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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六书新证     
一、六书的次序 清·王筠在《说文释例·六书总说》中说:“六书次第,自唐以来,易其先后者,凡数十家,要以班书为是。 “象形指事,皆独体也,而有物然后有事,故宜以象形居首。会意形声,皆合体也,而会意两体皆义,形声则声中大半无义,且俗书多形声,其会意者,千百之一二耳,即此足知其先后矣。转注假借在四者之中,而先后亦不可淆者。转注合数字为一义,假借分一字为数义也。故以六书为三耦论之:象形实,指事虚;物有形,事  相似文献   

2.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它又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在我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家里,汉字则是使用人数最多的文字.汉字历有六大形体结构,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统称“六书”.名曰“六书”,实际上讲的就是汉字的构造原则和造字方法.“六书”与汉字正字早已结下难分难舍之缘.  相似文献   

3.
“释之”     
之,原是会意字,是“出”、“往”、“到”的意思,动词,文言中常见,如:“驱而之薛。”(《战国策、齐策》)“之”就是这个意思。代词、助词“之”是动词“之”的假借字。一、代词“之”最早作指示代词,后作人称代词,甲骨文中的代词“之”都是近指指示代词,相当于“这”,如:“于之夕又(有)大雨”。(《十辞通纂》582),下面分述代  相似文献   

4.
卜辞中的“听”与“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建华 《东岳论丛》2005,26(3):7-10
据卜辞,殷商时代能听候风八音的乐师被称之为“圣”者。“圣”、“声”假借,“听”、“圣”字形义相近同源,故卜辞假借。“听”指乐师,为商王室职官,称为“王听”。商代乐师“听”是一种神职,是能分辨四方风向、协调音律、制定律法的超自然的聪明圣人。“王听”占卜凶吉,对商王的政治决策有很大影响。商代对乐律知识的掌握已达到很高的水平,所以,卜辞中的“律”有些并非“律令”之“律”,而是“音律”之“律”,如卜辞“师惟律用”之“律”即为“音律”之律。君王通过六律听音,规范行为道德,又被视作制定历律的标准。  相似文献   

5.
传统均认为,数以千万计的汉字,从结构上分析,有六种造字方法,这就叫六书。后人却将六书分为两类:一为造字法(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一为用字法(转注、假借)。但从构成汉字实际考之,六书之二的转注、假借仍是造字之本,不是用字之法。此说始见于汉代刘歆《七略》“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转录于班固  相似文献   

6.
<正> 中国古代文论中,有许多含义独特的文学范畴。“滋味”,以其丰富的内涵而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如今,当我们融现实视界与历史视界为一体时,就更能看清它的文学合理性。“滋味”第一次正式被突出为文学的标准,实为钟嵘的功绩。“滋味”是他诗歌理论以及实践的最高理想和准则,他说:“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在批评玄言诗时他也说: “理过其辞,淡乎寡味”(《诗品序》)。值得一提的是,“味”在钟嵘的《诗品》中,触及了文学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作为在“指事造形,穷情写物”(《诗品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文学意蕴,即“滋味”,或称“意味”。这一点在中国古代文论的长河中影响很大,后来的“意境”说,就滥觞于此。而另一方面则是从文学审美鉴赏的品味、体验意义上来讲的,如“使味之者无极”(《诗品序》),它属于鉴赏论的范畴。钟嵘在《诗品》中重点是谈的前一个方面,所以本文也只是对前者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7.
我们的汉字有着悠久的历史。对汉字的研究,历史也很久远。所谓“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之说,就是古人在两千年前总结出来的关于汉字的创造和使用的六条原则。而“假借”则是“六书”之一。“假借”既然是汉字的一条规律性的东西,在汉字的发展史上必然有其一定的意义;在仍然使用方块汉字的今天,也必然还有其一定的意义。因而,对它有讨论一下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新”字 ,常作“新鲜”解。但《说文·斤部》云 :“新 ,取木也。”段注 :“取木者 ,新之本义。”然则“新”之新鲜义从何而来 ?陆宗达、王宁《训诂与训诂学》页 6 6提及“新”的新鲜义来自“汛” ,然未考证。今试证之 :《说文假借义证》 :“新 ,取木也…借信。”“新”、“信”音同 ,“信”是“新”的假借字 ,“新”的新鲜义可从“信”中寻。《说文通训定声》 :“讯 ,又为之误字。泛滥之义或借为信亦通。”《汉语大词典》中“”有“洒”和“浸溢”等义。“”又作“汜” ,即泛滥的泛字。“汛”与“”形似 ,许多经籍传抄过程中常误为…  相似文献   

9.
文学是现实生活形象化的反映。对它来说,最主要的就是塑造艺术形象。古代文论家说:“意喻之米,文喻之炊而饭,诗喻之酿而为酒”。黑格尔论述《艺术美的概念》,称:“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化而显现出来”。都认为社会生活和自然界里客观存在的种种事物是文学创作的物质基础,经过了作者心灵的筛选熔铸,被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带有浓厚的主观感情色彩。 诗当然也如此。锺嵘说:“指事造形,穷情尽物”;刘勰说:“诗人感物,连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窥意象而运斤”。王昌龄谓:“搜求于象,入于心境,神会与物,用心而得”。遍照金刚指出:“夫置意作诗,即须凝心,目击其物,便以心击之,深穿其境。  相似文献   

10.
明清音辨书中常见“假借”这一术语,其涵义和性质与“六书”之假借并不相同,与今人的假借理论也有差异,或指“六书”之假借,或指形体讹误,或指音变构词。本文通过对明代张位《问奇集》和清代毕沅《音同义异辨》二书中“假借”的考察,认为明清时期音辨书中的“假借”不过是一种术语借用,有其特定的涵义。  相似文献   

11.
“老表”浑号考吴之 江右乡党浑号“老表”,名播海内,有口皆碑。其得名缘起则似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街谈巷议或俗传有“表亲”之义,空穴来风,于史无微。笔者秃列江右乡贯,数典之余引为深憾。爱就“老表”原始含义与引申、假借义又神号而巫号而道号而江右乡党不无讥?..  相似文献   

12.
周礼、夏官、叙官、服不氏注:“服不、‘服’不服之兽者。”贾疏:“在此者,以其‘服’不服之兽,象王者伐叛‘柔服’之义,故在此也。”又、服不氏:“掌养猛兽而教‘扰’之。”注:“猛兽,虎豹熊罴之属。‘扰’、‘驯’也。教习使之‘驯服’。王者之教无不服。”释文:“扰,而小反,刘音饶。驯,似遵反,一音胥。”孙疏:“说文:猛、健犬也。引申为野兽健者之称。……列子黄帝篇云:‘周宣王之牧正有役人梁鸯者,能养‘野’禽兽。委食于园庭之内,虽虎狼雕鹗之类,无不‘柔’者。’“‘柔’与‘驯’、‘扰’义同。”又、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畜宜六‘扰’。”注:“六‘扰’、马、牛、羊、豕、犬、鸡。”释文:“扰、而小反,徐、刘音饶。”贾疏:“注云六扰……者此与尔雅六畜及周礼六牲一也。”○春秋昭公二十九年左传:“古国畜  相似文献   

13.
《庄子·胠箧》:“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成玄英疏:“钩者,腰带钩也。”恐非是。后人据此误以为:钩,极言其贱;国,极言其贵。窃小者反诛,窃大者反侯;益误。钩在此实指南方贵重之宝刀,《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既宝莫邪,复命于国中作金钩,令曰:‘能为善钩者,赏之百金!’吴作钩者甚众。”“钩”即“吴钩”,与“莫邪”同为宝刀之名。徐锴《说文系传》引:“晏婴曰:‘曲兵将钩之,吴钩也。’”《汉名臣奏》:“近臣侍侧,不得著钧。”《东观汉记》:“赐邓遵金蚩尤辟兵钩一。”可见,“钩”为高级官员所佩宝刀,君王因其贵重,故用作赐品。且战国时虽严刑峻法,未闻有因窃衣带钩而诛者。《晋书·刑法志》:“秦汉旧律,其文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用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其《法经·杂篇》:“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而《胠箧》“窃钩”上正有:“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窃“符玺”当诛,窃“钩”亦当诛,可见“钩”与“符玺”同为宝物,“窃钩”在当时已构成重大刑事盗窃案,其诛宜矣。  相似文献   

14.
“夯”字今字典辞书收有二音,一为“hāng”一为“ben”,“夯”字在具体语境中读那个音,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夯”、“笨”、“憨”,分别出现在吴语方言、官话方言和山东方言的作品中,可断定,“夯货”是吴语方言词,当依据方言音读作“hāng”,“夯”字在江浙方言中是“憨”字的假借,主要原因是汉语的地域差异,造成方言音读不同,又假借“夯”字记吴语音.后世读“夯”作“ben”,由于汉语中语言符号的任意性,而存在“同义换读”现象,对“夯”字做了理据重构.  相似文献   

15.
<正> “几”概念在先秦典籍中早就有了。《易经》“小畜”、“归妹”、“中孚”诸卦中“月几望”之“几”均作“近”解。《易经》“屯卦”六三爻:“君子几不如往”,李镜池释“几”借为“机”,机智的意思。这些都不属于哲学的范畴。《尚书·顾命》:“疾大惭,惟几”,《左传》宣公十二年:“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几”均作“危”解。《礼记·玉藻》:“御瞽几声之上下”,“几”是“察”的意思。这些也还不属于哲学范畴。《易传·系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  相似文献   

16.
对于士大夫来说,庄子哲学中的“心斋”,即“虚”“静”“明”观念,无疑是极富于吸引力的。苏轼对庄学的吸收,莫过于对“心斋”的心领神会了。 “心斋”,据《庄子·人间世》的解释:“回曰:敢问心斋?仲尼曰: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心斋是虚,即指人的精神主体必须摆脱一切欲念,从而  相似文献   

17.
华夏“和”文化与民族美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中国古代是宗法社会。宗法社会以家族、家庭为本位,最终形成了“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特色,形成了包含一系列做人说教在内的“人教”文化,“礼教”便是其重要的构成部分。“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华夏“和”文化即是由“礼教”派生的一种子文化、这种“和”文化表现为一个多维的行为文化系统。 首先,古人为了给人间之和找到一个本体论依据,便把“和”设想为宇宙天地的根本法则,这便构成了“天地之和”。《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董仲舒《春秋繁茂·循天之道》曰:“中者,天下之所始终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干和,而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和者,天(地)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 其次,作为“天地之和”必然反映的“人间之和”体现为“天人之和”与“人人之和”两大形态。“天人之和”是人们在处理与天的关系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原则。在中国古代的宇宙生成图式中,天与人是  相似文献   

18.
王力先生的《汉语史稿》(修订本)585页说:“除了避讳之外,其他的忌讳,也可能引起事物名称的改变。古人忌虎,所以称‘虎’为‘大虫’”。这个看法对不对呢?我们不妨先从“大虫”一词的来源说起:在上古的时候,“虫”字曾经一度扩大到动物的总称。《山海经·大荒北经》:“有虫,兽身蛇首,名曰琴虫。”《庄子·应帝王》:“且鸟高飞以避矰弋之害,鼷鼠深穴乎神丘之下,以避熏凿之患,而曾二虫之无知。”《韩非子·说难》:“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吕氏春秋·本(?)》:“夫三群之虫,水居者腥,肉玃者臊,草食者羶。”《大戴礼·曾子天圆》:“毛虫之精者曰鳞;介虫之精者曰龟;鳞虫之精者曰龙;倮虫之精者曰圣人。”《论衡·自纪篇》:“人亦虫物,生死一时。”人们最初对“虎”的认识并不一致,《战国策·秦策》:“虎者,戾虫”。《论衡·遭虎篇》:“夫虎,毛虫”。可见是从不同的角度定性的。  相似文献   

19.
语言学家奥斯汀在他的言语行为理论中把施为句分成三种:以言指事、以言行事和以言成事。我们借用奥斯汀的以言指事之称,认为语言中的禁忌语也是“言有所指”,指代的是客观世界中人们所避讳的事物和理念,因此被禁忌。禁忌语的“言有所指”大致可以分为人称代词指称语类、专有名词指称语类、普通名词指称语类三个类别。人们之所以禁忌这些言语,是混淆了“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正> 关于《论语·述而》篇孔子所说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这段话,后汉的郑玄旧解说:“孔子与人言,必待其心愤愤,口悱悱,乃后启发为说之,如此,则识思之深也;说则举一隅以语之,其人不思其类,则不复重教之。”(朱熹《集注》也遵从郑义说:“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义。”)郑氏所谓“口悱悱”和训“复”为“重复教之”,都是不确切的。“愤”、“悱”二字,双声,涵义是基本相同的。《文选》成公绥《啸赋》:“舒蓄思之悱愤兮,奋久结之缠绵。”李善注引《字书》:“悱,心诵也。”王臣注:“悱愤,心忧也。”二字都从“心”,都是心的动态,不应当说是“口悱悱”。实际说来,成氏赋这两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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