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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法律术语是指在法律语境中表示相对单一概念的专门用语,具有准确性、专门性、单义性等特点。结合法律概念和型式分析,研究名词性法律术语英译在实践中的一词多译现象。基于自建语料库,对《物权法》及其三个英文译本进行检索,总结其中名词性术语英译的混乱程度,从词义和普通语法角度对一词多译现象进行分类,辨析一些典型的误译和错译。为减少一词多译带来的译文质量问题,从法律文本功能的角度分析法律语言的应然特点并梳理了一些法律翻译策略,总结了若干名词性法律术语英译技巧。译者应遵循一个总体原则"不要人为制造歧义,但要保持原文的歧义",具体有三种解决方案:改变源语、创造新词、保持一致性。  相似文献   

2.
法律英语有别于普通英语,特点鲜明。现结合法律文本简要探讨法律英语词汇的十大特点,即古体词、拉丁词、古法语词、正式用词、具有法律概念的普通词、法律术语、法律行话、精确的词语和表达形式、同义词或近义词并列、伸缩词。这些特点综合体现了法律语言的权威性、规范性、专业性、精确性和伸缩性。  相似文献   

3.
两类法律术语的英译尤其要做好认真选词的工作:一类是一词多义的中文法律术语英译,另一类是容易混淆的中国法律术语英译。借助定性分析和中英文法律术语对比研究的研究方法,选取“当事人”“原本、正本、副本”“见证人、证人”等三组中文法律术语,对其在中文法律文本内的特定含义进行分析,指出翻译实践中的错误理解和不确切翻译现象,并提出可信的参考译法。该研究有利于规范法律翻译活动中的术语译名失范现象,为双语法律辞书的编纂和修订提供了数例可资参考的英译词条。实证分析的意义还在于说明选词能力和选词意识是术语得以正确英译的前提,法律翻译者的核心素养在于其具备的中英法律术语对应能力。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既有的立法经验中,虚词“必须”被大量地用来设定义务性规范或针对某种事实的、含有一定价值期待的限定语;与此同时,“应当”一词也被用作几乎同等的角色.法律语言学及立法学的研究表明,法律用词必须讲究统一性(能用一个词表达的就不用两个词)、单义性(一个词只应具有一种意义)和稳定性(一个法律用词不应具备可替换性),因此,具有几乎同等功能和意义的“必须”与“应当”两词只应保留一个.在参酌法律语言学、立法学及法理学理论的基础上,对几部法律文件的经验考察表明,应当用“应当”取代立法中的绝大部分“必须”.  相似文献   

5.
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要求。在北大法意数据库检索"三农"领域立法情况,通过分析表明:"三农"法律的基本框架可概括为宪法层面的"四条根本法"和法律层面的"五个制度集",前者是指农业现代化国家任务、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农村经济承包经营体制和农民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建设者,后者是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业生产方式与产品管制制度、环境保护与动力能源保障制度、科学普及与技术支农制度、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制度。"三农"法律立法的经验主要有三点:在立法路径上,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试验认可并存;在立法思路上,发挥法律作为激励机制的理性工具作用;在治理策略上,保障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的运行。  相似文献   

6.
对应规范在法律术语翻译中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术语是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行业词语,法律术语的翻译是法律翻译的核心问题.本文针对法律术语误译现象,提出了法律术语翻译中应注意的对应规范问题,以便能够更好地从法律术语的本质意义出发,掌握法律术语翻译的精髓.  相似文献   

7.
"法律文化"一词可谓当下法学界的"宠儿",特别是法社会学、法文化学和比较法学研究中更是频频使用这个术语.然而,如果从实证科学的角度看,"法律文化"却可能是一个并不严谨的概念它也许可以用于描述一组有关法律的现象,但它本身可能并不适合用作法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术语.  相似文献   

8.
试论法律术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现代语言学的角度探讨有关法律术语的几个问题:一是法律术语的定义和法律词汇的构成;二是法律术语的结构形式和法律术语的形成;三是法律术语的语义特点。  相似文献   

9.
法律语言学是研究法律语言的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近年来受到了较多学者的关注。本文梳理俄语中的法律术语,分析俄语法律术语的特点、来源、分类以及翻译法律术语时应注意的事项,认为随着中俄法律交流的日益频繁,研究俄语法律术语对语言学和法学理论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确立了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通过属人法和婚姻缔结地法的结合适用,对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分别做出了规定。但在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方面对婚姻缔结地法的适用施加了不适当的限制,在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方面"手续"一词的使用不够严谨,代之以"形式"一词更为妥帖,而且规则表达方法与冲突规范的一般表达方法不符。因此,未来立法修改可以考虑取消对婚姻缔结地法适用上的限制,并在具体规定上采用国际通行的概念或术语,采用冲突规范的惯常表达方法,从而使中国关于涉外结婚的冲突规范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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