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王立明 《社会福利》2011,(10):25-26
【解读之一】拓展孤儿保障范围,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政策背景 为使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患有精神、智障、残疾、艾滋病感染、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在押服刑、离家出走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相似文献   

2.
一是认真做好孤儿对象认定。江苏省句容市民政局按照孤儿救助政策要求,根据孤儿个人申请,通过走访、座谈、上门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孤儿身份和形成孤儿因素,填写孤儿申请审批表,同时申请人必须出具父母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公安出具失踪证明。二是认真做好监护协议签定。为确保监护人把孤儿救助资金全部用于孤儿生活,该局与孤儿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  相似文献   

3.
正"事实孤儿"一般是其父母一方病重或者死亡,另一方失踪;或者是父母双方均重病重残等。换言之,他们的父母可能还在世上,但是因为疾病缠身或身体残疾,导致自己的孩子处于一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状态。由于我国只对真正的孤儿有救助和帮扶政策,而"事实孤儿"则多数不能得到政府的帮扶。为了扫除政府对"事实孤儿"无人抚养的爱心盲区,让"事实孤儿"和真正的孤儿一样,也能感受到政府政策的阳光与社会的关爱。笔者认为,对"事实孤儿"的关心关爱首先应帮助其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其次是帮助解决他们的上学和出路问题。应把"事实孤儿"分层次,  相似文献   

4.
从2010年开始,崇仁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孤儿助学行动”,资助孤儿完成中(小)学学业。年龄在7周岁至18周岁之间的失去父母的在校生,现已分散在监护人家庭供养,供养家庭困难的可以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和所在学校核实,乡(镇)民政所和财政所初审,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统一按社会发放渠道进行发放。  相似文献   

5.
《社会福利》2009,(7):53-54
新西兰政府为孤儿和无人抚养的儿童支付生活津贴。该津贴由孤儿的监护人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该津贴的合乎条件的监护人包括:任何人18岁以上,不是被照料儿童的亲生父母、收养父母或继父母,在经济上支持并照料该儿童(18岁或以下,或虽然18岁以上,仍然接受全日制教育,并没有享受国家的学生津贴)12个月以上,都可以申请孤儿津贴。  相似文献   

6.
荣超 《社会福利》2011,(6):59-59
2011年江苏沭阳县进一步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孤儿各项保障措施,促进孤儿健康成长。一是纳入五保供养。全县列入五保对象孤儿约120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900元;二是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凡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中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给予全额保障。全县现有享受低保孤儿580人,年发放保障金140万元三是发放基本生活费。  相似文献   

7.
张凯 《社会福利》2012,(8):57-58
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山东省茌平县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制定孤儿养育制度: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截止目前茌平县共救助社会散居孤儿47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4.4万元,专项用于保障  相似文献   

8.
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通过政府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合理制定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恩施市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具有恩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或由恩施市社会福利机构承担监护职责的,以及在传统孤儿范围以外因父母双方失踪、重度残疾或服刑而无抚养能力的未成年人,均纳入孤儿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9.
合理界定孤儿保障对象范围,依法确定孤儿监护权,是下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首要环节,是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工作。2006年,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15部门《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孤儿保障工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并在文件中将这一群体统称"孤儿"。其中,"未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相似文献   

10.
高建国 《社会福利》2013,(11):55-56
严格规范管理。严格孤儿认定审批程序,按照监护人申请,村(居)调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程序,层层把关。同时,加强孤儿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孤儿情况调查,掌握孤儿学习、  相似文献   

11.
文章对2011年后部分省区出台的孤儿救助工作政策中关于孤儿教育与就业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并用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抗逆力理论和社会融合理论对孤儿教育与救助的社会政策进行分析,彰显孤儿救助社会政策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12.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他们最需要呵护、最需要关爱。全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是对孤儿群体给予稳定的、制度。陛的资金保障,制定这一标准是构筑服务保障与资金保障相结合的新型儿童福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独立面向孤儿群体福利制度的重大进展。从保障对象上看,儿童福利不再局限于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而是拓展到所有失去父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是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发展转变。  相似文献   

13.
赵军  于波 《社会福利》2011,(3):28-29
【新政出台】 2011年1月30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国办发〔2010〕54号),青岛市率先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4.
《社会福利》2011,(9):62-62
日前,于都县为全县161名孤儿按城乡福利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城市散居孤儿每人每月570元,农村散居孤儿每人每月400元,散居残疾孤儿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的标准,经过乡(镇)、村两级调差摸底,县民政局核查,  相似文献   

15.
梁华 《社会福利》2011,(5):58-58
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孤儿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水平。首先福利院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的联系,探索多种方式对成年孤儿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其次就业指导老师要根据每个孤儿的特点,对孤儿进行早期的职业规划,并把它贯穿于孤儿的成长教育过程中。再次本着市场就业实用性原则,并根据孤儿自身的心理和兴趣特点,选择适合他们的技能进行培训,并通过院社会实践基地进一步提高劳动技能水平,为孤儿今后进入社会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社会福利》2012,(5):25-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洛宁县民政局深入学习并认真研究孤儿救助工作实施计划。  相似文献   

17.
韩化莉 《社会福利》2010,(7):28-28,27
【新政出台】 为更好地推动孤儿福利保障工作,落实民政部、财政部等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52号)和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等15个部门《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鲁民[2009]106号)文件精神及民政部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要求,济南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孤儿福利保障制度的意见》(济民发[2010]27号)。  相似文献   

18.
对每一个失去父母或事实上无人抚养的中国儿童(以下简称孤儿)以及中国的未来而言,2005年4月13日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这一天,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十五部委、地方民政部门将中国57万孤儿的生存发展需求摆在桌面上,分析并探讨了如何最大化地保证每一个孤儿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安置、过上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受到正规教育及职业教育、有更多的就业机会、住房保障及人身和财产权利保障等。《意见》明确了各部委的具体职责,以保障每个孤儿的生活安置、基本生活费用、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住房、人生和财产权利都有具体职能部门负责,使得不到父母照顾的每个孩子得到大家庭的照顾。作为为实现儿童权利而努力  相似文献   

19.
李绚  何付霞 《社会福利》2009,(10):36-37
教育是改变个人命运和提高民族素质的希望。当千万适龄儿童和青少年享受着家庭的关爱、沐浴在教育的阳光雨露中时,却有数十万计的孤儿因为没有家庭的支撑,难以完成学业。根据这一现状,为切实保障孤儿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其健康成长,民政部于2009年启动了孤儿助学工程。  相似文献   

20.
荣超 《社会福利》2012,(2):56-56
落实政策 夯实基础 沭阳县近日出台的《关于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乡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为每人每月1100元,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沭阳县共投入近600万元,从2010年1月起,对全县757名社会散居孤儿、49名福利机构养育孤儿,足额和社会化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