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我国现行法律条款对行政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存在难以把握、不易操作的缺陷。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所在,是行政法规范的核心、灵魂,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的比例原则,在行政审判中可以直接作为判案依据。运用比例原则中的适当性、必要性、比例性三个子原则来对行政裁量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较为直观、可行。 相似文献
2.
行政裁量的广泛存在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它作为行政能动性的体现和实现个案正义所需的一种政府工具,只能在尊重其存在的同时给予其必要的控制。来自国外的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历史久远,或许能为我国实现行政裁量正义带来一定的启迪。 相似文献
3.
比例原则是德国首创的行政法原则,有不少国家予以运用。它包括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相称性原则。该原则的价值在于从权利的基本性质和法治国的实质精神出发,对行政权进行有效控制,体现出法的正义。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将其作为司法审查的标准,可以缩小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提高审判的可操作性和司法权威性,有助于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赵娟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2,39(1)
现代行政权大都表现为自由裁量权的形式。英美法的合理性原则和大陆法的比例原则是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的主要标准。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共同本质是 :强调手段与目的的合理性 ,即成本与收益的合效益性。我国的司法审查可以借鉴这两大原则 相似文献
5.
比例原则与权力之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慧平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2(1):100-104
在学者的研究当中,多将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个原则,或者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事实上,鉴于资源的有限性、国家权力运作的效率以及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比例原则不仅仅是行政法上的一个原则,而且也是宪法层面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宪法的许多条文的规定都蕴涵和体现了这一原则。它不仅约束公民,要求公民自身不得滥用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更制约国家权力,要求国家权力也不得滥用,否则,有违国家产生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比例原则肇始于德国,渊源最早可追溯到法律理念的源头。其蕴涵的公平、正义思想与人类的初始理念相一致。随着民主和法治的发展,这一原则的内涵及适用范围均得到了发展。在宪政视阈下,从发展观的维度看,比例原则所具有的客观性、可操作性标准正是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最有效的、不可忽视的利器之一。这对我们依法治国,奉行依法行政和建设和谐社会是富有启迪作用的。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罪行法定原则的司法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晓涛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3(2)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及其司法化的实现对于中国刑事法治走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立法上实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化,但在刑事司法上并未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中实现司法化,需要在刑事司法理念、司法体制、司法技术等方面实现司法化. 相似文献
8.
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主要包括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方面。在德国、法国、美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行政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比例原则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运用,但我国大陆地区对比例原则的运用还局限于自由裁量权领域。 相似文献
9.
市场准入歧视已经成为出租车市场畸形发展、纠纷频发的主要诱因。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上的皇冠原则,借以考察政府在出租车市场领域的管制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极为便捷有效。法释义学上的比例原则分为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均衡性原则。三个子原则之间表现为阶层式的逻辑结构,通过层层推导和过滤,可以满足对行政规范进行实体审查的要求。出租车准入歧视政策对出租车行政管制目标之实现有一定的正面推进作用,能够通过适当性原则审查;但是,由于存在相对于出租车准入歧视政策而言对公民权利限制更小的行政管制措施,准入歧视政策无法通过必要性原则审查;而且,该政策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超出了所欲保护之公共利益的迫切程度而无法通过均衡性原则审查。 相似文献
10.
罪刑法定原则与司法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天鹰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5):90-93
罪刑法定是中国现行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在刑法领域中的重要标志。但立法的滞后性和概括性,以及具体犯罪本身的千变万化、法官之间素质差异、执法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使得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得到彻底实施。因此,除了加强立法外,还必须深入研究司法解释、判例制度、自由裁量权等重要课题,不断完善中国现行司法制度,构筑罪刑法定原则得以实现的司法保障机制系统。 相似文献
11.
王宗涛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01-107
民事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指民事司法适用的法律不明确时,法官基于一定标准对法律规则自由选择判断的权力。民事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具有合理性,适用于民事司法全过程。但是,自由裁量权的运作存在风险,主要包括自由裁量权的非规范行使、非统一行使和滥用三方面。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要遵循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和具体作法;自由裁量权的统一行使,应建立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判例指导制度;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必须建立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权利控权制度和权力控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
周勇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67-70
作为我国独特创举的审判委员会制度,长期以来为学界所争议.总体上看,当下我国法律界对其的批评已逐渐成为主流,并且主要指向审判委员会“审判分离”、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行政化倾向严重、责任分担不明等问题.在试图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现状进行剖析的基础之上,尝试提出初步的改革设想,使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能够符合司法审判的规律,满足司法审判实践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程宗璋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7(1):81-84
文章认为量刑情节是依附于犯罪事实而存在的,其适用的基础是罪行法定刑.把罪名法定刑作为量刑情节的法定刑,混淆了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与减轻处罚、加重处罚的界限,这不仅在法理上是错误的,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相似文献
14.
王孟嘉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8(1):221-230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有之意,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并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针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命题,丰富了司法改革的理论内涵。在人民司法领域形成了"人民司法观",从司法权的根本属性、行使目的,以及运行效果方面充分诠释了人民司法的核心要义;在公正司法领域形成了"公正司法观",通过彰显司法中的公平正义、监督制约等价值,树立了司法权威,获得人民对司法的认同;在司法治理领域形成了"司法治理观",提出了要充分发挥司法的定分止争功能,以司法公信力建设为引领提高司法治理的有效性,使司法的保障功能体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以满足新时期人民对司法的需求;在司法监督领域形成了"司法监督观",创新提出了新型司法权制约监督的理论,以党内监督为核心,实现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创制了多种监督司法的手段实现监督司法的目的;在司法职业领域形成了"司法职业观",从司法职业队伍建设、领导干部的职业能力、司法品德等方面入手,力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通过对五种司法观的创制与凝练,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地回答了新时代如何建设公正权威高效司法制度等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观是建立在我国长期司法改革实践基础之上的,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司法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相关制度机制,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品格。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观是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纵深发展的基础理论和根本遵循。 相似文献
15.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兼评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何士青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1(1):77-81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将二者紧密结合在一起,是大多数法治国家的做法过去,我国没有统一司法考试,以致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今天,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一些人矫枉过正,把司法考试视为法学教育的指挥棒.本文通过考察和分析,论述了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辨证统一关系,并就发展法学教育、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李嘉宁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1):93-96
中国商事通则的制定对于我国商事法律制度建设的现代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商法基本原则的厘定和商法精神的弘扬与普及则是顺利制定商事通则的关键,二者的成功实现取决于对商事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准确把握。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曾经是学界热议的话题,其中的主流观点却值得反思。商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聚合性"而非"营利性",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量变导致了质变"。这直接决定了商法与民法有着大相径庭的原则和精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