要为民族地方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14.
入世之后,中国应当遵守WTO规则,履行自己所作的承诺.地方立法在履行WTO规则中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让WTO规则在我国得到顺利实施,地方立法必须对WTO规则充分了解.按WTO规则加强立法工作,同时要转变观念,改善立法技术,提高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15.
对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加强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研究,全面推进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理论与实践建设,对于保障和促进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维护少数民族平等的受教育权益,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教育的品质,具有十分重要而深刻的意义。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立法非常薄弱、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其意义更为彰显。本文对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现状及问题,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内容,少数民族教育法规体系等,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田钒平 《民族研究》2015,(2):1-14,123
通过配套立法构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与上级国家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法律约束和保障机制,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得以实施的重要路径。但因《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些不完善之处迄今仍未有效解决,使得相应的配套立法机制也成为一些学者批判并意欲否定的对象。由于立法者的实践经验和能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定责任主体特性及履职方式等因素的制约,决定了通过配套立法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客观必要性。配套立法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立法活动,较好地解决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性、概括性规定的补充、细化和完善,促进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体系的发展。关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律修改或解释替代现行配套立法制度的动议,是不妥当的。  相似文献   

17.
书坊     
《中国民族》2014,(12):80-80
《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研究》 本书综合运用民族政治学、宪法学、民族学、立法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按照先规范研究、后实证研究的框架,对自治立法的自治属性何以成立、立法自治的法理基础和现实根据、立法自治有何重大政治价值、立法自治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立法自治的实现形式又是什么、立法自治实践现状如何、制约立法自治实践的关键因素、如何提升立法自治的水平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做出了系统、深入的研究,从而初步构建了民族区域自治中立法自治的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民族立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4,自引:2,他引:14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民族立法工作中存在的亟待研究解决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即:民族立法工作不平衡,且严重滞后;民族法律体系不配套,法与法之间衔接难;变通权行使远未到位;自治法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不明显,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立法技术、法律规范和立法程序不完备,缺乏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文章从思想认识、自治法规的立法体制、权限范围、批准程序和效力等级、民族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究了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从如何提高对民族立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理顺立法权限和立法体制,科学编制立法纲要、规划和计划,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民族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机制,加强民族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措施;最后,强调了搞好民族立法工作必须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19.
西藏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地位及其地方立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月红  方伟 《中国藏学》2005,3(3):31-44
一部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史,既是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史,也是西藏民族区域自治自我完善和发展史。建国以来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赋予了西藏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民族区域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同时成为西藏地方立法的主体。西藏地方立法为西藏民族区域自治而产生,随国家立法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而推进。西藏地方立法遵循我国一般地方立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即立法统一、从西藏自治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民主立法、立法法制化等,并从根本意义上实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体而历史的结合。西藏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是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发展的显著特征和重要历史经验。而且,其制度化、法制化越深入和广泛,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就越充满生机和活力,并显示出极大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条例立法曲折,其草案历经19稿,至今仍无法出台。究其原由主要在于对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定位不准确,自身存在立法缺陷。在立法环境日渐成熟的情境下,广西应厘清对自治区自治条例的认识,适度掌握立法权限,制定出高质量的自治条例,为自治权的充分行使提供法律依据,为广西的民族法治建设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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