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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从哲学解释学解析,法官的解释是一种理解后的适用.这种理解解释是一种法律适用的前提性要件.宪法解释发生在宪法诉讼层面的宪法案件之中,而合宪性解释作为一种宪法义务,发生在普通法律案件的审理中.合宪性推定原则与合宪性解释只是在宪法案件和普通案件两种不同的案件中采用的两个不同的原则.由于合宪性推定发生在宪法案件中,合宪性推定与宪法解释的联系更紧密一些.  相似文献   

2.
制度层面的合宪性限定解释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宪法审查主体在系争法律的多项解释方案中优先选择最能符合宪法意旨的一项时,所运用的方法乃"合宪性限定解释".这项方法的运用既在解释宪法也在解释法律,还是一项避免违宪判断的方法以及一类宪法裁判方式.普通法院所运用的"合宪性法律解释"与之具有相同方法原理,但放在特定的法解释制度中考察,不同的运用主体带来两项方法的诸项区别.两项方法只有统筹兼顾,方能相得益彰;试图跳过合宪性限定解释而期待合宪性法律解释匡扶宪政大厦,则是舍本逐末.  相似文献   

3.
合宪性解释存在两个层面:在违宪审查中的合宪性解释和在普通司法中的合宪性解释.前者是指在违宪审查中,对法律做合宪的解释.而后者则指在普通司法活动中,法官按照宪法的精神去解释法律,使得法律之含义与宪法相一致.考虑到中国没有有效运行的违宪审查制度,笔者在此前的论文中将合宪性解释严格限定于后者.由于概念使用上的不同,导致了蔡琳博士的质疑.对合宪性解释的两个面向的辨析,有助于此问题的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4.
普通法院的合宪性解释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解释方式,以尊重立法权的方式维护宪法法秩序的统一、促进宪法基本权利的保障.其可以分为解析规则和冲突规则两类.在运用过程中,合宪性解释因职业法官的思维方式的特点而应规定详尽的解释规则.合宪性解释可借助体系-目的解释及类推的方法,协同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中式合宪性控制方式,充分发挥宪法在法治国家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牟宪魁 《文史哲》2011,(4):161-168
宪法解释对制宪者原意的探求,不应局限于制宪者在当时的意思,而应探求制宪者处于今日之社会情势下所应有之认知。法官在解释宪法之时,通常会杂糅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一般的法律解释方法。但另一方面,由于宪法裁判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裁判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宪法判断又有宪法判断回避、合宪性解释、适用违宪等特有的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6.
德国法律的宪法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德国,吕特案以来,德国宪法学界通说认为基本权利构成了客观价值秩序,其效力及于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等所有部门法领域.根据这一理论,法律的解释必须符合宪法,通过这一路径,德国的法律已经完成了全面的宪法化.在我国,对合宪解释的讨论方兴未艾,理论上,与德国情况一样,法律的合宪解释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中国目前不存在保障法律解释合宪的机构;此外,合宪性解释,意味着对法官法律解释权限的限制,也是对部门法学者所作学理解释的约束,因此不会为部门法法官以及学者所支持.因此,在理论上能够自洽的合宪解释,在中国当下尚无法践行.  相似文献   

7.
宪法解释自宪法产生之日起就与宪法相伴而生 ,并且历来受到西方各国的高度重视。我国宪法解释制度尚未能完全建立起来 ,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能认识到宪法解释的价值所在。为此 ,充分认识宪法解释的价值 ,激活宪法解释的运作制度 ,乃是中国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也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之一  相似文献   

8.
法国在2008年宪法改革中于原有的事前审查制之外创立了合宪性先决程序,在普通诉讼中若发现已生效的法律侵害基本权利,可终止案件审理,将合宪性问题提交宪法委员会.合宪性先决程序的核心是基本权利保障,并且这种保障基于法律的考量而启动,宪法委员会的审查程序也是裁判性的,因此,宪法委员会实质上已然是个"宪法法院".合宪性先决程序连接了普通诉讼程序与违宪审查程序,将对法国的违宪审查、基本权利保障和普通司法体制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9.
论宪法变迁与宪法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变迁具有特定的含义,它不同于宪法的产生、发展和宪法修改。通过加强宪法解释等方式实现宪法变迁,避免频繁修改宪法,有利于良好宪政秩序的构建和宪法权威的树立。宪法解释是宪法变迁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基于此,应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宪法解释权,使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权力衔接,形成二元宪法解释体制,并为宪法变迁的实现提供制度基础和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10.
合宪性审查与司法权的强化   总被引:45,自引:0,他引:45  
本文认为 ,切实保障宪法效力的关键是建立司法性质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立法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关系以及推行司法审查的根据之后 ,作者强调司法权的伸张并不是无条件的 ,它与法官在社会中的威信以及对审判机关的民意限制成正相关关系 ;鉴于中国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 ,在现阶段导入合宪性审查制的条件已经日趋成熟。在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 ,本文提出两套可供选择的方案∶ (1 )在现行体制下设置只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宪政委员会 ;(2 )在重新立宪的基础上设立宪法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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