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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发遣是清代创设的刑罚制度,罪犯发遣新疆是其主要内容.罪犯发遣新疆始于乾隆年间,随着形势的变化,其逐渐完善,并成为清代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通过对发遣新疆制度的历史过程、发遣条例、发遣制度实施内容的详细论述,指出该制度把惩罚罪犯和移民实边促进边疆开发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清代法律适用的综合效用.  相似文献   

2.
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中秋之夜,新疆昌吉管理种地遣犯的屯官趁置酒集会之机,调戏污辱遣犯的妻女,被愤怒的遣犯当场杀死。借此机会,二百余名遣犯夺取武器,打开昌吉城门,“将通判赫喜、把总马维国戕害”。(《清高宗实录》卷818)次日,千余名遣犯参加这个暴动,集合进攻乌鲁木齐城,在红山嘴与清军相遇,激战后被击败,四散逃亡。(《圣武记》卷4)清政府下令,将“起义倡首之贼亦凌迟处死,余俱立斩枭示,贼匪家属著赏此次出力兵丁等为奴,幼丁十岁以上俱正法。”(《清高宗实录》卷818)昌吉遣犯的这次暴动很快被镇压下去。  相似文献   

3.
明末清初,由于战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四川人口损失严重,引发了清前期著名的"湖广填四川"的运动.客家作为移民骨干大量徙居四川,对四川人口增殖、经济恢复等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同时也带来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清廷移民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从清初积极鼓励"客民"入川,至雍正年间开始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再至乾隆中期,向四川大规模移民行动基本停止.清朝中后期,为了缓解由于移民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更多地是采取防范措施与遣回原籍安置的方法,不再鼓励移民入川了.  相似文献   

4.
身份犯相关问题研究的起点在于身份犯的概念定义及基本理论.在分析和研究了关于身份犯概念的研究现状,并指出其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之后,我们应该给身份犯概念下一个全新的定义.身份犯,是指根据刑法的明确规定,违反特定职务身份义务、业务身份更务和人身身份义务的自然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类型.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的学说在论及刑法中的特殊主体时,一般认为以特殊主体为犯罪成立条件或刑罚加减事由的身份犯可以其形成方式的不同而划分为自然身份犯和法定身份犯,其中自然身份犯中的自然身份主体的形成来源于诸如男女性别、亲属等自然事实。本文通过严密的论证,阐明了刑法中自然身份及自然身份犯的概念在理论上是不妥当的,应从理论中予以剔除。  相似文献   

6.
清代往新疆派遣侍卫始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此后历朝相继,延至清末。遣新的侍卫担负着不同的使命和职责,差遣的性质有临时差遣和定期驻守两种。清朝给予遣新侍卫一定的优待,并根据其表现进行奖惩和抚恤。乾隆中期以后,清廷大量使用侍卫充任新疆各地驻防大臣,此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但同时也给新疆军政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7.
清王朝在统一新疆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的有效治理,巩固其统治,大批的遣犯和流人被发往新疆各地。在长期的劳动和生活中,这些特殊移民群体不仅在新疆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当地教育、社会习俗等文化方面亦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纯正身份犯与非纯正身份犯的划分、无身份者能否构成纯正身份犯的共犯、无身份者与身份者共犯以及不同身份共犯情况下的定罪量刑是身份犯研究的主要问题。司法实务对上述问题往往是选择重法,即无身份者均可成为身份犯的共犯、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按照主犯或按照重犯定罪和量刑,有重刑主义和司法擅断的特点。目前刑法学界多从已然角度去考察国外身份犯理论,并以我国刑法第382条或者相关司法解释为基础,审视身份犯的共犯问题。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割裂了我国刑法中有关共犯问题的具体规定,也未充分关注国外无身份者按身份犯定罪后在量刑上的实质平衡,更不用说考察我国自唐代以来刑法中关于身份犯共犯的合理规定了。从应然的角度审视,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贪污罪不属于纯正身份犯;无身份者不能成为纯正身份犯共犯;除法律明文规定外,无身份者与非纯正身份犯共犯以及不同身份者共犯应各定其罪。  相似文献   

9.
真正身份犯(构成身份犯)的共犯问题是整个共犯与身份问题的核心。从可能性上讲,非真正身份犯完全可以构成真正身份犯的共犯;从范围上来讲,应以非身份犯是否能够参与真正身份犯的部分实行行为为标准来界定无身份者是否可以成立有身份者的共同正犯。在无身份者教唆、帮助有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上,宜从纷繁复杂的学说争论的迷思中脱离出来,以想象竞合犯原则并结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进行处理;在有身份者教唆或帮助无身份者实行犯罪的场合,宜将有身份者作为间接正犯处罚。  相似文献   

10.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以共犯为视角从此罪和彼罪的关系来把握不纯正身份犯,其身份属于构成要件要素而并非单纯影响量刑;我国刑法理论通说将量刑身份犯界定为不纯正身份犯在理论上不具有合理性,既产生了难以自圆其说的理论漏洞,又使共犯与身份的理论问题陷入困境;应当重新界定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不纯正身份犯,以妥善解决身份犯特别是不纯正身份犯的共犯问题。  相似文献   

11.
清代八旗生计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入关后,清政府对旗人采取了"恩养"政策,然而随着旗人人口的增加与旗丁的奢侈腐化,八旗生计问题便日渐成为朝廷的负担和社会的累赘。为此,清政府自康熙朝始,历雍正到乾隆朝耗费巨多帑项,采取汉军出旗、八旗非正身旗人出旗为民、设立井田、赏赐银两、赎回民典旗地、设立养育兵制度等诸多措施,以求解决、维系这种制度,均收效甚微。乾隆初年,政府中的一些有识之士便开始提出了移驻京旗闲散回至东北屯田的思想,并在随后付诸实施,直至清末。虽然这一政策最终未能完全实现统治者的最初目的,但确有相当部分的京旗子弟留在了回屯地。  相似文献   

12.
宁夏驻防马政始于雍正初年,宁夏驻防设立之时。在宁夏驻防存在的近二百年中,马政的发展经历了初设时期颇具规模、乾隆时期马匹缩减、嘉庆时期马价银动支、同治年间马政凋敝、光绪时期艰难恢复至再遇挫折等重大调整。宁夏驻防马政兴衰起伏的演进历程与时局变化及满蒙旗人的生计问题息息相关。然而,清廷优养旗人是宁夏八旗驻防得以设立的根本初衷,在以旗人的生计与生存为依托、确保满洲统治长治久安的八旗体制中,马政的发展必然要服从并服务于旗人的根本需求。当驻防旗人生计问题突显、教育经费短缺之时,马政因让位于这些更加重要的问题而不断走向穷途末路。可以说,宁夏驻防马政的发展演变,恰是整个八旗体制不断衰颓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13.
真正身份犯的主要特征是只有具备该特定身份的人才能单独实施全部犯罪的实行行为;在真正法律身份犯的情况下,同样存在间接正犯的可能;有身份者教唆、利用无身份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真正身份犯,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均构成直接正犯;在共同身份犯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部分犯罪人犯罪未遂或中止,而其他共犯既遂的情况.  相似文献   

14.
纯正身份犯是刑法规定的以行为人所具有的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在混合身份共犯中,非身份者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与身份者共同构成纯正身份实行犯的共犯,可以构成纯正身份犯的教唆犯、帮助犯;非身份者在与身份者构成共犯划分责任时,如果利用了身份者的身份,应以身份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定罪量刑;如果没有利用身份,则应具体区分.  相似文献   

15.
"行文如行兵,遣笔如遣将",写作中的虚笔与实笔写法,尤如三十六计中的"围魏救赵",它妙在本要"救赵"却不直接"救赵",而出人意料通过"围魏"手段来巧妙地表现"救赵"的目的.写作中"虚笔"与"实笔"虚实相生,相得益彰,同时又各得其宜,各尽其妙.  相似文献   

16.
由于法益侵害说对于中国刑法及刑事法治的建设更具有现实意义,因而必须确立犯罪是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基本观念,身份犯的本质也应解释为对法益的侵害。由于我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身份犯,导致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身份犯的案件存在一定难题。而类型化思维的提倡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即在思维方式上,倡导由概念思维转换到类型思维。同时,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身份犯的涵摄类型,增加"有关身份犯及其刑事责任"条款的类型性规定,进而指导刑法分则的具体适用,增强刑事立法的可操作性,实现刑事法治。  相似文献   

17.
白山派大、小和卓败亡之后,清朝对其后裔采取了严密的清查措施,确定了"罪不及妻孥"的处理原则,实行积极招抚并安置京师的政策,以消除潜在的危险,实现天山以南的长治久安。乾隆朝实行的清查措施与招抚安置政策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嘉庆初年继续对外逃的大和卓后裔萨木萨克实行积极招抚政策,但在萨木萨克接受招抚携妻、子来投的关键时刻,地方官员未能妥善处理,措施失当,致使其畏惧逸去。嘉庆十九年玉努斯案定案之原因十分复杂。以玉努斯案为转折点,清朝中止了自乾隆二十六年以来对白山派和卓后裔长期持续实行的正确的招抚政策。政策的转变,造成了严重的后患,是道光、咸丰、同治年间新疆持续动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8.
杰出的作家都是成功地运用犯与避艺术手法的高手.<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中运用犯与避手法最多、最为炉火纯青的一部.其作者把"特犯不犯"、"犯中求避"艺术手段发挥到了一种奇异至极的境地,从故事情节的叙述、人物性格的刻划、细节的描写、场景氛围的渲染等方面,出奇制胜、弃俗创新地运用这种手法,达到同中见异;同中见异,变幻多姿,引人入胜,为我们树立了成功地运用犯与避艺术实践的范本.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类犯罪的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刑法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传统刑法理论中的身份犯概念只包括自然人实施的身份犯,不包括特殊单位主体实施的身份犯,这是不全面的。特殊单位主体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具备的影响定罪量刑的特殊条件即单位附属条件,就是单位刑法身份。单位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即特殊单位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单位刑法身份作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它除具有身份犯一般的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如下两个特征:身份犯属概念特征;单位主体特征。根据现行刑法中单位身份犯的立法,单位身份犯可分为:单罚制的单位身份犯与双罚制的单位身份犯;明文规定式单位身份犯与暗含式单位身份犯。  相似文献   

20.
生息银两与乾隆时期的通货膨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研究清代财政经济状况,主要依据<清实录>等官方资料,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文献分析方法,讨论了乾隆时期生息银两引发通货膨胀的原因、内在过程、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特点等问题.研究表明:乾隆时期投入市场的生息银两资金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远迈前代.其投资方向主要集中于货币金融与消费品流通领域,资金出路狭窄,在乾隆前期引发消费品需求激增;货币资金通量激增;白银通量增长大于制钱通量增长;在追逐"铸息"和"平抑钱价"的货币政策驱动下,酿成中后期"银贵钱贱"的通货膨胀局面.生息银两既促使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后者也对前者发生反作用:商人对"发商生息"库帑的态度会受到银钱比价变动影响,在通货膨胀严重时甚至拒贷帑银或拖欠库帑本息.乾隆时期通货膨胀虽严重,但制信誉较高钱依然,货币体系的完整性尚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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