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蒋建湘 《浙江学刊》2007,30(1):156-158
股东因其出资而产生的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即为股权。股权的内容包括很多方面,但需要注意的是:股东的诉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不属于股权。股权诉讼是指现代公司制度下的股东基于股权而在符合条件下对不适当主体和事项提起的一类特殊的民事诉讼。当前理论界通常将股权诉讼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两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被侵害的权利的性质、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目的、适用情况和股东享有的诉权等方面。  相似文献   

2.
股东派生诉讼,是世界各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保护公司的利益和间接保护股东利益产生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介绍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缘起和概况,分析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法理基础,在分析中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基础上,提出应从诉讼的前置程序、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和诉讼利益归属等方面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杨曼 《社科纵横》2004,19(3):75-76
文章针对控股股东等侵害公司权益 ,公司又怠于起诉时 ,股东主张权利的法律缺陷 ,建议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并探讨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内容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严笑丽 《创新》2007,1(6):94-96
设置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股东的经营监督和抑制违法的作用。但由于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是为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如何降低原告股东的诉讼成本对实现股东代表诉讼的立法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林馨 《日本研究》1999,(2):85-89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为保护股东权益,鼓励少数股东积极行使监督权而创设的一项制度。它又称为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机关成员如董事、监事、发起人等实施不当行为侵害公司利益,需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却怠于通过诉讼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股东派生诉讼约束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小春 《创新》2013,7(1):71-73,127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由于股东派生诉讼约束机制的不足,实践中容易出现滥用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形。建议从健全前置程序、缩小被告范围、引入股东诉讼费用担保机制方面完善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7.
股东派生诉讼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股东派生诉讼(ShareholdersDerivativeSuit)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股东派生诉讼区别于股东直接诉讼,具有自身的特点。各国出于不同的政策考虑,对派生诉讼股东的原告资格、诉讼对象和范围、诉讼过程中公司和其他股东诉讼地位的确立都作了不同的规定。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付之阙如,成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大立法漏洞,亟需借鉴他国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回溯日本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0多年来的演进历程,可以观察到其所经历的休眠、活跃与理性回归三个阶段的演变,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条款的修改所引起的股东代表诉讼行为的变化具有密切的关系。而对股东代表诉讼从抑制到激励再到从限制中取得平衡的立法演变,正是由日本政府把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作为企业法规范目标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9.
10.
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在美国有直接适用与间接适用之分.除了依据《宪法》第一条第7款和第二条第2款规定,缔结的条约和协议具有直接适用效力之外,总统依据国会授权缔结的协议中,哪些属于直接适用,哪些属于间接适用,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国会在授权时与总统的协商甚至博弈,最高法院在此问题上的解释等,都是区分直接适用与间接适用的考量因素.这种立法规定的不确定性和司法解释的主观性使得区分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的标准变得模糊不清,同时也导致美国各级法院在适用条约和援引先例时的不精确性.因此,把握好这些区别以及了解其内在的机理特征,对于我们准确理解条约和协议在美国国内的效力与适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本文全面梳理英美社会工作实务范围内容的历史形成、发展轨迹和界定取向,系统总结英美代表性人物和机构社工实务概念框架的范围内容和实务体系的主要构成要素。本研究发现,英美社会工作实务范围内容的历史性主题是直接服务、协调与沟通、教学与教育服务、咨询服务、倡导性服务、研究性活动、社会工作干预评估研究和行政管理,共八大类。英美社会工作实务概念界定存在"非专业、非社工"的慈善公益服务,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社会个案工作方法,社会工作专门服务领域,以及社会工作实务概念的内涵外延界定五种最主要模式。在描述社工实务概念结构、层次与相互关系基础上,总结社会工作实务范围内容结构性演变规律。社会工作实务由非专业到专业服务,由直接服务到间接服务,由点面性服务到系统性服务,全面性、过程性、专业性、系统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框架形成,反映社会工作专业成熟程度。在此基础上,笔者首次界定现代取向的社会工作实务概念框架内涵,建构现代社会工作实务体系,目的是为建构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制度框架设计与实务体系提供历史智慧,为构建健康福祉和谐社会,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贡献社工专业智慧,指明中国特色社工实务与专业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2.
股东派生诉权保护:东亚经验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实施质量与制度构建同样重要。股东代表诉讼在东亚实施效果不明显主要原因是诉讼成本过高。近年来,东亚改革动向表明,股东代表诉讼要在实践中真正发挥效果,既需整体的制度构建,更要从细微处入手。应针对中小股东实力薄弱的特点,降低诉讼成本,建立适宜的起诉门槛、案件受理费标准以及股东了解诉讼审理进程的知情机制,并应研究借鉴NPO在股东保护方面的作用,从制度变革到维权组织建设二方面促进股东派生诉权保护。  相似文献   

13.
本文首次系统回顾了英美社会工作实务模式的历史形成、发展、演变轨迹与时代特征,并将其划分为1900-1950年代、1960-1970年代、1980-2000年、2000年以来四大历史发展阶段。社会工作实务专业化、理论化、质量化与综合化是四个阶段的历史主题和时代特征。本文首次将社会工作实务模式划分为:方法技巧为基础的实务模式,社会工作教育实务模式,专门领域的实务模式,宏观、中观和微观模式,学科专业为基础的实务模式,理论流派为基础的实务模式,社会工作实务理论模式,混合型实务模式,结构化与功能化实务模式,综合性和制度化实务模式,全球性和跨文化社会工作实务模式,共计十一类实务模式。这些社会工作实务模式典型反映了现代社会工作实务模式的结构体系,清晰反映了英美社会工作实务价值化、专业化、教育化、理论化、模式化、国际化与文化化趋势。更为重要的是,本文首次全面系统分析了英美社会工作实务模式类型体系的结构、功能与演变规律,总结了英美社会工作实务模式类型结构性变迁历史经验,比较了不同类型实务模式的异同之处。最后,本文简要归纳了英美社会工作专业和社会工作实务模式发展变迁的结构化路径,探索了社会工作实务体系与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普世规律,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制度框架设计与实务模式建构提供了历史智慧,为构建中国特色福利制度与和谐社会,创造美好新生活贡献专业力量,指明了专业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4.
孙耀胜 《社科纵横》2009,24(5):92-94,97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债权人与公司股东是公司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公司法的发展趋势。本文从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两个角度论述了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提出了鼓励债权人诉讼.同时防止恶意诉讼的建议,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吴洋 《社科纵横》2009,24(3):69-72
中国将介入侦查阶段的律师定位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并对其权利规定得十分有限,使侦查阶段的律师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虽然新《律师法》在此方面有一定的改进,但仍有许多有待改革和完善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6.
杨典 《社会》2018,38(2):46-83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金融全球化和美式“股东资本主义”的兴起,“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制度在全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被誉为最佳公司治理模式或“国际惯例”。它不但影响了德、日等发达国家,也影响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公司治理改革。本文认为,“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制度在中国的传播主要由内生性和外生性两大动机驱动,经过两个阶段和通过三种机制完成。第一阶段是在跨国层面,“模仿性同构”机制和“规范性同构”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阶段是在国内企业层面,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手段要求企业采用新的公司治理模式,即“强制性同构”机制发挥了主导作用。对中国公司治理改革的社会学分析有助于我们从一个不同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新视角加深对中国金融市场和上市公司的理解,对于反思西方新自由主义企业制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赵俊 《学习与探索》2023,(3):80-85+182
我国环境诉讼的司法实践表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并不顺畅,主要存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力受限、行政机关履职认定标准不统一、诉讼请求与检察建议存在出入、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偏重等问题。要建立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机制,必须强化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确立“类型化”行政不作为认定标准;第二,提升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能力;第三,明确检察建议与诉讼请求内容衔接转换的界限;第四,合理配置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8.
林涛 《社科纵横》2013,(1):70-72
纳税人诉讼是纳税人在其纳税人基本权利遭到侵害时提起的诉讼,包括针对在税收征收和税收使用两个阶段侵害纳税人基本权利的情形提起的诉讼。众多西方国家已建立了纳税人诉讼制度,在保护纳税人基本权利和规范政府财政行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也有必要建立自己的纳税人诉讼制度,应在《税法通则》的制定中为这一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在我国提起税务人诉讼应首先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只有在被拒绝的情况下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纳税人诉讼的被告为决定违法征税或违法使用税收的行政机关,诉讼程序准用行政诉讼相关规定。对于纳税人诉讼应设定"救济用尽"原则以限制滥诉,同时应对于胜诉的纳税人减免相应数额税款作为起诉的激励。  相似文献   

19.
目前关于证券民事案件诉讼方式的研究较多,对于美国证券集团诉讼机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也有不少讨论,但对于中美证券民事案件诉讼方式进行全面的比较研究却相对较少。文章从诉讼前置程序、集体诉讼机制受案范围、集体诉讼的发起、进行及结束等方面对中美证券民事案件诉讼方式进行全面的比较研究,以期深化我国相应体制的建立与健全。  相似文献   

20.
《社科纵横》2019,(10):108-113
自代表人诉讼制度建立以来,各学者对该制度的评价褒贬不一,其中最热烈的争议点莫过于该制度的使用价值是否过于低下,以及是否需要将代表人诉讼制度予以废除而引进美国的集团诉讼。虽然法律文本对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相关规定稍显简略,但从总体而言,该制度是较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处理群体纠纷的方式。本文希望从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性质界定入手,分析其与美国集团诉讼以及日本选定当事人制度之间存在的区别,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该制度存在的缺陷与实践困境,对其作出较为理性的整体分析,并尝试作出合理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