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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作为涉他合同的崭新条款,《民法典》第524条是为维护第三人利益而设,存有广阔的适用和解释空间,但也有待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的归纳。为了更好地区分相关制度,其在概念选择上有赖于涉他合同体系的清晰梳理。对于引入意定代位制度来拓宽本条的适用范围在学界上颇有争议,由于法典上已经规定了债权转让及由第三人履行制度,因而目前仍不具备引入的必要性,否则极易发生混淆与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同时,基于三方利益平衡之考虑,有利益牵涉之第三人原则上无需以债权人或债务人同意为要件,但不得损害债权人权益且需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在如何对抽象的合法利益进行具象化解释时,我国采取比较法上限缩解释的做法,同时结合我国实践案例进行类型化限定。随后可通过完善代位追偿权来维护第三人权益,但前提是第三人清偿时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人的既得利益,尤其是部分履行场合之债权人,以便更好地类推适用《民法典》第531条、第700条但书之规定。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同法》对于与第三人有关的清偿制度规范得过于笼统,并未对第三人代为清偿进行规定,导致实践中对第三人代为清偿与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债务承担、保证等制度区分混乱。我国要改善上述混乱境况,可借鉴德国民法典。第一,对第三人履行的前提、内容、后果都做明确规定;第二,对债务人有异议的第三方自愿履行,若债权人不拒绝,债务亦得消灭;第三,第三人有赠与目的的第三方自愿履行中,根据第三人与债务人是否有赠与合意,分情况处理。  相似文献   

3.
我国对合同效力范围规则应当采取的立场是,首先应一般性地承认,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享有利益的第三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即确认受益第三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另一方面,对受益第三人以外的、基于客观事实而存在的其他第三人,能否享有合同权利且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以及合同对第三人施加义务的问题上,应当持谨慎的态度。在制度适用上,并非必须以当事人具有为第三人创设权利的意思为必要条件,只要合同当事人具有通过合同使第三人获得利益的意思,就具备了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的一般条件,至于有无为第三人创设权利的意思,均不影响第三人直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第三人单方自愿履行属于第三人代为清偿的一种,理论及司法实务中对我国《合同法》是否明确规定了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但都普遍认同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效果。第三人单方自愿履行与债务承担、债务履行承担、由第三人履行、以及保证制度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只有在理论上正确地区分这些制度,才能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采用直接取得模式规范第三人权利取得,是否授予第三人权利应区分是否存在平等债权关系和合同目的。第三人作出受益意思或合理期限经过后,当事人变更或撤销合同需经第三人同意,否则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但存在例外。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无需经第三人同意。第三人可主张与履行利益有关的赔偿性违约金,不能主张惩罚性违约金;第三人不享有违约解除权,但可通过放弃权利脱身;第三人能起诉确认合同无效,但不享有合同撤销权。  相似文献   

6.
第三人利益合同成立须符合基础合同有效成立、受诺人与允诺人须有使第三人受益的意图、受诺人与允诺人须使第三人直接取得权利、第三人必须特定等要件。其变动规则是:合同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利益第三人约款。经第三人同意当事人可约定解除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法定解除情形,合同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无须第三人同意。  相似文献   

7.
传统大陆法系合同法上的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债权债务关系仅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然而,合同相对性原则也在实践和法律修正中不断被突破、修正。其中,第三人利益合同即是合同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效力,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一种情形。我国法律中存在着大量的第三人利益合同,但是却缺乏对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一般性规范。因此,需要对此作深入研究以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8.
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独立订的合同。公民未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订立的合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组织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乘人之  相似文献   

9.
传统民法理论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则上仅承认合同于当事人间发生效力。从现代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看,合同第三人的法律地位皆得以认可或实践。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涉及第三人的合同,但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却过于简单。以第三人在合同履行中的作用是接受履行还是实践履行作为标准,对我国合同第三人的存在情形进行分类,可较全面探析第三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从《合同法》第64条在《合同法》体系中的定位、内容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我国并未形成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鉴于此类合同确实存在及相关立法规范的缺失,在未来合同立法中有必要加以规范,以完善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10.
第三人虽非缔约方,但因债权人及债务人在所订立的合同中为其约定了利益,因此取得了相关合同权利。这是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本质规定性,因而也构成了第三人利益合同概念的基础及第三人利益合同成就的核心条件。此外,无论是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概念还是成就的条件,其规制都甚为复杂。  相似文献   

11.
合同相对性原则作为传统合同法的一个坚固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动摇,这种改观是世界性的,不管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普通法系国家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利益第三人理论的相继出现,使得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再惟我独尊.合同不但使当事人间发生权利义务的关系,同时债务人对于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之第三人,亦负有照顾、保护等义务.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对我国合同法制度之构建具有启示性意义.我国合同法应该顺应新趋势,从商业实践、社会政策和公众利益来考虑,将第三人纳入合同条款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12.
货物运输合同的性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收货人为受益第三人.目前我国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收货人属于“经由被指令人而为交付”之第三人.为保护收货人的信赖利益,在我国未来立法上应当将铁路运输合同中的收货人确定为具有第三人利益合同之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3.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当事人意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合理突破 ,但是在我国还没有得到承认。文章从当事人意志的角度出发 ,通过对各国相关制度的比较 ,探析当事人意志在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中的地位、价值以及国家对当事人意志的尊重和限制 ,并为我国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涉他合同的一种,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大陆法与英美法都以自己的方式规定了此种合 同,而我国合同法对此却无规定。从法理上分析,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对合同相对性规则的突破,也是意思自治原 则、合同自由原则、效率原则的体现和要求。我国应借制定民法典的机会,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明确规定。其规 则设计应从第三人的权利、债务人的义务与权利、债权人的义务与权利的角度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15.
电信服务合同的履行不仅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还常常要涉及第三人(被叫用户),甚至发生第三人介入合同的履行过程。电信服务的全程全网和互联互通等特点,使得电信服务变得多样和复杂。主要从语音服务和短信服务两种电信业务中探讨电信服务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6.
信赖利益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延伸出来的信赖利益关系。在合同责任中,当事人请求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类型不仅有"合同未成立型"、"合同无效型",依信赖理论原理应有"合同有效型"。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损害赔偿有区别也有联系,在合同有效型,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交叉重合,应厘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应以履行利益限制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在一定情况下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也可以同时赔偿;信赖利益可以包括非财产上的损害。  相似文献   

17.
合同第三人制度是近代契约法发展以来 ,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重大突破。根据“信赖利益”等理论 ,应当赋予合同受益第三人强制执行请求权等权利。我国合同法没有对合同第三人的权利进行明确规定 ,在实践中会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善意取得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学界关于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研究基本上是以转让合同有效为前提,满足了形式上的合理性,却存在着诸多可商榷之处。事实上,无权转让合同应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依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而在转让合同被重新确定为无效的前提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应当重新界定:法律应认可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基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交易关系,从而由原权利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9.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应现代交易自由和效率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合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效力和责任是其发挥功能的核心问题。我国应借鉴国外相关规定 ,完善我国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 ,以适应现代交易的需求。  相似文献   

20.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符合现代经济社会需要和契约精神的体现。其显著特征是合同的给付是针对第三人,且第三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第三人享有债务履行的独立请求权、受领权、救济权等独立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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