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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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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公益诉权概念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伟  贺东强 《社会科学家》2006,2(Z1):109-110
环境公益诉权是指在影响环境的活动中,环境权利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请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出公正裁判的一种程序性权利.环境公益诉权具有预防性、效益性、环境优先性和主体多元性等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2.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无力缓和人类与自然紧张关系境况的回应,它对于可持续发展型社会的构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实践表明,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指导下构建的公益诉讼制度无法有效解决"公地悲剧"的问题。在生态中心主义下对"环境"重新界定,通过对环境法益的恰当概括对环境权进行科学的配置,并从民事诉讼程序的角度对环境诉权作出安排,成为一种可行的进路。  相似文献   

3.
浅谈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平  赖成美 《天府新论》2005,(Z1):176-177
环境公益诉讼是发达国家实现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尚未确立.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对于为环境法提供权利救济途径,实现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也是可能的,我国现行法律和诉讼理论权都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一定的前提条件,而环境公益诉讼有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也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克服的.  相似文献   

4.
环境保护日益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内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印度尼西亚亦从加大立法力度和具体实践中落实环境政府诉权。印度尼西亚环境政府诉权起源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45年宪法》中保护环境是政府义务这一规定,完善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环境保护与管理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环境政府诉权是政府的权利和义务。从相关立法内容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环境保护与管理法》界定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都是经常威胁环境保护、破坏环境生态系统可持续性的行为,两者没有原则性差异,不同之处仅在于对环境所采取行为的强度以及环境对此行为所能接受的程度;赋予公民、环境组织、中央和地方政府环境诉权,维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45年宪法》赋予公民的健康环境权;授权政府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获得环境破坏或污染赔偿。从具体实践看,印度尼西亚环境政府诉权的行使面临着政府怠于行使诉权引发民众起诉、法院判决执行艰难、地方政府诉权受限的困境。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的投资大多涉及基础建设项目,受到印度尼西亚法律关于环境保护条例的约束,需要实时关注当地环境政府诉权行使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企业合规体系,熟悉并遵守印度尼西亚环境...  相似文献   

5.
关于股东救济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扬 《学术界》2004,(5):75-85
股东救济权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 ,该权利使股东在自己的利益直接受到损害或者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时 ,有权自力或者通过法律来进行补救。就体系考察 ,救济权大体包括利润分派的补偿保障权、股份收入请求权、危害行为停止请求权、质疑股东大会决议效力之权、质疑公司存续之权、股东派生诉权等内容。  相似文献   

6.
李卓 《理论界》2005,(9):79-80
和谐社会要求为社会发展确立一个兼顾效率与公正的基本价值目标,积极化解社会纠纷,对各种权利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在和谐社会的视野下研究诉权,根据人权、法治、民主的要求,揭示申诉权与和谐社会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研究意义。“诉权保护”要求在制度设计和完善中,突出“权利救济”的目的,建立便利公民接近程序正义的普遍化、多元化体系和措施,具体包括:明确诉讼权利的宪法保障;应扩大可诉范围,拓宽权利保护范围;改革诉讼费用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等,切实有效地实现和谐社会中社会纠纷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7.
生态损害突破了单纯的私益侵害的范畴,与传统侵权法并不完全相融,它需要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救济。从私法的角度来看,这一新的损害类型对侵权行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制度建设带来了挑战,要求民事法律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为生态损害救济提供权源基础和直接法律依据。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生态损害私法救济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制和实际国情,探索建立环境人格权制度、环境保护相邻关系制度、环境地役权制度、环境容量使用权制度,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8.
针对社会组织能否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现有文献多从价值论与解释论角度展开学理论争,目前已形成“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对立的观点。社会组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监督环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与防范检察机关滥用环境行政公益诉权方面应有的二元价值既诠释了此类诉讼的正当性,也彰显了此类诉讼的适用场域。因此,建议分别从诉权配置的模式选择与起诉资格的要件设置两个维度对社会组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权进行立法配置,从诉权顺位的设计与公告程序的构造两个层面探寻此类诉讼的实现路径,进而推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类型扩增与制度健全。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3,(12):145-151
随着人们对良好环境的追求和环境权的新兴,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治理的共同课题。由于救济制度的私益性,环境保护的成果有限。公益诉讼的独特性使得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成为新时期环境保护的新举措。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但仍存在诸多需完善之处,有必要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立法的基础上明确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规定当事人、诉讼请求、受案范围、管辖、证据、激励约束与保障,构建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0.
刘广林 《南方论刊》2013,(3):50-52,49
受利益的驱使,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频繁出现,引发众多危害。明晰恶意诉讼之含义是恶意诉讼有效规制的基础,理清恶意诉讼之症结则是有效规制之关键,只有正确把握以诉的利益为主要构成要素的识别标准和错误行使诉权和诉权滥用之区别,才能理性对待恶意诉讼。同时,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健全惩治措施和受害人权利救济机制则对遏制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之现象尤为关键和迫切。  相似文献   

11.
诉权是一国国民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请求权是一种不通过起诉来表述自己主张的权利,其价值在于节约成本.将请求权混淆于诉权的历史原因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系出于误解,都是站不住脚的.请求权与诉权在主体、发生基础、内容、性质、与诉讼的关系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区别.  相似文献   

12.
环境行政执法不力是导致我国环境公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恶化的根本原因.唯有在环境行政执法体制之外建立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一新的监督方式,才能平衡环境公益保护中污染企业与公众的参与力度和救济途径,以此督促环境行政执法远离“寻租”,并矫正政府与企业间的利益联系,最终达到提升环境行政效率、保护环境公益的法制目的.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障碍的解决关键在于如何协调民事诉讼理论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殊性及特殊需求之间的关系,而不在于如何处理民事诉讼理论与检察院的实体身份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其监督权并不矛盾,环境民事诉权是环境民事监督权的具体体现,环境民事监督权是目的,环境民事诉权是手段,环境民事监督权是形式,环境民事诉权是内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会对被告造成诉讼权利的侵害。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民事公诉,其诉讼地位是原告。应认真研究突破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途径以及推广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国内外经验,以推进这方面工作。  相似文献   

14.
环境发展的现状需要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环境管理行为也需要公民广泛的监督.但是,作为参与环境保护与监督政府环境管理重要手段的环境行政诉讼,却受到环境保护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约束与限制.赋予公民环境行政诉权,是行政诉讼法上扩大原告资格范围的必然,也不会导致公民滥用诉权.所以,必须通过行政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的完善,建立公民环境行政诉权实现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5.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生态修复规定为环境侵权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解决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生态修复责任在司法中的实践表现为环境保护的创新,在理论上预示着法律责任体系的革新。受制于生态修复责任基本理论研究的严重不足,生态修复责任的实践与认识陷入了传统法律责任的桎梏。与传统法律责任不同,生态修复责任缘起于传统环境责任形式对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局限,指向的法益是生态利益,是污染治理责任的升级、恢复原状责任的生态化、损害赔偿责任的变形,是一种新型的环境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16.
加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发展的重要趋势,而上诉权是维护被害人利益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然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以当事人的地位,但并未赋予其独立的上诉权。因此,从制度构建和审理模式上赋予刑事被害人上诉权,可以有效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通过剖析一些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提示人们在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所面临的困境时,如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兼顾城乡环境公平的两难,寻求公益和私益的平衡等,多方主体务必要做好沟通协调:需要政府积极发挥仲裁者引领作用,需要唤醒相关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需要畅通民众利益表达渠道和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8.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存在较大冲突,引发后者的法院受理之争、生存之危,以及前者的规则适用之惑.从理论根源分析,其冲突主要源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的内存缺陷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争议.从权力视角分析,其冲突映射行政权、司法权和监督权的逻辑演变:司法权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掌控监督权并涉嫌僭越行政权,行政权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挤压监督权并有效反击司法权,而监督权从张扬趋向式微.协调二者冲突,可以按"微调""整合""重构"三种进路推进,形成以"行政执法先行、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民事公益诉讼补位"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法律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9.
对诉权保护和规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权是公民平等享有的宪法上的基本人权.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发展和司法改革的推进,当事人的诉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本文辩证分析诉权保护和规制的关系,二者的任何偏废,都是对诉权的一种破坏.因此,为了更好地行使诉权.一方面要加强对诉权的保护,另一方面必须同时加强对诉权行使的规制.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众环境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而现行诉讼法的规定对环境诉权的限制,使得环境损害的法律救济有落空之虞。检察机关由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特点,决定了其有权代表国家和公众对破坏环境公益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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