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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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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瑞君 《东岳论丛》2006,27(6):216-220
罪刑法定从思想成为实在法中的基本原则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与近代西方各国宪政理念和宪政实践同步的。一国宪政理念和宪政实践直接影响一国的刑法理念,由此影响罪刑法定原则在该国的命运。中国自清末改制到国民党刑法典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罪刑法定的命运就与中国社会的命运尤其是与宪政的命运相捆绑,而宪政秩序在中国社会的迄今缺席昭示着罪刑法定的坎坷命运远未终结。为此,在我国强调罪刑规范建构以民主、平等、人权等理念为宪政诉求,罪刑规范的司法运作贯彻理性司法的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宪政是为了人民福祉而进行的更为正义的人类秩序谋划.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而法官只能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犯罪且处罚犯罪,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宪政诉求.宪政的重点是制约权力,罪刑法定原则在宪政理念的指引下担负着保障人权的重要职能.  相似文献   

3.
国际人权法上对罪刑法定作出规定,使罪刑法定的地位更显重要。以国际人权法上的罪刑法定为标尺审视我国刑事制度,可以发现,在国际犯罪国内化、司法解释、空白罪状设置等许多方面,我国刑事制度还不完全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遵照国际人权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制度。  相似文献   

4.
顾乐 《学术论坛》2008,31(2):93-99
伴随着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化,罪刑法定原则全面覆盖了中国的刑法解释理论.罪刑法定主义其解释学理念在于:一则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刑法文本之本体论意义,从而即决定了刑法解释的目标与限度;再则罪刑法定原则对刑法解释提出"合法性"要求.然而,罪刑法定主义自身的价值困惑,罪刑法定原则带给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困惑,不仅阻却了罪刑法定理想的完美实现,亦使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解释领域的贯彻陷入困境.因而,反思罪刑法定主义之合理性、论证罪刑法定原则之可行性,就成为刑法解释理论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起点.  相似文献   

5.
情节犯作为我国刑法中特有的一种犯罪类型,因其立法表述上的“模糊性”而招致诸多批评。本文认为,无论从古典罪刑法定主义的人权保障精神,还是从现代罪刑法定主义的社会保护要求来看,情节犯与罪刑法定主义都不相违背。情节犯不仅不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冲击,恰恰相反,情节犯的存在正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正确诠释,并且情节犯的存在满足刑法谦抑性要求。  相似文献   

6.
何丹  李静雯 《天府新论》2005,(Z1):170-171
罪刑法定原则或称罪刑法定主义一直是刑法理论界所关注的焦点.历史的实践告诉我们,仅仅强调罪刑法定的形式化或者是罪刑法定的实质化,在现实生活中都会出现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相统一的基础上,再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会实际状况决定二者的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7.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经历了长期而又艰难的考验与争论后,在中国立法史上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最终实现却依赖其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适用。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适用中还存在着种种缺憾,为了克服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障碍,其理想设计即是规则与解释和裁量的平衡适用。塑造其坚持在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代价中的人权保障与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的社会保护相统一的刑事司法品格,从而树立起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法治领域内的权威,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刑事法律中的帝王规则。  相似文献   

8.
简永发 《学术论坛》2006,(10):132-136
西方自然法学派先后衍生出人性论、自然权利论、三权分立论、社会契约论、人权论和法治论等理论或学说。这些理论或学说都是自然法思潮变迁的产物。它们从不同角度提出和主张的罪刑法定主义思想,大致经历了自然权利观的罪刑法定、分权制衡观的罪刑法定和法治观的罪刑法定三个阶段。每经历一个新阶段,对罪刑法定的认识便提升一个新的境界,罪刑法定立法与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随之凸显出来。梳理这个历史过程,旨在引起我们对现实的反思,不断补充、丰富和完善我国罪刑法定理论。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的产生及本质含义○解春廖军罪刑法定原则在1979年的刑法中已基本上得到了体现,如明确规定了犯罪,犯罪构成,犯罪种类,以及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和刑罚的运用。但将罪刑法定原则真正明确规定在刑法典中,却并非一件轻松的事。首先需要的是敢于向传统...  相似文献   

10.
罪刑法定是近代西方的舶来品,20世纪初在中国的引入主要基于修律者在列强压境之下,企图通过修律而强国的一种非常功利化、理想化的主观愿望。由于缺乏社会基础、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罪刑法定最初只能以一个给列强看的标签、一项专制统治之下的刑法条款、一句没有灵魂的标语口号的形态存在于近代中国。及至20世纪中后期,频繁的政治运动畸化了刑法的功能,罪刑法定迷失于强烈的社会保护思想、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念之中,即便是具文规定也不见有。20世纪末围绕罪刑法定和刑事类推而展开的百家争鸣,使人们深刻注意到社会结构变迁及民主、自由、秩序等价值观念与罪刑法定的联系,这种认识基于历史源于现实,极具历史意义。1997年我国刑法典第三条正式确立了罪刑法定,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质的重述。整整一个世纪中国的法制建设之路险阻重重,罪刑法定于细微之处让我们领略了其跌荡起伏。  相似文献   

11.
不纯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间的紧张关系源于理论对不纯正不作为犯规范结构认知上的错谬.不纯正不作为犯既违反了禁止性规范也违反了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就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一犯罪行为整体而言,而命令性规范只是就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一实体定在行为的某一组成部分而言,二者分属不同层级;在规范内容上,前者系刑事法律义务,而后者则是刑事法律义务之外的法律义务;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间的紧张关系将因此而消解.  相似文献   

12.
1997年颁布实施的新刑法 ,开宗明义地将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总则中予以确立 ,并通过对刑法有关内容的重大修正 ,体现出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内涵和内在要求 ,成为我国刑法典修订和刑法发展的重要标志。但是新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在罪的法定、刑的法定诸方面的具体贯彻过程中 ,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彻底性的情况。笔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 ,提出了我国应当通过采取对犯罪构成特征详尽描述、对条文术语严谨准确适用和使犯罪情节、量刑情节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 ,适度实现刑法的明确性原则 ,使罪刑法定原则真正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  相似文献   

13.
董红  王有强 《理论界》2006,(11):80-81
罪刑法定原则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又有着社会结构、文化和人性三方面的基础,这充分证明了罪刑法定理论的正确性。罪刑法定原则以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其核心是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在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具体体现为对国家刑罚权的制约。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和实施有利于我国实施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打击犯罪的政策思想,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走向成熟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主义的核心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没有预先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所以,罪刑法定主义要求我们,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必须依据行为发生之前法律有否明文规定为犯罪,不能依其他法律条文类推定罪,也不能依新法律追溯既往的行为。罪刑法定主义同“罪刑法定”原则是有区别的,它除了涵有“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还蕴含着刑法内部关系的对立统一性。因此作为罪刑法定主义来理解反映的是法制建设与经济基础的对立统一关系,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国家、集体与个人权益的对立统一关系,刑法的改革与稳定…  相似文献   

15.
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指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构成什么罪以及处以何种刑罚,都应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即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并不是同刑法一起外机坠地的,而是在刑法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问世的。从罪刑擅断到罪刑法定,是刑法史上的一次深刻变革,亦是法律思想的一次质的飞跃。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已产生了罪刑法定思想的萌芽,如罗马法即有“适用刑罚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并且当时就形成了所谓“无法律则无刑罚”的格言。但是,作为罪刑…  相似文献   

16.
西方自然法学派从不同角度提出和主张的罪刑法定主义思想,大致经历了自然权利观的罪刑法定、分权制衡观的罪刑法定、法治观的罪刑法定三个阶段.每经历一个新阶段,对罪刑法定的认识便提升一个新的境界,梳理这个历史过程,旨在我们对罪刑法定理论渊源作出理性认识.  相似文献   

17.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在司法实践中须被贯彻和严格遵守。为了避免罪刑法定原则被司法虚置和K越,全面反映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要素和实践意义,要处理好罪刑法定和司法解释的关系,科学界定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正确理解刑法中的相关条款,避免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界限。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而罪刑法定原则的必备内容———新法效力不溯及既往却不能从我国刑法第三条的规定中自然得出。我国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存在着不足 ,而这种不足可能会导致今后立法上的权限不清 ,故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罪刑法定与个案公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瑞君 《东岳论丛》2004,25(6):191-194
公正是法永恒的价值和最高追求。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对罪与刑采取普遍适用的标准,体现了一般公正,但罪刑法定之"法"无法以一种完美无缺的公平方式适用于一切案件,个案公正问题由此产生。刑事司法具有个案处理的特点,由法官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下,依据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来处理千差万别的案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由于罪刑法定之"法"的局限性可能损及的某些公正,其中公开、公平的诉讼机制的设立则是确保法官司法裁量权公正行使的最佳切入点。  相似文献   

20.
罪刑法定是世界各国刑法公认的基本原则,以人权保障为根本宗旨。我国为切实维护人权,维护自己在国际社会的法治形象,于1997年10月在新刑法中正式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它对于我国刑事法制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刑事立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要付诸实施,有赖于司法机关实际的执法活动。为此,必须做到严格司法解释、转变价值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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