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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探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网络的全球性、虚拟性和非中心化使得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无法适应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环境中 ,著作权侵权出现新的内容 :侵权形式多样化 ,原被告身份如何确定 ,侵权案件如何管辖等 ,这些都给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2.
网络技术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纠纷.网络的超大容量、快速阅读、便捷低成本复制,使网络著作权侵权十分盛行.这大大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作为著作权人重要权利保证机制的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责任制度成为了网络时代的焦点..  相似文献   

3.
伴随互联网的发展,网上侵权纠纷屡有发生.文章就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效能进行分析,以求实现保护著作权和网络资源共享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4.
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既给网民的生活带了无限便利,却也给著作权人的权益保护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的“被侵权”是人们时常遇见的情况,怎么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进行保护,这是值得人们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人们在更快更好地获得和交换信息的同时,也给著作权的保护带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网络著作权及侵权行为的界定,分析了网络著作权的特征及主要侵权类型,探索建立对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技术保护、行业自律保护的三种主要保护模式,以期对我国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6.
论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重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和公众之间利益平衡的关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与一般著作权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有较大差别,应适当缩小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范围。中国目前尚没有默示许可存在的必要性,应适当运用安全港原则,在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新经济模式以及互联网、媒介技术的发展孕育出了网络混剪短视频,这一新的视频类型在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著作权侵权问题.在网络混剪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会以"合理使用"为抗辩理由.因此,必须厘清网络混剪短视频是否适用"合理使用"制度,分析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为了达到网络混剪短视频创作者和原作品人之间权利的平衡,使网络混剪短视频带来更大的社会价值,在司法层面,应当明确网络混剪短视频"合理使用"制度和侵权行为的标准,从而判断其是否属于著作权侵权范畴,同时要加强法院的说理,加强对网络混剪短视频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法通过合理使用制度维持著作权体系中利益格局的动态平衡。网络的出现和发展对传统著作权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网络环境给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带来了冲击。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规范,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网络环境下,完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遵循利益平衡、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采用规则主义与因素主义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调整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建立健全版权集体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平台利用"算法推送"向用户定制推送的内容一般来自于平台其他用户的上传.因此,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是著作权直接侵权人,不能直接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刑事责任.然而,依照行为后的"实际作用"为准据的"中立帮助行为理论"赋予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从事服务行为时与自身信息管理能力不匹配的较高注意力,扩大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归责范围,陷入了刑法扩大化的泥淖中.刑法应从谦抑性原则出发,在探讨"算法推送"技术下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刑事责任之前,应重新解读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刑事责任,大胆提出超越"实际作用"准据的"规范能力"标准,以期提供新的视角和可能.  相似文献   

10.
一方面网络服务提供商在互联网的运行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日见增多的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网络服务提供商往往身不由己地卷入其中,甚至成为他人侵权的替罪羊。究竟应该给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一个怎样的发展空间或者为它划定一个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底线,这就涉及到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问题。通过对比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作者对该问题的若干思考,以期给出一个相对合理、较具操作性的侵权责任标准。  相似文献   

11.
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具有犯罪主体新颖、犯罪方式独特、犯罪情节复杂的特点。刑法学界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问题以及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是否成立帮助犯问题未能达成共识,使得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面临着理论上的困境。我国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大多形成于网络云端技术诞生之前,网络云端技术的出现给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带来了新问题。在侵犯著作权罪刑法规则尚未作出更新性应对之前,应当积极发挥司法的自我适应功能,对于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基于实质解释论的立场,在不违背罪行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复制发行”、“以营利为目的”、“犯罪主观”等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扩大解释。  相似文献   

12.
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手段侵犯著作权,是网络发展时期侵犯著作权罪的一种新形式。该罪是以"复制发行"为入罪行为,以"情节严重"为入罪门槛。其中,"复制"包括不改变载体方式的复制,也包括改变载体方式的复制;而"发行"的核心是使公众能够获得复制品的内容而不是复制品本身。与此同时,该罪在主观方面并不再适合"以营利为目的"为构成要件,在采取"形式上的强保护与实质上的弱保护"战略下,今后必须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要件。"P2P模式"的经营网站在客观上达到了"情节严重",主观上有侵犯著作权的故意的程度下,是可以构成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手段侵犯著作权罪的间接正犯。  相似文献   

13.
论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版权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得网络侵权行为越来越“大众化”。明确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有利于实现网络环境下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实践中,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商要求其承担的合理注意义务也不尽相同,在特定条件下将有限的主动审查义务赋予搜索引擎服务商符合利益平衡的原则。借助立法制定更能适应高科技环境下版权保护和利益平衡需要的新规则,是未来版权法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4.
关于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我国台湾地区采用附属型立法模式,大陆则采用集中型立法模式;价值取向上,台湾秉承“人格价值观”,大陆则吸收了“财产价值观”理念;主观归责条件方面,台湾没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也不限于故意,过失也能构成犯罪,客观归责条件为,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列举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陆则不同,它强调主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故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客观归责条件也有两个方面,即(1)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2)情节严重。关于著作权犯罪的刑事处罚,两岸在刑种设置和程序安排上也有很大区别。由此,完善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具体构想为:(1)建构附属型刑法保护模式;(2)严密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法网;(3)采用自诉与公诉相结合的刑事追究程序。  相似文献   

15.
作为网络技术发展较晚的国家,需要借鉴走在科技前端的国家的经验,比较中美网络服务商著作权侵权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涉及网络服务商侵犯著作权责任的产生、中关网络服务商侵犯著作权归责原则、责任类型、责任限制的比较。  相似文献   

16.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广告侵害著作权案件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注意义务的认定是界定各主体侵害著作权责任的关键。以可预见性及结果回避可能性作为判断标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负有审查广告是否侵害著作权的义务,广告发布者无此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只有具有共同故意才构成共同侵权。在修订《广告法》之时应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侵害著作权时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试论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信息的发展向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对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仍需进一步加强。形成基本而全面的网络著作权法律保护机制是当务之急。文章针对几个典型网络著作权案件在法律保护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以期进一步完善立法并降低网络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和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版权侵权现象日渐增多,涉外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引起学界和司法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涉外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适用,除了要受到一般侵权领域法律适用理论新发展和新突破的影响之外,还须要结合网络环境下作品传播的特点,考虑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适用方法。较为务实的做法应该是:采取扩大解释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同时,应重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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