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权利冲突中的权利位阶——规范法学视角下的透析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权利体系中存在着一定的权利位阶,为此各种权利的类型不可能均得到"平等"的保护,但权利的位阶秩序并没有整体的确定性,不可能形成像"化学元素表"那样先在的图谱,因为权利位阶的确立本身往往涉及复杂的价值判断,为此,权利冲突的解决不能以此作为一种普适的依据,而需就个案进行具体的价值衡量.这也说明,返回"法的形而下",形成"具体实证"的实践品格,正是今后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进路.  相似文献   

2.
论生命权的价值整合和规范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怀、维护、扩大和发展生命权价值已成为整个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应当通过宪法确认并保护。但宪法规定的生命权一般条款,在法律生活里,要靠“具体的做法”才能维护人的生命权利。当肯定宪法生命权保护的主观价值,在于生命权自由价值;但在我国现有制度框架内,无法发挥宪法生命权自由价值的客观功能,不具有请求权的宪法生命权不可能通过司法扩张社会权利,更不能直接从生命权价值中推导出其他权利,否则模糊的权利不仅会引发道德危机,甚至会带来法律适用上的混乱。我国当前亟需整合生命权价值,并建构生命权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3.
整个法律体系中存在着各种权利,在相互交叉重叠中不免出现融合与矛盾,各种权利的类型不可能得到均等的保护,为此权利体系中存在着一定的权利位阶。本文着重从网络人肉搜索的言论自由权与隐私权的矛盾冲突的案例中初步探析权利位阶问题。  相似文献   

4.
现代医学赋予当代生命伦理学全新的时代任务。现代医学所展现的伦理空间,是一个具有普遍伦理本质的生命权利体系,生命伦理学原则之间存在冲突的实质是生命权利体系中道德权利的冲突,沟通这些冲突的前提是对生命权与人格权的尊重与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生命权与人格权是现代医学的生命伦理学前提。  相似文献   

5.
"超级玛丽"案表明,在危险状态下实施对公民生命的救助,必须正确认识生命权在宪法中的地位,处理好生命权与公权力的关系。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宪法的价值取向以及生命权与其他基本权利的关系上可以看出,生命权在宪法基本权利中处于独立的首要位置,生命权优先于其他权利。在生命权与公权力的关系上,公权力为保护公民生命权而设置,具体警察权的行使应该以生命权优先的理念为依归。  相似文献   

6.
试论生命权与安乐死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摘要: 生命权是近代社会确立的人的三大自然权利之一。生命权不仅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和司法保护救济权,还应包括生命利益支配权。安乐死权属于生命权,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选择死亡时间的权利和选择理想死亡状态的权利。安乐死的权利属于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安乐死的适用对象选择安乐死是一种权利而并不是一种义务。  相似文献   

7.
在当代权利伦理学和人权伦理学的价值谱系中,食品安全权因其与生命权、发展权以及健康权、怯弱权等的密切关系而有其既基础、本源又核心、根本的价值意义。作为一种集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于一体的基本人权,食品安全权既是一种源自人最内在、最常见和最基本的人权,也是人之为人最基本的价值诉求和社会所需要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关怀。生而为人必然具有对生命的珍重、对健康的珍惜,此则构成人最为内在亦最为强烈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生命本身和健康的脆弱性又使人产生了与生命权和健康权相契合的怯弱权。生命权、健康权、怯弱权内在地要求食品安全权。尊重和保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既是生命权的价值诉求,也是怯弱权和健康权的集中表现。食品安全权因其特有的基础性、本原性权利诉求和价值追求必然成为当代权利伦理学和人权伦理学以及人本主义伦理学、人道主义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价值大厦的“拱心石”和“顶梁柱”。  相似文献   

8.
对生命权入宪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生命权未予以明确保障是我国现行宪法的一大缺憾。生命权是最基本的宪法权利,没有生命权其他权利皆无从谈起,宪法对生命权保护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生命权问题涉及死刑、正当防.卫、恐怖主义和反恐怖主义、战争和反战、自杀、安乐死、堕胎、计划生育等多领域,需要刑法、民法、赔偿法、计划生育法、国际法等一系列部门法加以规范和解决。将生命权栽入宪法是其他部门法保护生命权的基础,是形成一套保护生命权的法律体系的前提。  相似文献   

9.
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问题是行政法的一个核心问题,为科学地构建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体系,必须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发展趋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本文在对行政法制实践中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样态进行分析考察的基础上,从权利的外延与内涵、权利的保障方式与保护范围、权利保障的法律位阶等方面论述其发展趋势,以期引发学界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问题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完善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的立法建设,提升行政法的人本化品格.  相似文献   

10.
纯粹经济损失在特点上不同于一般的权利,它具有独立性、低位阶性、不确定性、间接保护性。纯粹经济损失在性质上应该被界定为法益,即权利之外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被追诉人权利保护体系由被追诉人诉讼权利的宪法保障、诉权保障和程序性辩护权保障这高、中、低三个位阶的内容组成。这三个位阶的保障措施和制度相互联系。其中,诉讼权利的宪法规定是法理依据,刑事诉权是权利依据,最终围绕程序性辩护展开。诉讼权利的宪法保障一方面要求基本权利入宪,另一方面要求基本权利具有可诉性。通过行使程序性诉权,被追诉人一方面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提起司法审查之诉,使程序性违法行为被宣告无效。而程序性辩护则通过显著加强辩护权在审前阶段的力量强化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生命共同体理念下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命共同体旨在关注生态系统内人与人之间以及人类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关系,生物多样性是生命共同体的基本特征。生命共同体理念要求生物多样性保护应该坚持整体主义原则、自然权利原则和补偿正义原则。我国目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管理体制设计、实际保护方式、责任追究现状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原则要求,存在立法模式缺陷、利益衡平不当和法律责任缺失等缺陷,建议在生命共同体理念下,从开展综合立法和完善框架立法2个方面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3.
"看家狗长期栓在铁链上"引发了作者的法学思考.文中阐述了动物能否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动物事实上享有权利(至少是伦理上的权利),动物至少享有不受虐待权、群体生命权等权利,权利冲突应得到综合平衡的双赢解决,违法犯罪救济应更具科学性和积极性.中国应顺应自然规律和国际潮流,出台全面的动物保护法,促进动物的法律保护,填补动物保护法律真空.  相似文献   

14.
从权利克减的角度浅析患者隐私权的权利边界,分析法律对患者隐私权利位阶的衡量选择及权利冲突的协调取舍,探讨法律克减及限制患者隐私权予优先保障生命健康、社会公共及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周占生  李娟 《南都学坛》2007,27(5):97-98
"权利克减"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敏感的法律问题,也是法理学应当密切关注的论题,研究之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权利具有本位地位,但其不能如宗教一元神般神圣,而是可以克减的。权利克减以权利本身的相对性为可能性基础,以权利位阶和权利冲突的存在为必要性基础。但在权利本位与权利克减、权利克减与权利保护之间存在平衡问题,既要重视权利克减的现实意义,又须强调对其的必要限制。只有在法理学层面上对这些问题加以研究,才能深刻理解权利克减的精神内涵,才能把握其目的和手段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6.
生存权的内涵可以从狭义与广义两个层面来进行区分,狭义的生存权特指人的生命权,广义的生存权则是以生命权为核心的一个权利群,这些权利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生命权能够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在理论上,财产权、自由权等其他权利都可以看作是生存权的衍生权利.生存权在人权体系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但这一基础性地位限于理论层面的判断,在实践中则不宜在生存权与其他权利之间做出明显的选择性行为.  相似文献   

17.
积极城市权利能够使市民平等的参与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和再生产,积极构建公正的城市空间,也产生出服从城市空间管制的道德义务。积极城市权利能通过“威尔曼公式”的检测,它是以道德理由为基础,至少包含了五种霍菲尔德状态的权利体系,应该将其视为真正的道德权利。积极城市权利也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权利类别——人权,是人的能动性与自治性的实现。要实现这项人权,就要从道德领域转向法律领域进行保护,同时不同于道德权利,法律规定的积极城市权利需要接受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权利歧视及其悖论,既有常态社会的普遍性,也有风险社会的特殊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权利歧视主要包括生命权歧视、人格尊严权歧视、隐私权歧视、表达权歧视、医疗公共物品资源分配歧视,从而进一步产生歧视性悖论。“歧视者被歧视”是权利歧视悖论的实质与核心。权利歧视悖论是对权利歧视的理性反省与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权利歧视是政治发展、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文化提升的阻力和障碍。不断加强经济建设,强化生命伦理教育,完善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加快信息流动体系建设,加强契约关系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治理体系建设,是克服权利歧视的基本举措。  相似文献   

19.
劳动权的位阶与权利(力)冲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劳动权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生存权)和宪法性权利,是一项在权利体系中具有上位效力层次的重要权利,当它与其他权利(力)发生冲突时,应受到法律的优先保障.对于劳动权与公权、私权、其他社会权之间的位阶关系及权利(力)冲突,应本着基本人权(生存权)优位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利益衡量、社会正义等原则予以协调和化解.特别是在劳动权与经营权的冲突解决中,我们应遵循生存权优于经营权的法理.  相似文献   

20.
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范畴可以从几个基本概念入手进行规范分析。公民是宪法上的一般主体,这就意味着,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是普遍性权利。基本权利是居于核心、基础和优先地位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高位阶性、固有性和不受侵犯性。文化权利是"年轻"的权利类型,二战后,世界各国对文化权利的性质、内容和重要性等方面的认识才得以深化和拓展,其核心内容才真正发展为公民基本文化权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