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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近年来,“退休返聘”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回避的现象,备受社会关注,褒贬不一。不可否认,退休返聘实现了企业和个人的共赢,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这其中,退休返聘人员的法律性质没有得到确认,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保障,本文将主要对退休返聘人员这一现象做一探讨,并在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最近,四川省劳动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企业中终身无子女和孤寡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补贴问题的通知》(川劳险〔1995〕17号),对此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生活补助费(一)企业中终身无子女(不含已有抱养、过继子女)的职工退休后,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二)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三)生活补助费并入基本养老金的补贴,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开支。二、护理费补贴  相似文献   

3.
今年年初,俄罗斯关于延迟"公务人员"退休年龄的法案正式生效,从1月13日到29日,所有退休人员将获得一次性补贴5千卢布,约合578元人民币.俄罗斯的延迟退休政策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4.
有问有答     
问:陈某是一名退休返聘人员,退休后还在原单位做会计,但是她和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单位每月发给她500多元,却没有按劳动法要求支付节假日的加班费。请问,陈某和单位的这种工作关系是  相似文献   

5.
咨询台:我是一名军工企业的科技人员,目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将办理退休手续。我在工作期间因取得科技成果曾受到国防科工委的表彰和嘉奖,但未明确奖项等级。现向贵刊咨询,我退休后能否按有关规定享受增发养老金的待遇。成都读者傅申傅申读者:谢谢你对本刊的信任。你问及的关于奖项未定级的企业职工退休后能否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的问题,经我们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并查阅有关政策规定,回复如下,供你参考。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3]1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这一暂行…  相似文献   

6.
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企业中终身无子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请示》(宜劳社[2005]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终身无子女是指职工未生育子女。企业中原生有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现子女已死亡的退休、退职人员,已享受了独生子女增发养老金待遇的,不能再享受终身无子女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关于企业中终身无子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批复$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相似文献   

7.
正确认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永清 《中国劳动》2003,(11):21-23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加大,已成为当前一大社会热点问题,各方面要求缩小差距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为此,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增无减,企业退休人员不断上访。对于这一问题,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妥善解决。一、基本情况1997年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差距逐步加大。从全国来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1990年分别为145元、151元、106元,比例为1.36∶1.42∶1,差距不大;1997年分别为548元、563元、401元,比例为1.36∶1.40∶1,差距没有扩大;2001年分别为964元、921元…  相似文献   

8.
达川地区城镇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地区统筹从1995年7月1日起组织实施。两年来,全区参统的城镇集体企业达285户,统筹的在册职工33759人,离退休人员11945人,纳入统筹的离退休费用总额为1591万元(年人均1332元)。通过统筹,缓解了集体企业之间退休费用畸轻畸重的矛盾,减轻了部分老集体企业退休费用负担沉重的压力,初步保障了集体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两年来,全区共征收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845.3万元(其中个人缴纳63.2万元),拨付离退休费用984.93万元,为稳定集体企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  相似文献   

9.
<正>为推动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根本性转变,南通市从2003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了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南通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下岗失业职工的管理服务。为了更好地提供管理服务,南通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在江苏省率先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五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会议要求研  相似文献   

11.
成都市现有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1990年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1.4万余人。目前,这类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加上企业补贴约在400元左右。客观地说,这部分人员的养老待遇,与1993年实行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和1996年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帐结合"办法后退休的待遇水平相比较,总体水平偏低;如与同期参加工作、同期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比较,待遏水平差距还要明显一些。据了解,企业中建国初期参加工作、1990年以前退休的待遇水平偏低的问题,在我省各地和全国各省普遍存在。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逐步加以研究和解决。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深,越来越多的老人踏入花甲之年,进入退休阶段.然而随着退休年龄的到来,退休综合征出现,退休老人们无法适应退休后的生活,无法正常融入社会,尤其在心理情感上存在障碍.退休是每一个劳动者法定劳动阶段的结束,退休只是意味着一种社会角色的转变,绝不是退出生活.老人们在退休后的社会适应成为现在我们必须要关注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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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领不到退休费该找谁咨询台:我父亲今年78岁,1954年在县二轻局下属企业农具厂参加工作,1988年7月经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准退休,连续工龄34年,当时核定退休费每月为27.1元。但我父亲退休18年来,因为“企业已停产,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至今退休费分文未领到过,也找不到地方领取。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辈子,到老却生活无着落,我父亲觉得很冤。现向你们咨询,我父亲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退休费该找谁去领?通江读者冯菊冯菊同志:谢谢你对本刊的关注和信任,来信咨询的问题经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并查阅相关文件政策,作如下答复,供你参考。2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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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了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在内部实行一种有别于正式退休和“下岗”的行为——让富余人员退出岗位休养,又称“内退”。实际上能真正实行“内退”的企业,大都是经营独特,效益尚好的企业。例如某电信企业规定,“内退”职工可以一次性获得补贴1—2万元,此后每月按时足额领取其内退前月工资90%的内退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用企业仍然为他们缴纳和发放。显然能达到达种效果的企业,没有相当的经济效益作后盾是难以办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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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我单位最近在办理一名职工退休手续时碰到了难题。该职工过去曾从事有毒有害的特殊工种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限条件,后来因工作需要调离特殊工种岗位从事一般工作。今年该职工年满55周岁,达到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但该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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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有区别吗咨询台本人有一问题特来信向贵刊咨询。我原是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职工,1975年参加工作,2003年8月企业改制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原单位是在省社保局参保的,现本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将养老保险关系移交到资阳市雁江区社保局(单位所在地),养老保险费由本人自己缴纳。请问,到了退休年龄后,我的退休费与企业退休人员计算是否一致,为什么?资阳市原省水电工程局职工王英王英读者:感谢你对本刊的关心和信任。来信中问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到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是否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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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局:你局《关于企业中终身无子女和孤寡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和护理费问题的请示》(渝劳险〔1996〕60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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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省财政厅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中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增加生活补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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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单位来函反映,退休人员在受聘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办、联办集体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国家政策准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有关退休人员保险待遇规定如何执行的问题。现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精神,重申和补充规定如下:一、企业退休人员被聘用或自办、联办集体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因工伤残、亡的,其医疗费(含工伤复发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金等均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的,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期满后仍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货人负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期满后住院治疗),其医疗费、一次性救济金由聘用单位或承包、租赁人负担;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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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咨询台:我是一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在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我碰到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从职工申办退休手续起到得到批准,再到开始支付养老金,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养老金又是从被批准退休的时间开始支付,不往前补发,那么这个期间职工的退休金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二是如果职工到退休年龄,但本人不配合公司办理退休手续,导致退休手续延期办理,责任又应当由谁来承担?读者蒯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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