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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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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国采用何种司法模式,笔者认为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这个国家民族整体精神的体现。西方国家构建起了与此自身相适应的以审判为核心的司法模式,中国由于诸多原因所致,改革开放以来曾探索以西方模式为蓝图,但实践证明并不与中国秩序构成原理相符合。而在实践中蕴含的以案结事了理念为核心的司法模式,则无论从共识性或历时性来看都具有其合理并正当的根据。  相似文献   

2.
调解表明双方合意的最大化,具有维权成本低、及时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等功能性优势。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调解案件占执行案件比例趋升、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高的现象,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反映出调解合意的贫困化,调解效果异化,"案结事了"司法功能出现弱化趋势。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恶意拖延逃避执行等当事人因素,也有法院为主导下策驱动的强制调解,因此应将合理定位调解制度,在司法理念上澄清认识误区,在司法考核技术规则上合理设计,在司法制度上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3.
根据调解前置程序的功能定位,调解前置程序适用的案件可分为分流型纠纷和促进型纠纷两类.通过对B市4家基层法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中不同类型案件适用调解前置程序成熟度的分析,界定分流型纠纷中适宜的案件范围.以案件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为基础依据,从妥善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分析促进型纠纷适用调解前置程序的适宜性.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介绍赣语岳西话时体标记的基础上,着重从复句或语段层面探讨岳西话句末“了”的性质和作用。岳西话句末“了”的表意功能可以概括为“凸A因,续B果”,“了”是因果复句中的后置关联助词。唐五代时期作为背景句的“VO了”,其“了”也有关联的性质,起“终A续B”的作用。近似后置关联助词,这是“了”从动词向时态助词虚化过程中的中间过渡状态。从复句或语段层面看,唐五代时期,“VO了”用作背景小句是多数情况,用作前景小旬是少数情况。当“VO了”充当前景句逐渐增多时,“了”就逐渐失去了关联功用.进一步虚化为单纯表示已然状态的时态助词。现代汉语的时态助词“了”,经历了“完成动词〉关联助词〉完成体标记”的语法化历程。  相似文献   

5.
从刑法规范的技术分析来看,“周老虎案”的当事人主观上仅有贪利的动机,其行为并不能直接实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故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在司法层面上,社会危害性理论与犯罪构成之间存在对立紧张关系,不能将社会危害性置于判断成立犯罪的前提。此外,我国刑法应建立并落实对所有主体平等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6.
“A了个B”网络流行语指的是网络上新兴的短语“我了个去”、“猫了个咪”等。通过分析指出,“A了个B”是近代汉语文献中大量出现的“V了个X”结构的一种变体,“了个”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插入到“AB”之中形成“A了个B”网络流行语。说话者使用“A了个B”是为了表达对某个事物或某件事情的一种强烈的主观评价和情感体验,而这种主观情感是通过“个”表现出来的。此外,还从社会文化学领域所提出的“模因论”视角探讨了“A了个B”的传播机制问题。  相似文献   

7.
行政性代理是基层调解中的一类特别现象。在一起死亡赔偿调解案件中,行政性代理是基层政府迫于维稳压力对事件所作的一种应对。为拿到赔款,官民共谋下的合作施压成为追讨方采用的主要策略。具体而言,村民把闹事作为一项有力的武器,而司法所长在利用官员身份所带来的权力资源的同时,还强调依法索赔。尽管在个案中取得良好效果,但行政性代理在制度化、行动的合法律性、角色定位、资源供给等方面存在隐忧。行政性代理无法也不应成为一项长效的机制,政府应着重考虑如何为民众获得调解及其他法律服务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途径。  相似文献   

8.
毒品犯罪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针对近年毒品犯罪的特点,如何加大公安机关对涉案“上、下家”人员的查获,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实践是研究的重点.以陕西省高院刑三庭近两年审理的56件涉毒案件审理报告为分析样本,辅以陕西省法院涉毒案件基本数据为参考,就毒品犯罪中涉案”上、下家”人员查获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工作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主要从语用角度,研究语境对诸如“大姑娘了”“部长了”等可归结为“NP了”(NP指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句式的影响,并指出只要给予一定的语境,任何 NP都可以进入“NP了”构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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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长期以来,司法机关一贯热衷于适用刑法第20条第2款的防卫过当规定,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特殊防卫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处于虚置状态。有学者认为,这是由于司法机关受以往司法观念束缚的思维定势影响以及刑法第20条第3款存在立法瑕疵所致。该文认为,这是由于司法机关陷入了就事论事的误区,没有坚持就事论理。以往司法实践在反杀案中适用刑法第20条第2款的刑事立法规定是运行就事论事的算法,现在刑事司法实践在反杀案中适用刑法第20条第3款是运行就事论理的算法。事是实在的,理是重要的,以就事论理为视角才是激活刑法第20条第3款的根本法则。以就事论理为视角讲究以动态的眼光回顾案件全过程,重在阐明法理,力图获取可接受的合理处理结果,进言之,就是优先考察刑法第20条第3款的适用前提。就事论理视角下刑法第20条第3款激活的路径是:坚持刑法第20条第3款在法律适用中的第一位次,回归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立法初衷,坚持特殊防卫人优越利益的立场,重新厘清"行凶"的含义,准确理解特殊防卫中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走出侵害人侵害与反击人反击双方数量相等的误区。  相似文献   

12.
在《醒世恒言》中,"了"作词素构成的词有"便了"、"罢了"、"了了"、"了然"、"了不得"、"不得了"。本文首先具体描写这些词的用法,然后解释其来源,最后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13.
1942年发生于甘肃甘南地区的杨麻案,从案发到平息起伏延宕,影响巨大。通过梳理甘肃省档案馆所藏档案材料再现本案的真实图景,20世纪40年代的民国政府政权下移过程中国家政权、地方精英与当地民众等多方主体之间,在甘南藏区这一地域内,以利益争夺为指向,以权宜性地运用国家法和藏族习惯法为理据的博弈格局得以明朗化。  相似文献   

14.
“X都X了”是现代汉语中常用的一个表达形式,同时也是一个典型的“构式”。基于语料库对“X都X了”这一构式的句法特点、意义及其前身进行研究,研究显示:“X都X了”中变项“X”多为单音节的动作动词、心理活动动词、趋向动词以及表示存在、变化、消失的动词。受构式中固定项“都”和“了”的影响,该构式具有“完成义”,同时根据具体语境还具有“劝勉”“强调”“感慨”“无所谓”等意义。与其前身构式“都X了”相比,两者之间在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变项“X”的选择方面存在较大不同。  相似文献   

15.
基于凉山彝族地区“德古”调解的既有传统及优点,凉山州两级法院经过实践探索,建立了特邀人民陪审员制度,即通过将“德古”聘为特邀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德古”调解的作用,从而使之更好地优化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应通过对“德古”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德古”调解案件的指导、以国家法为指导的同时结合合理的彝族习惯法等,来进一步完善特邀人民陪审员制度。    相似文献   

16.
"夏俊峰案"引发了大规模的非理性社会舆论。这既是传统法律制度与现代法治观念冲突所致,也与当前民众日益增强的维权意识和脆弱的司法权威有密切关系。非理性舆论作为社会舆论的一种,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达,在某种程度上能促使司法机关更加审慎的对待案件,保障司法公正;但亦存在着干扰司法独立、侵蚀司法权威等诸多消极影响。恪守司法独立理性审判、扩大审判的公开性保障民众知情权、加强判决的说理性以理服人、加强司法机关自身的建设是在非理性社会舆论环境下实现司法正义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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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观案”是洪武年间兴起的第一件文人惨案,昭示着文人噩梦的开始。这起案件,从客观效果看,魏现役使灾民浚河修府,违背朝廷法禁,对朱明王朝的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但从主观动机看,魏观的确没错,修庙建府是为朝廷推行礼乐教化,体现了明初儒士在元朝异族统治回归汉族统治的历史时期,自觉承担起了回护儒学、宏扬儒学、复兴儒学的重大使命。魏观等人的罹难,不能简单归罪于朱元璋的残酷本性,而有着更深刻的文化成因,它显示了朱元璋对儒家文化的质疑、批判和否定,使得明初儒士遭逢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在迷茫、困惑、失落中痛苦地咀嚼着“无天可补”的悲哀。  相似文献   

18.
现代汉语句首口语词"对了"表示肯定性应答等多种语义,本文分析其语义变化以及虚化为一个功能词的基本轨迹。根据语义指向类型及句法形式特征,"对了"分为三种类型:承前型"对了1"、承前启后型"对了2"、启后型"对了3"。在口语结构中,"对了1"为述位部分,"对了2"和"对了3"则分别属于主位部分的人际主位和篇章主位。历时语料考察证明,"对了3"是由"对了1"、"对了2"在语义和功能上虚化而来。在虚化过程中,"对了"的语义同时在两个方面发生变化:第一,在语义指向上,由"对了1"的承前指,"对了2"的承前启后双指,发展到"对了3"的启后指,语义指向实现了由单纯前指到单纯后指的转变;第二,在评价性命题意义上,由"对了1"纯粹表示"肯定性评价"命题意义,到"对了2"表示"肯定性评价+引领补充信息"意义,再到"对了3"纯粹表示引领新信息而失去命题意义,"对了"的命题意义不断弱化。  相似文献   

19.
发生在中美建交过程中的“戈德华特案”,涉及美国国会与总统关于废除对外条约的权力分配问题。通过借助此案的分析,不仅可以了解这一争议的根源之所在,同时也会加深对美国政府三权制衡机制的进一步理解。  相似文献   

20.
构式化是语言的一种动态演变过程。X了用作反预期类话语标记的构式形式主要有完了坏了和糟了,其构式化动因和机制包括句法位置、经济原则、认知隐喻、重新分析。从构式义的不可预测程度和构式语言结构的紧密程度视角来分析,话语标记完了坏了和糟了分别具有高级、中级和低级的构式化等级。反预期类话语标记X了的构式化等级差异主要源自X语义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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