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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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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司法制度的东方经验,调解对于化解纷争、实现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作用。不过,一味追求调解而削弱判决,是我们必须避免的另一个极端。面对司法调解中存在的一些困惑,我们的应对之策是:强化调解的合法性基础,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准确把握调解标准的界定,加强调解的规范化建设。  相似文献   

2.
作为司法制度的东方经验,调解对于化解纷争、实现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作用.不过,一味追求调解而削弱判决,是我们必须避免的另一个极端.面对司法调解中存在的一些困惑,我们的应对之策是:强化调解的合法性基础,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准确把握调解标准的界定,加强调解的规范化建设.  相似文献   

3.
学界关于法院调解自愿原则的理解是调解启动上和调解协议的达成上均应确保当事人自愿。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调解在调解方式的启动、调解协议的达成以及调解协议的履行方面均难落实自愿原则。其要因是,法院调解的发展受司法政策的过度影响,且学界对自愿原则的理解尚未探及当事人的心理层面。结合法院调解的司法实践,落实自愿原则应贯彻“当调则调,当判则判”之司法规律。法官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采用调解方式时应适度突破“自愿”之禁锢,在调解协议的达成上则应确保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凸显其自愿。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贯彻落实调解自愿原则。  相似文献   

4.
在大调解的格局之下,调解作为民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方式,其作用和效果在不断加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民事诉调对接机制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民事案件,由于其独特性导致在司法实践之中,一直保持较高的调撤率。而各地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创新机制,使得调解的比例持续增高。虽然调解能够及时化解矛盾,节约诉讼成本,但案结事了不意味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一定得到彰显。因此在推动民事诉讼诉调对接的同时,应当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保持对于法律正义的追求。  相似文献   

5.
多元化社会必然呈现多元化的矛盾,从而形成多元化的解决矛盾机制,调解则是其中一个重要机制;调解的主体各异,司法调解是其中一个重要类别。司法调解是公权指导下私权的处分,它相对于法院审判而言,具有特点。司法调解在我国的发展进程可分为调解为主时期、偏重审判时期、调审结合时期。国际上,以美国ADR为代表的“可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蓬勃发展,对我国有借鉴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司法调解起着重要作用,必须规范其原则,改善其现状,以强化其功能。  相似文献   

6.
论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调解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诉讼文化追求和谐的最高价值导向,而法院调解则是调解方法在司法上的体现和充分运用.但法院调解制度也存在各种弊端,"以调代判""违法调解"现象时有发生,改革法院调解制度势在必行.文章试对当前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7.
法院调解作为一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在法官的主持下,以其快速高效的独特优势给当事人和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便利.但由于其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以调为主”的司法理念的诱导,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面临巨大挑战.因此,应当采取当事人主义模式,推行调审分离制度,坚持效率与公平正义并重,实行规范化与程序化调解,并向社会公开法院调解的全过程,从而把法院调解纳入到公平正义的轨道上来,把公平正义作为法院调解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使公平正义成为法院调解的最终归宿.  相似文献   

8.
社会经济的深刻转型对社会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建立符合社会发展特征并满足人民现实需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在诉源治理中通过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文章梳理了三类调解形式的历史发展过程及面临现实问题,以贵州省“三调联动”体系为案例分析,发现人民调解法治保障不足,行政调解程序不统一、调解管辖不明晰,司法调解存在调解和审判职责如何有效运行、调解时限要求过于笼统、任意反悔权等问题。通过构建区隔与融贯相结合、制度性联动、数据赋能“三调联动”有机体的工作机制,从而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从源头上调解纠纷的综合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9.
调解与审判合一,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古代司法的优点。但正是因为调审合一有着明显弊端,我国古代司法向近代变迁时呈现出调解游离于审判之外的态势,这是利于依法治国及彻底解决纠纷的因素,值得我们在当代司法中借鉴。  相似文献   

10.
诉调衔接是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如下问题:诉前调解呈现强制性倾向、矛盾纠纷预防不足、多元主体联动性不够;诉中繁简分流标准模糊、诉调资源配置不平衡;诉后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审查方式过于严苛。在深化“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实施RCEP、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借鉴浙江等省和闲鱼法庭经验,解决相关问题应该采取如下措施:诉前建立健全一站式诉调衔接机制、合理引导诉前调解;诉中完善繁简分流标准、促进审判资源归位;在执行阶段以形式审查为主,扩大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范围。  相似文献   

11.
中国家事审判改革自2016年正式拉开帷幕,至2018年,通过全国各试点法院的实践,探索出一系列可行的制度,包括以修复人伦关系为出发点的家事调解制度、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家事调查员制度、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等。2021年,《民法典》正式施行,其对离婚冷静期、调解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等作出明确规定,肯定了家事审判改革的成果,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接下来应当重视改革措施的成本收益分析,否则会导致法院不堪重负。未来改革的基点依旧是家事调解,重心应放在调解策略上,将案件事实之外的人伦资源嵌入诉讼程序之中,以一种“修复式列举优点”的调解策略实现“人伦司法”,以达成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之目标。  相似文献   

12.
由于对调解是否属于司法权的认识不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调审分离”的实现路径上存在差别。我国大陆地区属大陆法系,在司法理念和调解实践上与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可在借鉴其家事调解前置机构设置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大陆地区情况选择适宜的制度设计。设置单独的家事调解前置程序,确立家事调解法官和家事调解委员会调解两种调解模式。家事法官负责行使司法职权,调解员负责具体的调解事务,以此实现彻底的“调审分离”。调解成功后可作出合意裁定或调解书,明确其具有与确定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及时转交审判机构,审理时发现确有调解必要的,移付调解机构调解,但除特殊情况外以一次为限。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对这一条文应如何正确理解?我们认为在总的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尤其是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是否必经程序这一问题上分歧还较大,本文试图阐明我们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我国劳动争议“小调解”制度重塑之新路径是:第一,实行“换位调解”,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之巨大作用;第二,新增劳工NGO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可在集体劳动争议调解中先行先试四方机制;第三,将协商、协调与调解程序重整,统一为调解,即“小调解”程序;第四,我国劳动争议“着重调解”或“调解为主”原则为“休眠”原则,前瞻性的改革应当是设置调解之强制性和前置性必经程序;第五,重构调解效力,增设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5.
审判制度、调解制度、陪审制度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制度 ,也是我国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 ,但对其间的关系和作用问题 ,在理论和实务界却存在着争论 ,有主张调审分立、取消陪审制度等。针对此种情况 ,作者提出“两分立一结合” ,即审判制度与调解制度相分立、审判制度与陪审制度相分立、调解制度与陪审制度相结合而创设陪调制度作为审判前置程序 ,并对三制度间的关系及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分析论证 ,以期对我国的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及充分发挥各制度的作用 ,能够有所补益  相似文献   

16.
关于法院调解的既判力,各国家和地区立法不尽一致.法国和日本的立法肯定了法院调解的既判力,而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则作了否定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法院调解既判力的规定不明确.在学理上,对于法院调解的既判力有肯定说、否定说、限制说、部分既判力说和既判力限缩说五种不同的学说,其中部分既判力说是相对合理的观点,法院调解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但不能产生预决效力.  相似文献   

17.
着重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这条原则贯串于民事诉讼的各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诉讼中调解与审判的关系一直是个理论和实践讨论的热门话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民事诉讼审判和调解的关系处于不断变化完善中。“大调解”机制的建立,使我国的诉讼调解呈现出强势反弹的态势,在民事纠纷的解决中被广泛运用,并为适应国家和谐治理社会的需要,成为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方法。相对而言,民事审判则被人们所忽视或者不...  相似文献   

19.
马锡五审判方式向来被视为革命根据地时期的重要法制传统之一,不过,考诸史实,这一审判方式在当时并未普遍推行,也没有取得后来宣传那样的理想效果,之所以推出这一审判方式,是因为它符合当时引导边区司法工作转向的需要,有助于平衡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党政干部与司法干部之间关系,更是展现边区崭新司法形象的良好范例。边区各地司法干部虽然能认识这一审判方式的优点,但这一审判方式对司法资源的消耗较大,对审判者素质要求相当高,未能得以广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也不是一种全新的创造,其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巡回审判与就地审判、群众参与司法等都曾在中共苏区时期或国民政府的司法中出现过。  相似文献   

20.
法院调解是我国法院民事审判中一种占主导性地位的运作方式。随着民事诉讼改革的深入,法院调解制度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为应对这些新问题,首先要对法院调解进行合理的定位。法院调解应该不仅仅体现法官的;职权,更应当为当事人进行“理性对话”提供一个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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