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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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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是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积极参与者,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问题。《里斯本条约》的生效有利于原有问题的解决,表现在欧盟正式取得了法律人格以欧盟名义缔结条约,提升了气候变化政策在欧盟内部的一体化程度,组织机构上也有利于欧盟更好地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  相似文献   

2.
<里斯本条约>的生效为欧盟一体化的深化和拓展奠定了新的基本法基础,并进一步扩大和增强了欧盟对外关系权能,为提升欧盟在国际上的独立身份、地位和形象树立了新的里程碑.这一新条约使欧盟的法律人格由模糊变得明确;欧盟的对外关系权能领域从分散的三大支柱变为统一的框架结构;欧盟对外关系机关体系进一步强化;欧盟缔结国际协定的权能和程序得以空前地完善;欧盟与国际组织的关系和驻外代表机构的名称变得更加明确.<里斯本条约>给欧盟对外关系权能带来的变化,势必给第三国和国际组织的对外关系和活动带来影响.  相似文献   

3.
欧盟27国领导人在2007年12月13日正式签署了《里斯本条约》,旨在取代此前因法荷全民公决失利而陷入危机的《欧盟宪法条约》,该条约应在所有成员国批准后于2009年1月1日即下次欧洲议会选举前生效。本文首先分析《里斯本条约》与现行《尼斯条约》,尤其是与《欧盟宪法条约》相比带来的新变化,然后探讨《里斯本条约》能否如欧盟政治精英所期望的那样,令欧盟决策更透明、民主和高效。  相似文献   

4.
张华 《国际论坛》2011,(3):20-25,79,80
《里斯本条约》明确规定"欧盟应加入《欧洲人权公约》",由此结束了长期困扰欧盟法律体系的一项重大争论,预示着欧洲委员会和欧盟两大人权保护机制的一体化。欧盟的人权保护机制发展滞后,因而产生了欧盟加入《欧洲人权公约》的呼声。欧洲法院出于维护欧盟法律体系自治性的需要,一度对加入问题持否定态度。实践中,欧洲法院与欧洲人权法院之间愈来愈密切的互动却又彰显欧盟加入的必要性。《里斯本条约》为欧盟的加入打开了法律之门,欧盟内部也将此提上工作议程,目前欧盟与欧洲委员会正在谈判加入协定。不过,从加入涉及的一系列法律和技术难题来看,完全实现欧盟加入《欧洲人权公约》尚需时日。  相似文献   

5.
欧盟对外关系权能由经济领域拓展到政治领域,呈现"一致性"的趋向,《里斯本条约》承继了《欧洲宪法条约》在对外关系权能方面最核心的机构改革,设置了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一职。高级代表的法律定位不仅与原来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有较大的改革,而且与主权国家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对外交往部门也不同,反映了欧盟发展过程中的超国家主义了和政府间主义的纠葛。高级代表的设置提升了欧盟对外交往的能力,提高了欧盟的影响力,推进了国际法治的实现,推动了国际组织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赵晨 《山西老年》2010,(1):64-64
2009年12月1日,旨在简化欧盟决策机制并增强欧盟国际影响力的《里斯本条约》正式生效。《里斯本条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取消每半年轮换一次的欧盟主席国轮替机制,  相似文献   

7.
自2001年公投否决《尼斯条约》后,爱尔兰再次于2008年6月公投否决了《里斯本条约》,为欧盟制宪进程再度蒙上阴霾。由于爱尔兰是唯一采用全民公投形式决定《里斯本条约》是否通过的欧盟成员国,其公投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欧盟成员国公民对于欧盟制宪的实际支持程度。分析《里斯本条约》在爱尔兰遇挫的原因,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欧盟制宪进程中矛盾与冲突所在。  相似文献   

8.
人权作为法律基础价值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并获得了司法上的保证。这种情形在欧盟法律体系中表现尤甚。欧共体时代的基础条约没有就尊重人权作出专门规定,但尊重人权能够在更高层次上提升欧洲一体化,因而逐步获得了欧盟的重视,在事实和法律上获得了优先地位。虽然在《里斯本条约》之前,基础条约并未明确指出尊重人权的优先地位,但是欧盟法院的判例论证并确认了尊重人权在欧盟法体系中的优先地位。即使是欧盟履行国际义务的措施,也会因违反尊重人权原则而失去效力。欧盟法院卡迪案的判决,就证实了尊重人权优先地位对欧盟法及一般国际法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根据欧盟基础条约的有关规定,欧盟在其权限范围内,可以与其他国际法主体通过谈判、协商,缔结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从而享有权利并承担国际义务。欧盟的对外缔约实践可以依次划分为事前权限、事中程序和事后司法审查机制"三部曲"。欧盟对外缔约权限包括明示权限和默示权限,其缔结的国际协定对欧盟产生的空间效力具有明显的欧盟特色。以《欧盟运转条约》第218条为首的相关条款为欧盟对外缔约权能的行使确立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框架,而欧盟法院的司法审查机制则为拟议中的欧盟对外缔约活动增添了一重有效的"安全阀"。  相似文献   

10.
《里斯本条约》对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领域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明确了各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行动目标,并在机制上进行了许多创新,旨在加强欧盟对外行动能力。欧盟在CFSP对外行为能力目标上雄心勃勃,但机制改革后,CFSP在实践上存在机构权限重叠、行动资源和工具匮乏、决策机制效率不高、对成员国约束力有限等问题,使宏大目标与政策效力间"期待—能力的差距"加剧。《里约》反映了政治精英推动宪政机制向超国家发展的同时却客观上强调了政府间主义的现实。而CFSP在政府间主义主导下的"布鲁塞尔化"成为该政策向超国家方向发展的主要形式,说明机制化进程不是产生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压力和动力,推动CFSP向超国家层次发展。  相似文献   

11.
王凯 《国际论坛》2013,(5):8-13,79
"布鲁塞尔化"这一概念较好地描述了冷战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相关行为体不断向欧盟总部聚集的现实。建构主义赋予了"布鲁塞尔化"更加宏观的分析视角,诠释了欧盟如何在一种"社会化"的动态进程中逐渐改变主权国家的偏好和行为方式。通过改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法律基础、组织运作,塑造联盟集体身份,《里斯本条约》推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布鲁塞尔化"趋势不断强化与发展。  相似文献   

12.
2009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就里斯本条约的合(宪)法性所做的判决引起了一场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欧洲一体化的主导权究竟应当由成员国掌握还是由欧盟掌握。判决的支持者认为,该判决有力地保障了成员国本应享有的主导权,联邦宪法法院的审查权仍将一如既往地防止德国在与欧盟的关系中陷于被动地位;判决的反对者则认为,里斯本条约的意义在于使欧盟获得主导权,但是该判决为了狭隘的国家利益违背了这一精神,因此必将阻碍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孰是孰非?后里斯本时代的欧盟究竟距离同一个欧洲的梦想还有多远?我们可以通过梳理里斯本条约案中的法律逻辑来解读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3.
国际组织在国际秩序中的作用基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人格。国际法律人格取决于设立条约的规定。就国际组织与成员国的对内关系而言,成员国应服从国际组织作出的决定。国际组织与国家包括非成员国的对外关系是一般国际法上的平等主体的关系。国际组织的客观国际法律人格也体现在国际组织与非成员国的关系上。  相似文献   

14.
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首次正式地将辅助原则概念纳入条约文本。后来的《欧洲宪法条约》和《里斯本条约》,使辅助原则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推进而经历了引入、强化和宪法化的过程。辅助原则的思想演进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一种古老的欧洲观念。同时,作为平衡各方争议的工具而被提出的辅助原则,在欧洲政治一体化进程中引发的质疑和争议,体现出欧盟这一独特的行为体存在着政府间主义和超国家主义之间深层次的矛盾。尽管辅助原则概念存在着矛盾和局限,但作为欧盟立宪的基本原则之一,辅助原则对欧盟的政治体制和欧盟公民的影响力不可小视。  相似文献   

15.
任何法律制度都包含违背其规定义务的责任制度,为保障受损害一方能有效追偿,法律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中国国内民法规定有损害事实且该事实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法上确立国际责任制度,提出不论是国际不法行为还是国际法上不加禁止的行为皆应通过恢复原状、赔偿或补偿等方式来承担损害赔偿国际责任;空间法上损害赔偿主要见于《外空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和《责任公约》具体规定中。现有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条约规定分散、术语定义模糊、缺少对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条约间选择适用不明确等不足。因此,完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机制,应从统一外空条约方面入手,通过定期修订外空立法,进一步明晰对损害、发射国、空间物体的定义,增加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规定,使得损害赔偿条约间的选择适用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16.
《里斯本条约》的生效使欧盟在直接投资领域取得专属权能,并在国际投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受到投资仲裁正当性危机以及投资仲裁对欧盟公共政策、法律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下,欧盟一方面在新订立的投资协定中加快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的改革,另一方面也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使用“当地救济”来解决投资争议以减少负面影响。而欧洲法院和成员国法院可能赋予国际投资协定以直接效力,这将进一步提高投资者使用当地救济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7.
欧洲经济一体化的高度发展、欧盟的扩大和全球化背景下欧盟面临的各种挑战,使欧盟原有的运行机制已不适应欧盟的需要。国际金融和经济危机尤其是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使欧盟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里斯本条约》的生效,让欧洲政治一体化进程得以重启,并为欧盟应对危机和挑战提供了一个稳定、持久的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18.
《欧盟宪法条约》自2004年由欧盟各成员国领导人签署后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它的诞生是欧洲一体化演变和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在内容上包含许多创新之处,如在机构改革方面设立欧盟理事会主席、专职欧盟外长,缩小欧盟委员会的规模和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在决策表决制度上采取"双重多数表决机制"等;在权力分配方面特别重视保持权力平衡。但它也存在条文冗长、分散、不方便适用等缺陷。由于内容的特殊性,《欧盟宪法条约》将在国家主权理论、国际法主体以及国际条约法等方面对国际法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推动当代国际法的发展。尽管在表决过程中,《欧盟宪法条约》经历了一些挫折,但是从长远来看,无论未来的法律文件采用何种名称,欧盟将不会停止其制宪活动。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投资者依据国际投资条约对东道国提起仲裁的案件逐渐增多,国际投资条约仲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开始引起学者的关注。国际投资条约中一般规定投资争端适用国际投资条约、有关的国际法或东道国国内法等。中国对外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大多规定有投资争端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在具体条款例如东道国国内法和国际法的适用问题上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20.
随着2007年1月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的加入,欧盟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共同体,拥有27个成员国。但新老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差异颇为巨大。本文叙述2000年3月欧盟制定《里斯本战略规划》的内容和进展,分析2005年3月东扩后欧盟执行《里斯本战略规划》各成员国的差异以及实施"增长与就业"计划对欧盟未来发展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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