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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10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杀人案件作出死刑复核,核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起杀人案发生在2009年8月28日。当日下午3点,买完日用品的谢娟一到家门口,发现平素不全锁的铁门、木门都锁得严严实实。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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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1日,醉酒驾车案司机黄世华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上海被依法执行死刑。此前,黄世华醉酒驾车造成多车相撞,致3死3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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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厅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52-56
在从实体上废除死刑一时难以取得成效的情况下,从程序法上对死刑的适用进行严格的限制是一条更为理性和务实的道路。鉴于死刑案件的特殊性,立法上应当规定死刑案件的诉讼程序比普通的刑事案件程序更加严格。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完善死刑案件的再审程序、赋予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申请赦免的权利、规范死刑的执行程序,在特殊的情况下赋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以减刑的权利,不但可以严格限制死刑在现阶段的适用,还可以为最终废除死刑进行观念上的过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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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阶段逐步废止中国死刑的构想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赵秉志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8(5):105-107
据统计,截至2005年2月,世界上已有86个国家与地区在法律上明确废除了所有罪行的死刑,10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军事犯罪或战时犯罪除外),还有38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事实上废除了死刑(过去10年内没有执行过死刑、并且确信其不执行死刑的政策将继续下去或者已向国际社会作出承诺不再使用死刑).换言之,现今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或者废除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已多达134个,而相应地只剩下相对少数的61个国家和地区依然在法律上保留并实际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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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青春男女生.妙语》2010,(11):33-33
贞观七年腊月太宗视察朝廷大狱,那里有390名被判处死刑的囚犯等待批准,执行死刑。因为死刑事关人命,所以在死刑审核的程序上,太宗规定要实行三复奏,甚至是五复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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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少年入仕一帆风顺.雷厉风行高歌猛进。春风得意之时,却化作南柯一梦。5月12日,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因贪腐一审被判死刑,其涉案金额逾两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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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玉文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6,34(5):26-29,33
截止2005年底,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的国家已达122个,中国刑罚制度面临艰难抉择。2002年以来,废除死刑就成了中国理论界的多数意见。笔者在对废除死刑诸种理由的辨析中得出结论:死刑在中国是惩罚、震慑暴力恶性犯罪的必要措施,至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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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丽佳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0):59-63
死刑执行在我国经历了由单一枪决到枪决与注射并存的发展演变,本文通过对两种执行方式的优劣比对以及对我国目前死刑执行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我国死刑执行制度提出完善建议,其意能够对我国死刑执行的改革起到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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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在公众场所执行死刑,大众直接自由观看.1936年以后,死刑只能在监狱执行,但是,允许特定的死刑执行见证人观看.1996年至今,有14个州和联邦允许电视直播死刑执行过程.死刑执行的过程向公众公开违背了基本的人权和人道,应当禁止.但是,可以从死刑犯的利益出发,允许医生、神职人员、心理学家、甚至于亲属作为临终关怀者观看死刑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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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的法律定位与司法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京平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3(4):97-102
终身监禁是依附于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无期徒刑执行制度存在的特殊刑罚措施,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纯粹死刑缓期执行之间的中间刑罚,兼顾着废除死刑和限制死刑替代措施的双重功能.其适用对象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单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偏轻,适用终身监禁罚当其罪的贪污受贿犯罪人.终身监禁可以溯及原本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受贿犯罪.被决定适用终身监禁者有重大立功表现而减为有期徒刑后,应依法执行有期徒刑,不执行或不再执行终身监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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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赛刚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5):247-249
本文对中美日死刑的执行方法、执行程序和执行人数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我国死刑执行制度需要进行如下改革:早日在全国统一采用注射刑,取消枪决;为死刑犯在执行中获得救济创造合理的条件;规范死刑执行程序,为死刑执行创造便利条件;增加死刑执行的透明度;适当延长死刑的执行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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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亮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3(1):74-78
死刑的执行方法是刑罚执行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死刑执行方法的发展历史看 ,最初的死刑执行方法繁多且残忍 ;随着人类文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死刑执行方法逐步趋向人道。在 2 0世纪 ,枪决成为世界各国的主要死刑执行方法 ,在我国也不例外 ;但是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有很多弊端。毒剂注射执行死刑的历史相对较短 ,但是有其他执行方法无法比拟的优点。权衡枪决和注射两种方法 ,我国应采用毒剂注射作为统一的死刑执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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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斌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6):22-27
死刑是一种最古老、最久远的刑罚。随着人类社会人权呼声的日益高涨,世界上已有近110个国家和地区废除或者实际上不执行死刑。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但同时提出了保留意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仍坚持保留死刑。我国的做法是否会出现人权保障与死刑保留的相互矛盾?我国死刑的保留是否具有其必要性?本文拟从人权保障和刑法学的角度对死刑保留进行探讨,说明在我国保留死刑正是为了有效保障我国公民的人权,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我国保留死刑的适用,与国际人权公约及其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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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正万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5,(2):25-32
由于传统上对死刑执行程序的理论基础的认识存在不足,本文主张应该以死刑的准确性、时效性和人道性三个方面构建新的理论基础。同时,文章从死刑执行根据、死刑执行主体、死刑执行阶段权利救济的程序、执行死刑核准程序、执行死刑命令签发程序、死刑缓期执行程序的变更等方面探讨了死刑执行程序完善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