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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通过建立包括陆地、湿地和海洋的碳承载力、碳超载率的计算模型,采用供需平衡法建立了区域碳锁定时间和趋势的判定模型。以有着“植物王国”和“基因宝库”之称以及水电资源相对丰富的云南省为例,对该省的碳锁定时间、趋势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云南省自2002年后开始出现了碳锁定现象且趋势越来越严重,若不进行强有力的外界干扰,这种趋势将一直延续下去。结合即使“十一·五”低碳目标的完成也没能减轻云南省碳锁定加剧的趋势,提出把减轻碳超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升碳承载力纳入低碳经济发展的目标管理。  相似文献   

2.
截至2021年,全球投入运行的碳市场共覆盖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约16%。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初步建立了全球性碳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2021年7月16日,首批纳入发电行业的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线上交易,截至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1.79亿吨,成交额达76.84亿元,运行较为稳健,价格基本平稳,临近履约期交易活跃度急速攀升。2020年中国试点碳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活跃度有所降低,价格整体稳定。2021年试点碳市场的交易量整体有所增加,价格稳中有升,各试点之间的差异仍然较大,其中北京碳市场的成交均价最高、价格波动性最大,广东碳市场的总交易量最多、市场最为活跃。全国碳市场2022年后有望逐步纳入建材和钢铁行业并引入机构投资者,缩减碳配额总量,增加交易产品种类,强化和其他减污降碳政策措施的协同性,发挥规模优势并探索国际化道路,成为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3.
截至2019年,全球已经投入运行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覆盖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约8%,未来全球碳市场的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2017年底,中国启动了纳入发电行业的全国碳市场,未来正式开启交易后预计年配额将达到30多亿吨CO2,成为超越欧盟的全球第一大碳市场。2018—2019年,中国碳市场主要进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七个试点碳市场仍在继续运行,未来将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过渡。截至2019年底,七个试点共完成线上配额交易量1.8亿吨,实现交易额41.3亿元,其中湖北碳市场成交总量和成交总额最高,北京碳市场成交均价最高,北京、上海、湖北、广东和深圳碳市场表现较为活跃,天津和重庆碳市场表现相对低迷。预计2020年后,全国碳市场将迎来发电行业首单配额交易,“十四五”期间逐步纳入其他高耗能行业。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2020年的碳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40%~45%的减排目标,未来全国碳市场的顺利运行将对中国低成本实现碳排放在2030年前尽早达峰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做好战略谋划和制度建设。我国现有碳信息披露制度安排,仅强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等企业披露碳排放数据,不能满足需要。面对全球碳信息强制披露和强制鉴证趋势,考虑到碳信息披露体系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我国碳信息强制披露与强制鉴证制度势在必行。构建我国碳信息披露体系,除可以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欧盟《ESRS E1:气候变化》草案及美国气候信息披露规则提案外,还应遵循系统统筹原则与气候变化优先原则,并考虑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特征,制定涵盖碳信息的气候变化信息披露准则。为确保碳信息披露质量,在生成环节,应完善碳排放核算标准,使核算标准更加规范,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核算数据更加全面、科学和可靠;在监督环节,应建立科学的碳排放监督体系,强化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内部监督、第三方核查与鉴证及外部监管。  相似文献   

5.
2020年9月,我国提出2030年完成“碳达峰”、2060年争取“碳中和”的目标,碳金融是当前市场经济框架下解决气候、能源、污染等问题的有效方式,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工具。通过对碳市场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碳金融存在市场交易活跃度不足、产品缺乏创新以及专业型人才匮乏等问题。因此,从激励引导更多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加快推进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强碳金融专业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建议,以助力“双碳”目标的稳步实现。  相似文献   

6.
黄河流域矿产资源丰富,是中国的能源流域。在碳达峰与碳中和背景下,矿业集聚区低碳转型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于2003—2018年黄河流域90个地级行政区面板数据,构建空间中介效应模型,从空间溢出视角探究矿业集聚对城市碳平衡的影响机制。结果表明:(1)矿业集聚显著恶化了矿业城市自身的碳平衡状态,而对周边城市的碳平衡状态起到了一定的改善作用,说明“碳诅咒”假说在黄河流域成立,矿业集聚区存在明显的“能源资源外输,碳排放和生态破坏留存”的环境不公平问题;(2)矿业集聚通过阻碍产业升级、抑制技术进步、降低土地固碳能力三条中介路径显著恶化了矿业集聚城市的碳平衡状态,产业升级的中介效应量最大,是矿业集聚区低碳转型的关键路径;(3)黄河流域矿业集聚对城市碳平衡影响有明显的时空异质性,作用强度和传导路径在繁荣期和转型期以及上、中、下游之间存在一定差异。针对研究结论,认为要重视矿业集聚区与非矿业集聚区之间存在的环境不公平问题,通过转移支付和减排责任科学划分让矿业集聚区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减排责任,综合产业升级、技术进步、提高土地固碳能力多种方式,因时因地制宜破解和防范“碳诅咒”。研究旨在...  相似文献   

7.
基于强可持续发展理论与碳中和的科学内涵构建碳中和水平综合评价体系,利用秩一约束的组合评价法测算2005—2020年中国区域碳中和指数,采用Dagum基尼系数揭示碳中和水平的区域差异及来源,运用Oaxaca-Blinder分解法揭示碳中和水平的结构差异,借助再中心化影响函数揭示碳中和水平的分布差异。研究发现:中国碳中和指数整体不高但呈上升趋势,省域碳中和指数存在“双高型”“低高型”“高低型”和“双低型”四类;区域碳中和水平不平衡,呈现出中部地区高、东西部地区低的倒U型格局;碳中和指数的区域差异主要来自超变密度;碳中和指数的结构差异主要来自吸收维度的人工条件和排放维度的生活排放;碳中和指数的分布差异主要来自吸收维度。因此,碳中和的实现需要多方协同,既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协同转型,也要居民生活模式的协同转变,更要碳汇碳捕捉的协同转换。  相似文献   

8.
随着“双碳”目标战略的实施,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时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现从量变到质变飞跃的必由之路。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的调整升级意味着与之相对应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也要随之调整和升级,以满足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法治需求。受制于时代背景和立法目的的局限,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制体系存在诸多不足,没有将“降碳”问题纳入其中,与“减污”问题作整体考虑和协同安排。应以《宪法》规定的“生态文明”“新发展理念”“美丽中国”等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融入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目的性条款,从整体性治理、协同治理、增强主体责任原则出发,夯实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防控的制度基础,重构以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总量协同双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中央环保督察、协同管理体制等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探索制定《碳中和促进法》,并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进行修改,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念融入其中,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供法律依据,为实现协同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9.
从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金融市场迅猛发展,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具潜力的市场。近年我国各地正加快发展碳金融市场,福建发展碳金融有着资源丰富的优势与市场主体单一的不足,发展福建碳金融应该从培育市场主体、拓展商业银行业务、出台配套碳金融政策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0.
基于深圳、湖北、广东、北京、上海五个碳市场的交易数据,综合考虑各碳市场的纵向压力情况和横向相关性,构建日度中国碳市场压力指数(CCMSI),以反映中国碳市场总体风险表现,且将CCMSI与中国制造业PMI相结合,利用门限向量自回归(TVAR)模型对CCMSI的门限值和区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2015年4月—2019年7月,中国碳市场高压力时期主要出现在2015年和2016年的履约期前后以及2016年制造业运行相对不景气的时期。而进入2017年后则均处于低压力时期,说明中国碳市场的运行逐渐趋于稳定。进一步分析各区域碳市场压力指数之间的相关性和格兰杰因果关系后发现,北京、上海、广东三个碳市场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和一定的联动性,一方面表明,这三个碳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传染风险,应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也表明,这三个市场之间可能存在建立统一碳市场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双碳”目标为中国法治建构带来变革契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需借助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法治保障。尽管国家在实现“双碳”目标的顶层设计中明确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的作用,但是现行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尚未建立内蕴“双碳”目标的回应性机制体系。面向“双碳”的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在规划编制、用途转用、生态修复、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系列问题。“双碳”目标下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本质是对诸多生态要素实施整体管制和类型管控,故而应以“系统治理和分区分类”为管制范式,重点完善融合“双碳”目标的生态空间规划、基于碳约束机制健全生态空间用途转用许可、基于碳汇完善生态空间修复和基于碳风险监测构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12.
碳信息是影响资本市场利益相关者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选取沪深两市2015—2019年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碳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股权成本和债务成本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碳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股权成本和债务成本均呈现显著负相关,并且对企业融资成本具有增量信息含量。建议政府进一步健全碳信息披露的制度规范,出资方(贷款方)大力拓展和支持绿色金融,通过高质量的碳信息披露和传导机制,实现企业的低碳转型发展。  相似文献   

13.
介绍了新型晶粒细化剂——铝钛碳合金生产新工艺,通过碳化物与铝液的反应,碳以原子态进入铝液,增加碳的反应活性,降低碳的加入温度,这是该工艺的关键技术.  相似文献   

14.
国家碳预算制度兼具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统计核算工具的双重功能,碳达峰目标的迫近及碳中和目标下国家降碳任务的紧迫性,使得如何将碳预算融入“双碳”目标的实践过程,实现制度和理论的双向促进成为重要问题。一方面,通过梳理碳预算制度产生的背景、碳预算概念的演变,事实印证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是把承载全球碳排放环境容量的国际碳预算,转移至各国碳预算本土化的可靠实现方式。另一方面,域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碳预算制度经验发现,其对我国碳预算目标设置、机制协同、资金渠道等方面具有重要启示。将碳预算纳入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法治保障体系,可以结合已有预算法程序化规定,通过建立专门性机构、权责配置、预算调整机制、专项资金供给等制度,建构起“双碳”目标下符合我国需要的碳预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5.
碳排放权交易是运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创新,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但仍存在碳市场流动性不足、碳价格发现功能有待加强、碳市场制度体系亟待完善、碳市场金融化程度较低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减排效应。对此,提出碳市场支持“双碳”目标实现的路径,主要包括完善碳市场运行机制、建立灵活的碳定价机制、健全碳市场相关制度体系建设以及推动碳金融建设发展。  相似文献   

16.
针对目前国内外碳绩效评价方法缺失的现状,文章依据能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内在关联,提出了碳绩效方程式评价法——CRVC。该评价方法用简明的方程式反映了碳排放与碳减排活动所产生的低碳资源效率、低碳经济效益和低碳环境效益,体现了碳绩效评价促进实现“资源、经济和环境”三赢的目的。运用CRVC法评价首钢、攀钢、包钢、武钢、河北钢铁等5家钢铁企业的碳绩效,发现该方法能较好地反映这5家钢铁企业之间碳减排效果的差异,因而能为钢铁企业识别碳排放源,明确碳减排关键环节提供指导。CRVC所蕴含的基本原理表明,发展循环经济以减少碳资源投入、积极参与碳交易以降低碳成本以及制定碳预算以控制碳排放量等措施有助于有效提高企业的碳绩效,促进企业的低碳转型。  相似文献   

17.
剖析碳中和的具体含义以及与之相关且容易被混淆的概念,归纳达成碳中和的技术路径,从理论层面梳理碳中和的经济和就业影响。研究指出,能源转型、碳税、碳抵消、碳技术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实现碳中和目标取决于碳捕获和封存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自愿碳抵消只是一种辅助性工具;实现碳中和对经济发展和就业的影响是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能源转型、环境规制、技术创新等多种因素。基于此,探讨目前碳中和问题存在的争议并指出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18.
对不同碳含量的钕铁硼永磁体的磁性能,及显微结构进行了实验研究,磁性能测量结果表明,碳含量增加会导致Nd2Fe14B四方相(主相)的衍射谱线的强度减弱,相应a-Fe相和富Nd相的衍射谱线强度增强。相应的金相组织观察结果表明,碳含量的增加,有利于富Nd相和富B相的增加,使钕铁硼合金中Nd2Fe14B晶粒变小,晶界增大,晶粒外延层增厚,使Nd2Fe14B晶粒的形核场减小,导致钕铁硼磁体的矫顽力减小,并且这种变化随碳含量的增加越显著。对钕铁硼磁体耐腐蚀性能观察结果表明,由于碳引起钕铁硼合金中富钕相的增加,并且由于富钕相对湿气极为敏感,致使钕铁硼磁体的耐腐蚀能力随碳含量的增加而降低。  相似文献   

19.
碳金融作为一项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金融创新,逐渐成为世界各国金融界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国是全球碳市场最大的碳资源国家,但国内商业银行在碳金融业务方面的发展却相对滞后和单一。而发达国家在碳金融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碳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研究国外发展碳金融的经验的基础上,比较国内外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发展状况,并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的障碍,进而提出推动碳金融发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中国碳交易市场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7年12月19日,首先纳入发电行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1万吨标煤的准入门槛使全国碳市场几乎涵盖了所有主要火电企业。全国碳市场短期内虽然不会产生明显效果,但长期来看,将通过倒逼发电行业优化结构来促进低碳发展。对中国碳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及进程进行梳理,分析各个试点碳市场的市场表现及履约情况,通过对其配额和CCER交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各个试点市场的政策效果,并对全国碳市场的发展进行展望。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7个试点的碳市场累计完成线上配额交易量逾1.35亿吨,达成交易额逾20亿元,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7年,7个试点碳市场交易活跃度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大量交易集中于履约期前后的情况。重庆碳市场一改以往低迷的市场表现,交易量和活跃度增加迅速;天津碳市场因全年长时间休市,交易量较低;湖北超过广东成为交易量最大的试点碳市场,交易集中度也为7个试点中最低。2018年是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建设期,各试点碳市场将继续并行运行,全国碳市场在实际的配额交易前将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模拟交易。碳市场的机制设计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要真正发挥全国碳市场降低碳减排成本和促进碳排放量下降的作用还需要至少两三年的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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