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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职工宋某1993年10月进入山东某石油分公司工作,1998年7月1日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没有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宋某继续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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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赵某于2008年2月至某时装公司工作,月工资为3000元。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于2009年1月30日到期后,赵某继续留在该公司工作,但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某时装公司与赵某协商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2010年5月10日,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时装公司支付2009年10月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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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与某拆迁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9月16日至同年12月31日,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某拆迁公司一直未与王某续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3月1日,王某因工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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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张某,1995年8月参加工作,于2006年4月11日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06年4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工资标准为2200元。期限届满之后双方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张某工作至2008年7月15日,因个人原因向某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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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6年4月4日,范某与江苏省苏州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由某公司派遣范某到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拉斯公司)工作,工资为每月690元。合同签订后,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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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8日,何彬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甲公司派遣何彬至某保险公司乙公司从事培训岗位工作.劳务派遣期限为两年,截止到2013年6月2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协商何彬工资时,乙公司告诉甲公司,何彬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1330元、岗位津贴1330元、绩效工资570元、午餐补贴300元、交通补贴100元、劳保补贴100元,总共为3730元.甲公司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上直接填写月工资3730元,并没有写明该工资的结构.同时,甲公司在与何彬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何某应遵守甲公司及乙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何某到乙公司报到后,乙公司口头告知公司的考勤、薪酬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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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万某于2007年12月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口头约定岗位为销售部业务员,每月工资2000元另加销售提成。双方直至2008年7月1日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1日止,并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2009年6月10日,某科技公司书面通知万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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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申请人陈某于2012年9月1日到眉山市仁寿县A公司上班,上班期间A公司未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未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2月25日陈某以A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职.同年4月29日,陈某向仁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6000.00元,并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上班期间的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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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签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8年3月进入宁波某电子制造公司上班,从事弱电系统调试维修工作.入职半个月后,公司人事部门通知张某签订劳动合同.想到自己从原公司离职时被公司以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支付了500元违约金,张某坚决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写下了"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保证书.公司考虑到张某是熟练技术工人,又有其书面承诺,遂同意了张某的要求.10月,公司因生产线停产同张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张某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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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于2001年1月1日到某印务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会计。某印务公司于2008年6月1日与王某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2010年6月1日,某印务公司与王某续签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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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8年4月10日,赵、钱、孙、李与某公司签订为期3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前,某公司人事管理人员吴某2011年3月8日单独交给四人已盖章、与原劳动合同条件相同的新劳动合同各一份,但四人提出带回宿舍考虑。4月15日,四人将签好字的劳动合同交该公司。7月5日,四人以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其续订而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3000元/月)和经济补偿金共计78000元整。某公司同意与四人解除劳动关系,但认为续签劳动合同未成立的责任不在己,不应承担双倍工资赔偿责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后认为,四人之劳动合同签名均非本人签字、劳动合同不成立,某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四份劳动合同签名系劳动者伪造,故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支付四人赔偿款、补偿金共计78000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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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张某与某公司订立了期限自2010年6月28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劳动合同。2011年9月15日,张某以"家庭原因"为由向公司书面申请辞职,并与公司约定最后的工作日为2011年11月30日,离职的生效日为201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