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清中后期,山西灵石县静升村频繁遭受各类灾异侵袭。在国家荒政体系衰败、乡村社义仓赈济收效甚微的大背景下,静升村西王氏在乾隆年间多次开展捐输施赈,除本族人外,亦兼及族外乡民。随着西王氏的式微以及异姓乡民实力的增强,静升村逐渐形成以村社为核心,通过捐赈公项购粮救济全体乡民的民间灾赈机制。历次灾荒赈济过程中,静升村不仅有效地救济了乡民,而且捐赈公项往往留有盈余,甚至在丁戊奇荒赈济后还有余额。静升村的个案研究表明清代华北以村社为核心的民间灾赈具备持续开展较大规模赈济的能力。  相似文献   

2.
张堂会 《兰州学刊》2011,(5):139-146
有清一代自然灾害频发,水、旱、蝗、疫等各种灾害持续不断,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清政府为了维持政权的稳定,对灾荒高度重视,在平时就建立各种仓储,积极备荒;当灾情发生时迅捷地救灾、赈灾。为此,清政府制定了一套严密的防灾、报灾、救灾的政策与法令,形成了一套高度成熟的保障机制。清代中前期由于国力昌盛,封建国家救灾主体的功能凸显,能够帮助灾民有效地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清代后期随着国力的衰败,封建国家的主体作用也日益下降,以士绅阶层为主体的民间救济活动日益活跃。清诗对此作了丰富多样的书写,涉及了水、旱、蝗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反映了灾荒下人民的苦难生活。由于吏治的腐败,一些荒政有所废弛,清政府对灾民的救济收效甚微,有时反而加剧了灾民的苦难。许多诗歌都揭露了这种天灾下的人祸因素,反映了贫富之间的巨大鸿沟。  相似文献   

3.
展龙 《江西社会科学》2022,(10):114-124+207-208
明代是古代中国灾害治理的成熟期,治灾理念日愈革新,治灾机制日渐完善,治灾能力日益提升,治灾主体日趋多元,并形成官方主导、民间参与的社会化、集体性官民协同治灾模式。灾前备灾时,明廷从政策层面督劝民众种植桑枣,修水利,建设仓储,以实现“长远性”减灾效益。灾中救灾时,明廷从应急层面调配社会资源,劝励民众以捕蝗、代赈等方式参与救灾,以实现“安全性”救灾效益。灾后重建时,明廷从规划层面组织民众复籍复业,重振重建,并通过反思灾中赈救的利弊得失,进一步强化治灾举措,以实现“持续性”灾后重建效益。明代官民协同治灾模式是官方自主、社会自治和民众自救等治灾机制彼此互动的结果,也是官主民辅、官退民进和官民协同等治灾路径综合联动的表现,一定程度上彰显了明代多元主体“共治”灾害的独特历史格局。  相似文献   

4.
区别于一般意义的宗族义庄,苏们丰豫义庄是由绅宦家族捐建,面向邻里的综合性社会救济机构。乡绅以此为依托,试图通过平泉、赈济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等手段来维护地方社会的传统秩序及自身长远利益。它的创办,既是时代的要求,也与乡绅个人及其家族的遗德观念和社会、政治地位密切相关;反映了清中后期江南社会对救济由散赈向制度化发展的一种努力。乡外的救济行为并不仅仅是一种慈善行为,还是一种比暴力更具道德内聚力和持久性的社会控制手段。  相似文献   

5.
1917年京直水灾救济采用委托慈善组织办理赈济的办法,使义赈组织成为此次救灾的主体,并有效促进了民间义赈事业的发展。为加强各义赈组织之间的合作,专门成立京畿水灾赈济联合会,开创了义赈组织联合办赈的先例。义赈组织不仅为此次水灾筹集了大量资金,而且受委托办理"急赈"和"官赈",并在"散赈""灾民收养"和"灾后恢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赈灾款物筹集困难、义赈组织间的协调性不强等原因,导致"义赈"多集中于某些重灾区,且赈灾款物分配不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义赈"在此次水灾救济中的效果和作用。  相似文献   

6.
官办救济是一种重在"养"的社会救济,更多体现的是中国传统的救济思想.清末民初新疆官办社会救济机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国家在社会救助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逐渐弱化,民间力量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  相似文献   

7.
《理论界》2017,(6)
传统学说与立法将诉讼时效制度定位为强制性规范,但近年时效法改革的趋势是向任意性规范变动。在民间借贷领域,强制性诉讼时效的公益性价值基础与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性相矛盾,法理与情理相冲突,导致非规范的私力救济以及社会信赖的悖反。诉讼时效应作为任意法规范,允许约定缩短诉讼时效但不设置法定最短时效期间,以充分保障意思自治;允许协议延长诉讼时效但应设置最长时效期间的强制边界,防止私权滥用;对预先抛弃时效利益通过最长时效期间和主体限制进行双重规制。  相似文献   

8.
么振华 《兰州学刊》2008,(11):156-159,165
唐代自然灾害常导致饥荒,对灾民的生存和生活造成严重威胁。由于官方赈灾手续繁琐,且具有滞后性,迫在眉睫的饥荒使得百姓必须奋力自救。在唐代民间,百姓自助救荒包括灾前的备荒及利用一切可食之物充饥,宗族互助和乡里义举、佛教徒的慈善救灾等则是民间互助、他助救济的重要形式。唐代民间百姓自助与互助救荒,及时方便有效,是官方救灾的重要补充。  相似文献   

9.
覃婷婷 《兰州学刊》2009,(6):218-223
1937年,贵州旱魃肆虐。该年旱灾的发生与贵州的自然环境和社会背景密切相关,它使社会遭受了巨大损失和破坏。贵州政府对此施行了一系列救济措施,体现了救灾活动的近代化方向,但仍存在诸多缺陷。民间救济团体的努力参与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赈灾的不足(如财政困难、吏治腐败、效率低下等)。此次旱灾救济启示世人:大力发展经济以增强抵御灾害能力;政府须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规范的监督体制;充分调动民间救济力量。  相似文献   

10.
清末民初,内忧外患的加剧促使中国政府展开了一场以"新政"为肇始的大规模制度变革,社会由此发生转型。在这一社会背景之下,科举的废除和新学的兴起直接导致了乡绅的流变。乡绅的构成要素中,财富要素比例上升;文化要素则扩充为"学识"。乡绅的组成更加多元化。但这一切变化都没有改变乡绅作为国家和乡村社会"调节器"的社会功能。着眼于清末民初,乡绅并未在普遍意义上"退位"。  相似文献   

11.
抚按是明中后期灾荒救济的核心力量,他们奏报灾伤,请蠲请赈;踏勘灾伤,核实灾情;受命赈灾,主持赈务;监督赈济,澄清吏治。二者职任有交叉也有分工,巡按侧重勘灾和救灾监察,巡抚侧重报灾和领导赈灾,共同推动了灾荒救济的进行,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因执行救灾程序的机械化及抚按自身的贪腐和不为,也严重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12.
传统中国社会的教育,以科举考试为人才选拔方式,以培养社会精英为目的,以儒学经典为核心内容,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培养行政管理人才。而针对普通民众的社会教育则因缺乏体制与经费的支撑十分不发达,更多的是通过乡绅等民间办学、官学和书院的途径,普及文化和进行道德传播,  相似文献   

13.
灾害与明代佛、道二教有着密切关系。一方面,灾害危机给佛、道二教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寺观的因灾损毁给佛道发展造成阻碍;因灾鬻牒导致佛道的表面繁荣与群体的鱼龙混杂、素质低下;官员因灾上言使佛道发展受限。另一方面,佛道二教在灾害危机中作出了应有贡献:僧徒道士积极为禳弭灾荒进行祈祷、祭告;寺观为官方祈祷、祭告、施粥等弭灾救济活动提供场所等。  相似文献   

14.
抗战时期由于日军残酷迫害产生了数量众多的难童,国民政府救济机构和民间救济团体在大后方建立教养保育院收容难童.在后方的难童救济中,具有政府救济机构为主导、民间救济团体广泛参与,教与养并重,知识与技能并重,注重思想道德教育等特点,适应了抗战特殊时代的需要,难童教养事业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相似文献   

15.
由于哲学传统的区别,普通法法系的法律思维与民法法系大异其趣。普通法法系救济先于权利,而民法法系权利先于救济。普通法法系以普通法至上,而民法法系以法典法至上。普通法法系的司法创制以判例为起点,而民法法系却以制定法为始点。普通法法系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以义务为中心,而民法法系的法官却以权利为中心。正因如此,民间规则在两大法系的司法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就截然不同。  相似文献   

16.
清末,黄河三角洲地区黄河频繁溃决,灾情惨烈,政府和民间积极应对,多方救助.救助活动既有与其他区域的共通之处,又显现出鲜明的地域特征:政府的积极作为和执行者的消极应对形成反差,使救助效果大打折扣;注重治本的灾民迁移安置在灾后救助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提高了灾害救助的质量;以绅士为主的民间力量在灾后救助中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4,(5):153-160
校园内儿童性侵害问题因加害主体的身份性、校园环境的封闭性、救济途径的单一性等特殊性,难以防范,有必要从法律上深究其因,并借鉴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在校园儿童性侵害问题上法律规制的成熟做法。其防范途径需以法律预防、救济和再预防为梯度,在预防层面更新立法理念,提升立法层次,弥补监护义务,培育权利意识;在救济层面设立儿童权利保障委员会,畅通儿童被性侵害后的救济途径,加强法律制裁力度;在再预防层面,加强事后监督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8.
在中国古代,仓储是防灾救灾的重要设施,其重要性历来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宋代亦然。有关宋代仓储制度的研究,成果较丰,但这些成果主要注重于宏观和整体的把握,对区域性的研究则略嫌不足。本文在吸收学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对南宋时期湖南境内的仓储制度进行探讨。作者指出,南宋湖南仓储有以下几个特点:(1)从仓种的性质看,有官办的国家仓储;官督民办的地方仓储和由士绅出资以赡济族人或乡里的民间仓储三种。(2)从时间来看,国家仓储主要形成于北宋时期,到南宋时期往往被侵夺,救灾效果有限,而地方仓储和民间仓储则主要形成于南宋时期。(3)从经费来源来看,国家仓储是由国家拨款,而地方仓储多是节缩地方官之公费,加上地方自筹和士绅出资。(4)从赈济方式来看,无偿赈给较少见,主要是以赈粜和赈贷形式出现,最常见的是赈粜。(5)从施救主体来看,宋政府依然是灾荒救济的主体,但到南宋中后期士绅阶层在基层灾荒救济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填补了政府救灾的不足,救灾的主体形成了政府与民间互动模式。  相似文献   

19.
福州传统时期的社会救济以个人善行、善社善举和官办惠政为主要形式,带着明显的道德色彩.清末民初,官督绅办的地方自治机构试图重组社会救济事业.国民政府初期,当局也提出了改造方案.但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这些努力都失败了.而民间主导的社会救济事业,则利用了既有的救济传统和社会资源,实现了全国化、全城化与社区化的发展,创造出一套以社会组织的普遍参与为特征的"整体性应对"的救济机制,展示出延续传统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内在联系.  相似文献   

20.
国家与民间:中国法律援助社会化路向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国家与民间是两个不同的“公共领域” ,法律援助在本质上并非一项国家职能 ,其社会性应是问题的主要方面。法律援助制度应分为两种 :一种为国家法律援助制度 ,主要在国家秩序内提供法律服务 ;另一种为民间法律援助制度 ,主要在民间秩序内提供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