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9 毫秒
1.
在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资产关系的债权化,是促使新旧体制转换的一种必然趋势,是解决资产国有与企业经营之间的现实矛盾的一条途径。在实行国有资产债权化的过程中,企业作为法人既要有为国家所有的经营资产,也应该有自己所有的责任财产。否则,国有资产债权化不能产生应有的约束效应。  相似文献   

2.
债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并在当今社会中占据重要位置。债、债权、债权债务、债务等都是对同一种法律关系的不同称谓。债权请求权的消灭,并不能代表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从债权在现代社会占据的优越地位来看,我国有必要在未来的民法典中设立债编,或者颁布债法典。  相似文献   

3.
随着商业实践的发展,国际债权转让日益增加,债权转让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变得突出起来。传统的债权转让的法律适用规则是采用统一的规则适用于所有的情形。现在英国有关债权转让法律,则往往采取分割的方法,分别对债权的转让性、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债权转让对第三人效力、受让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债权转让优先权等不同的方面适用不同的规则。英国的这种做法对我国债权转让法律适用具有参考作用,我们应该完善我国的相关冲突法立法。  相似文献   

4.
1995年IO月1日起实施的《担保法》,突破了《经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担保方式(定金、保证、抵押、留置),增加了一种新的担保方式—一质押。抵押与质押只有一字之差,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混淆。现就抵押与质押作一比较,谈点粗浅认识。一、概念之比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的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  相似文献   

5.
动产用益质权法律关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产用益质权包含动产质权和动产用益债权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与动产用益债权法律关系竞合的产物。动产用益质权的设立弥补了质物不能用益的缺憾。动产用益质权法律关系,也可以同时是占有媒介关系的竞合。用益质权人占有的本权有两个,一是质押债权,一是用益债权。两种法律关系虽然竞合,但作为法律关系标的的给付并不相同,对孳息收取的效力也就不同。单纯的质权人只能收取天然孳息,应与法定孳息绝缘。  相似文献   

6.
随着商业实践的发展,国际债权转让日益增加,债权转让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变得突出起来。传统的债权转让的法律适用规则是采用统一的规则适用于所有的情形。现在英国有关债权转让法律,则往往采取分割的方法,分别对债权的转让性、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债权转让对第三人效力、受让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债权转让优先权等不同的方面适用不同的规则。英国的这种做法对我国债权转让法律适用具有参考作用,我们应该完善我国的相关冲突法立法。  相似文献   

7.
物权行为理论由法学家萨维尼在1840年出版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他认为私法上的契约,以各种不同的形态出现,有基债权契约,物权契约还有交付。在他看来交付具有一切契约的特征,一方面包括占有的现实交付,另一方面包括转移所有权的意思表示。以买卖关系为例,买卖关系的成立,产生债权关系,即请求权与被请求权的关系,但并没有产生物权变动的结果。因为还要有一个排它性的意思表示,此意思表示需要用交付行为证明。之前债权被认为是产生物权变动结果的依据。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是否有独立表示的必要则没有考虑。萨维尼认为物权变动意思表示和债权变动意思表示应分开看待。产生债权变动的意思表示,称为债权行为。产生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称为物权行为。物权行为除了包含排他性的内容还需要具体的表现形式,以此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利益。这种外在客观的标准需要建立物权公示制度,动产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以登记为要件,物权公示证明物权变动意思表示的存在。  相似文献   

8.
无论在美国法上还是在德国法上,先买权总是相对于第三人的一种特权。其配置之基础。绝非对于共有关系之简单否定,毋宁是在促进经济利益最大化之目标下,寻求单独所有与共同所有之间的平衡。从立法论角度考虑,使优先购买权具备形成权性质,更有利于立法政策之贯彻。“物权效力说”与“债权效力说”之争论是一场围绕伪命题的争论,至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究为对人的优先购买权抑或对物的优先购买权,则是一个依立法政策为转移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从工资债权诉讼时效的适用基础、起算、期间等不同角度对我国工资债权诉讼时效制度建设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探讨。主张工资债权是一种继续性给付债权,工资债权应当适用统一的诉讼时效;工资债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这里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应当根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后这2种情况而分别确定;工资债权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甚至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以加强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提单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有价证券的债权牧场生和物权特性,它作为债权证券证明的权利在于提单持有人对运输的货物有提取权;而作为物权证券证明的权利则在于提单持有人拥有货物占有权,提单上记载的权利得以行使和转移都必须以提单的占有和转移为前提;而有价证券的特征就是民事权利与权利证书本身的紧密相连,即没有权利证书,民事权利就不能实现,也不能转让给他人,持有提单的人就是权利享有人。有价证券按其证明的权利可分为债权证券、物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三种,提单具有债权证券和物权证券特性。  相似文献   

11.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理论界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两种主要的对立观点。从本质上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物权化变迁趋向的债权,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既存在债权关系又存在物权关系,自当事人协议时起产生债权关系,自发包人交付承包地或承包权登记时起产生物权关系。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常常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对其用债权而非物权方式进行保护,故应使承包经营权物权化。  相似文献   

12.
<正> 一、问题的提出合同这种社会现象,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一方要约,一方承诺,双方信守诺言,由法律保证它的实现。然而,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合同在现代社会中几乎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了复杂的合同法律制度。例如,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有一千余条规定契约之债的条文,内容从婚姻契约到债权担保,包罗万象。各社会主义国家也在民法典、经济法典或各种单行法规中对各种形式的合同作了规定,以确保国家对于各种合同关系的法律调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开展,我国工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和各种文化事业空前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合同这种法律形式同样显示出了巨大的生命力,被广泛运用到社  相似文献   

13.
银行的信贷资产总量中存在一部分不良债权(《贷款通则》中将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称为不良债权),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不足为怪。但不良债权超过合理的限度,长期居高不下,并且大多数银行如此,则是不正常的现象。它不仅会危及银行自身的生存,还会危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本文主要讨论防止这种非正常不良债权产生的对策。文中所说不良债权就是专指这种超过合理界限的逾期、呆滞、呆帐贷款。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传统的民法理论将其视为不动产,而《物权法》又将其归属为动产。机动车的所有权的认定,无论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法学理论上,都是一个重要问题。法学界对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基本可以分为登记说、交付说、合同生效说三种观点。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不应运用在作为动产的机动车的所有权转移上。合同生效与所有权转移分别是债权问题与物权问题,不应混淆。因此,只有交付才能作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相似文献   

15.
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现象实质上是我们对物权债权中间权利类型不能正确对待的结果。物权债权区分标准的相对性、物权技术表征与事实表征的不统一、物权转移的时空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决定了物权与债权之间必定会存在中间类型。在坚持物权债权二分法的前提下,我们必须保持民法财产体系的开放性,同时根据社会发展对物权法规则进行适当的改造。  相似文献   

16.
一、领导的含义及其在管理中的作用 领导的概念较复杂。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领导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过程,通过该过程,拥有一定权力的个人或集体指导、影响他人去完成既定的任务目标。领导的本质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影响力和权力的分配是不均等的,有的给他人的影响大,受他人的影响小,并具有支配他人的权力,有的则受他人的影响大,给他人的影响小,这种关系促使受影响受支配的一方按照影响方支配方的意愿行动,最后达到一定的目标,具有此关系的相互影响的过程就是领导。  相似文献   

17.
债权让与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第一步,也是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债权让与不同于一般债权让与,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让与涉及到几个重要法律问题,即资产证券化中将来债权可让与性问题,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让与登记制度问题以及债权附属担保权益的转移与完善问题。这些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民法学传统理论认为:担保物权的功能就是保障债权的实现,或曰债权的满足是担保物权存在的全部价值和目的,没有债权,担保物权就失去了存在意义。这个千古未变的信条是错误的。从理论上看,这种学说抹煞了信用和债在各自领域所发挥的作用,混淆了信用、债、担保物权之间的关系;从实证来看,担保物权的出现是由于信贷关系的发生,而非债权的发生,无论在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中,都存在不以债的存在为条件的担保物权。从出现的时间看,物的担保制度早于债的制度。这表明,法律上的债的关系并非信用交易的唯一产物,它只是强制约束交易双方履约的一种法律设计。而担保物权不是针对债而发生的,它是为信用交易而发生的,因此它担保的是信用,而不是债。  相似文献   

19.
债权让与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第一步,也是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债权让与不同于一般债权让与,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让与涉及到几个重要法律问题,即资产证券化中将来债权可让与性问题,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让与登记制度问题以及债权附属担保权益的转移与完善问题。这些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国际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应收账款债权让与是国际保理业务法律关系的核心。对于国际保理中将来发生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效力,建议采取“折衷说”,即既需宽容对待保理中未来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效力,又非无条件地全部承认,而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确认该种债权让与的效力;对于限制转让之应收账款债权办理保理的法律后果,应区分一般民事债权让与和保理等特殊商事行为,对限制让与约定的对外效力做出不同规定。对于一般民事债权让与,该约定对于债权转让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对于保理业务,则该限制性约定绝对不得对抗受让债权的保理商,保理商仍可获得有效债权;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可能就同一应收账款债权与其他受让人、质权人等当事人发生权利冲突,建议建立应收账款债权让与及质押登记制度以解决权利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