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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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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省农户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山西农户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对发展农村经济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是各地农民的自发创造,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许多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为了促进土地流转合理、有效、健康发展,提出加强农村土地政策的宣传;落实土地承包期延长政策;规范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加强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指导与管理等思路.  相似文献   

2.
股份田是指股份化的农村承包经营地。股份田首创于沿海地区农民的实践,现以其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广大农民接受和认可。股份田形成过程中发生的权利转换从民法学角度讲,是农地使用权的入股而非土地所有权或成员权的表现形式。承包地的自营和承包地入股一样,都是农地使用权人利用权利获取收益的一种方式。因此,从权利的实质来看,用农地使用权取代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农地政策历来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其要义在于产权。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农地产权政策先后经历农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三个阶段,整体呈现出有制度均衡到非均衡的变迁过程。我党现行农地产权政策关系到国之根本且具有其基本合理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健全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一政策所固有的所有权主体虚置、使用权不稳、收益权受限和处置权残缺等缺陷也逐渐暴露激化,给我国农业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显示出亟待改革之势。论文通过对1949年以来我党农地产权政策的变迁考察并结合其现状分析,认为我党农地产权政策选择的方向应是农地“国家终极所有,农民永久使用”这样一种政策安排。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手段对农民承包地的调整做出了严格规范,初步确立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但是正是由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界定不清晰,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的乡规民约屡屡与国家法发生冲突,从法社会学的角度,理顺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互动关系,确保农民的土地财产使用权,要把政策规定(国家法)的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利,实为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为确保农地抵押贷款可持续发展,必须首先保障抵押权益;在规模经营抵押农地的使用权收益等于小农户农地的经营权收益的前提下,要在农地收益中最大化实现规模经营农地抵押权益,会导致承包农户失去承包财产权及其权益(失权失利)。通过构建五权分置模式并分析三权分置与五权分置的权益匹配关系、权益保障优先序与权益量化对应模式,发现它们都不能同时保障承包财产权益、抵押权益与使用权益。为保护农户承包财产权益,需要试点被处置规模经营抵押农地承包权与所有权转让,优化农地权益结构:一是允许农民向银行抵押并转让承包权,获得承包权交易收益(保利失权);二是将农村集体组织农地所有权短期转让给承包农户(保权失利);三是将农村集体组织农地所有权短期转让给承包农户,承包农户获得承包权交易收益(保权保利)。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退出路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土地制度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低效率,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土地功能变化,现行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对农民利益造成的侵害,是本文探索对农村土地退出路径研究的立足点。影响农民退出承包地的关键是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能否让农民满意。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应就农民退地的货币化补偿和经营性补偿进行设计考量,通过土地金融创新形成有效、持续和稳定的农地收益;从宅基地使用权方面,应就货币补偿、住房置换、购房补助进行设计考量,并对退地农民在就业、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方面作出可持续发展保障安排。  相似文献   

7.
农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流转作为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制度创新, 在实践中, 还存在着诸如产权主体模糊、信托财产界定不清、多重委托人主体结构和监管缺失等问题, 特别是地方政府信用的介入, 行政干预的加强, 不仅阻碍了原生性的农地经营主体的发展, 而且存在涉嫌挤压农民利益的问题, 带来农村社会治理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 应完善农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流转的相关立法, 为构建产权清晰、流转有序、监管适度的农地集合信托流转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这对我国农地经营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在法律概念里,农村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叫集体土地。对目前中国农民而言,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是其生存、发展的基础,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土地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形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归属权、占有权、处分权、使用权等以及实施这些权能所产生的收益权,是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前提条件,在此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培育集体...  相似文献   

9.
农村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正在进行 ,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根本上适应我国的生产力发展 ,但由于未建立农地地产市场 ,农地使用权流转不畅 ,影响了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落实 ,并约束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本文就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与可能、流转原则、程序、监管等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0.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度与土地承包政策框架下,由于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模糊配置与分割,形成了所有权对使用权的过多剥夺与侵害,限制了土地财产价值的充分实现.合理界定国家、集体、农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解除对农户土地权利的约束,是农民土地财产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农户的地权诉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由地权稳定、自主经营向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转化。这一变化的内在动力是农户急切希望改变承包地过于细碎化以及改善农业生产经营基本条件。考察我国农地制度的发展史可以发现,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基本逻辑就是农户的地权诉求决定农地制度的发展方向,这一点在当下一些地方的农地制度创新试验和经验中再次得到证明。今后我国农地制度创新必须遵循这一逻辑,根据我国农户地权诉求的变化,实施农户自愿前提下的承包地连片重划,争取国家对承包地重划制度的支持,强化农民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地方政府也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相似文献   

12.
亿万农民长期不能跳出低收入陷阱的主要根源在于农村“四权”即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劳动力所有权和集体资产所有权等不能平等参与市场化、资本化配置,因此,其破解的根本之策是: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本质要求,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财产权利,将农村“四权”市场化,并配套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农民工市民化政策和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支持政策.  相似文献   

13.
作为以农地产权为抵押来获得贷款的农地金融,在诸多发达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实践,是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的一个重要制度。我国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这一制度突破为盘活农村资源,解决农村资金困难打开了空间。详细梳理了德国、美国和日本这些国家农地金融制度的组织架构、发展进程以及成功的经验,通过对这些国家农地金融制度的比较研究,提出了我国农地金融制度构建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当前我国农村进行的重大制度改革,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变革不断强化农民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不断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可以实现农民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可以实现从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转换,这将对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收益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5.
论农地平分机制向市场机制的整体性转轨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建国后的50多年来,我国对农地制度进行多次变革的实质都是平分土地。这种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农地分配机制产生了"村社集体成员权"平均占有土地的严重倾向,直接刺激了农村人口快速增长;反过来,人口增长又降低了农民的人地比率。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社区,农户承包地细碎化的趋势十分明显,使许多农户失去了依靠土地生存的基本保障功能。《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从法律上切断了农地继续细分的制度路径依赖,但是,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在人地矛盾日益紧张的压力下,今后很难阻止农民继续要求平分集体土地的机会主义动机;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为了满足多数农民的强烈愿望违法调整农村承包地的行政行为也会经常发生。因此,从宪法和法律上明晰农地私有产权,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是我国21世纪农地制度创新的惟一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阐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在实践中表现出的弊端,指出已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不足,提出应在即将出台的物权法中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为农地使用权,明确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及土地登记等相关具体内容,并结合合同制度,形成以物权法保护为主体,债权法保护为补充的统一制度,来共同规范农地使用权,以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7.
农地使用制度改革是我国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之一,农地产权结构的变化、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农地使用制度的创新和逐步完善等,对农村人口城市化、经济组织和经营模式创新、城乡体制一体化产生了一定的正效应。现行农地使用制度中存在的农地使用权流转体系不健全、失地农民收益评估补偿机制不完善、农地保障功能过强等缺陷,对农地资源合理配置、农民城市化能力、农村人口城市化迁移产生了负效应。城乡统筹视阈下,笔者对现行农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建议有三点:一是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体系,推进农地流转市场化进程;二是规范农地征管制度,改革征地补偿办法;三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维护农民农地使用权益。  相似文献   

18.
论农地平分机制向市场机制的整体性转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建国后的50多年来,我国对农地制度进行多次变革的实质都是平分土地。这种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农地分配机制产生了“村社集体成员权”平均占有土地的严重倾向,直接刺激了农村人口快速增长;反过来,人口增长又降低了农民的人地比率。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社区,农户承包地细碎化的趋势十分明显,使许多农户失去了依靠土地生存的基本保障功能。《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从法律上切断了农地继续细分的制度路径依赖,但是,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在人地矛盾日益紧张的压力下,今后很难阻止农民继续要求平分集体土地的机会主义动机;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为了满足多数农民的强烈愿望违法调整农村承包地的行政行为也会经常性发生。因此,从宪法和法律上明晰农地私有产权,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是我国21世纪农地制度创新的惟一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19.
农地“三权分置”视阈下,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土地承包权的有效退出是缓解农村人地矛盾、促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两种不同思路。鉴于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尚未形成且功能有限,形塑承包地退出机制确有必要。土地承包权是兼具财产和身份要素并承载社会保障功能的复合型权利,由此决定承包地退出必须慎重对待。在立法体例上,应坚持土地承包权退出事由法定原则,同时厘定承包地收回“原则禁止与例外允许”二元模式,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收回事由。在立法内容上,完善自愿交回和依法收回规则,承包地自愿交回在法权关系应表达为土地承包权的抛弃或转让,抛弃土地承包权须以丧失集体成员资格为前提,土地承包权转让给发包方以不超过剩余承包期限为原则,不影响农户成员资格和再承包权,应成为主要退出方式。“依法收回”可分为身份性收回和非身份性收回,身份性收回包括因户口迁移引起的收回和因承包方全家消亡绝户而收回,非身份性收回又分为因承包地灭失、承包地被征收而收回。为保障土地承包关系“大稳定、小调整”的格局,构建承包地退出制度的法定事由和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农民增收:从实证分析到理论研究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农民增收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从实证与理论结合上来分析 ,农民增收缓慢的原因有 :结构性因素与体制性因素 ;自然禀赋因素与市场风险因素 ;人力资源因素与农业科技运用推广因素。因此 ,改革农村税费制度 ,减轻农民负担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推进农业产业化 ,加快城镇化进程 ,加速农地使用权的流转 ,增加农村人力资本、农业科技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当前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政策选择和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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