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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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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在国民经济社会中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农地流转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完成,这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农地流转中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应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原则、适度规模原则、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及合理划分地方政府与市场边界原则.政府要积极引导农地合理流转、依法规范农地有序流转、着力保障农地高效流转以实现其在农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2.
目前,农地非农化过程中的各利益相关主体围绕农地非农化收益分配进行利益博弈,其结果是农民很难公平分享农地非农化收益。在农地非农化收益分配中,相关利益主体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本届地方政府与下届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农村集体组织、地方政府与土地开发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等,它们围绕收益分配采取不同的对策进行利益博弈。从根本上讲,应更加重视和提高农民在其中的分享份额,使我国新型城镇化之路更加和谐。  相似文献   

3.
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上的机会主义及其抑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的个别利益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决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运用公权力时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机会主义行为;而在处理二者财政关系时,渐进式改革所特有的制度边界和制度约束的不清晰,对中央行政集权的制衡不足,以及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是二者机会主义产生的现实原因.因此,抑制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上的机会主义除通过激励相容的制度设计,尽量减少政府利益与相关方面利益的不一致外,关键在于改变现实条件,对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有效的"参与约束".  相似文献   

4.
土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与土地有着最为直接利益关系的农民,其参与土地管理决策不仅合情合理,而且对于维护自身利益和土地可持续发展具有双重意义.然而,当前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模式中却存在着农民参与有效性不高的问题,这既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对土地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地方政府进行土地管理模式的更新,即通过制度创新吸纳农民参与到土地管理决策中来.  相似文献   

5.
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战略之一。相对于传统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利益取向具有全球性和久远性特征,这决定了政府应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性作用。根据市场化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可以粗略地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过程划分为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不同的阶段政府应发挥不同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政府利益及其对经济政策的影响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每个政府都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取向。在我国,由于制度的原因和共容利益的存在决定了政府利益的大部分可以与社会利益协调一致,互相促进。但是也存在一些政府机构利益,主要包括政府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等小集团利益,整个政府的机构利益等三个层次。政府机构利益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但它又会对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并降低整个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对政府机构利益的考察应着眼于如何尽可能减少政府利益,并将它与社会利益协调一致,避免机构利益的存在对经济政策有效性的干扰  相似文献   

7.
政府的性质、职能以及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进程决定了政府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中的主导地位.苏南地方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坚持以人为本与公平正义原则,发挥资源整合和以法为后盾的优势,为保护弱势群体构建起一个包括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利益分配与补偿机制、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机制、就业援助制度在内的责任体系,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增强他们的生存发展能力,最大限度地增进苏南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8.
论可再生能源法的强制性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可再生能源是人类在面临资源、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困境时,利用技术创新改进动力供应与消费模式的探索.在法治社会中,这种探索必须依托彰显社会责任与公众义务的立法,并且需要与之匹配的社会心理与运行机制.这些条件都需要通过具体化的强制性规则清晰、准确、完整地表现出来,成为指导政府与社会具体行动的标准.许多国家为此将强制性规则作为立法的主体内容,而我国尚缺乏充分、系统的规定,直接影响立法目标的落实.强制性规则具有必要性、确定性、约束性、不利性和强制性等特点,构建强制性规则应当遵循利益均衡、定量控制、系统管理等原则.我国应通过出台高层政策、编制产业发展路线图、推崇地方制度创新等方式逐步完善强制性规则.  相似文献   

9.
刘泰洪 《人文杂志》2007,64(4):71-75
我国地方政府间竞争行为与制度环境密切相关,具体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在微观层面上,政府官员职位晋升标准的政绩化、晋升路径的淘汰制以及政绩晋升合同的不完备性,为地方政府的竞争行为提供了激励;在宏观层面上,地方政府辖区内利益的共容性和上下级地方政府目标任务的同构性,使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行为得到了强化。  相似文献   

10.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各地方政府从竞争转向合作,共同治理跨区域公共行政事务是共赢发展之道。府际合作能否成功,取决于各地方政府能否就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协调。促成府际间利益协调从政策调整向法律调整转型,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时势所需。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府际间利益协调当以法制协调为导向,关涉府际间利益协调的立法,可以采取"综合立法—单行立法"相结合、"中央立法—地方立法"相结合的立法体例,并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互信共赢原则和公开参与原则,通过构建利益表达机制、利益磋商机制、利益协议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利益协调监督机制与利益纠纷裁决机制,从而将府际间利益协调纳入法律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11.
中央与地方立法权力关系的变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央与地方立法权力关系是国家法律体系建构中无法回避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之一。从我国中央地方立法权力关系的演变看,尽管不同历史时期地方权力大小各异,但相对于中央立法权,地方立法权是逐步扩大的;在中央立法权缩减的同时,地方立法权总体上呈扩张趋势,究其原因在于我们对国家结构形式与分权关系认识的加强、治理方式的民主化和差异性国情下的市场经济。面对纷繁复杂的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我们应在法制统一的原则下,适当扩大地方立法权;实现立法权的均衡下放;力求权力配置上法制化和科学化,运用立法监督制度规范中央地方立法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12.
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东北地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严重地影响着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调节机能。但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迟缓并不是东北地区的特有现象,在目前我国的地方政府治理结构框架下,任何一个地区都存在政府职能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问题,只是这一问题在东北地区特别突出。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既为东北地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强化地方政府干预市场正常经济活动的新问题。因此,地方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需要以地方政府治理结构改革为基础。  相似文献   

13.
建立廉价而高效的政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廉洁政府,不应只限于官员个人的廉洁,必须同时建立廉价而高效的政府。为此,要使权力与机构同时减肥,人员与职能精干,政府“瘦”而“精”,全能政府必须转变为有限政府,官僚政府必须转变为效率政府,为全民提供价廉物美的优质服务。  相似文献   

14.
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立法权限的划分是地方立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现代行政国家的不断发展和行政事务的日益增长,加之行政机关所具有的专业性、具体性和便捷性等立法优势,使得地方政府立法的增加成了一项无法阻挡的必然趋势,因此其立法的权限和范围不应再按照旨在对其进行限制和缩减的根据原则来划定,而应当遵循放宽束缚的不抵触原则,以满足复杂多样的行政事务对规章制度的要求。由此带来的消极因素则应通过完善地方政府的立法程序和监督机制加以弥补。  相似文献   

15.
论地方政府保障民生的财政支出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少英 《社会科学》2012,(2):112-120
保障民生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而财政支出是有效实施民生工程的物质基础。我国地方政府在保障民生方面财政支出的存在"越位"、"缺位"和"空位"现象,其深层次原因即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划分模糊,事权和财权严重不对应,以致制约了地方政府积极承担保障民生的财政支出责任。我们应科学界定政府保障民生的范围,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范围,并以法律与制度作为保障,从而实现建设"民生政府"、"服务政府"的目标。  相似文献   

16.
王爱清 《兰州学刊》2011,(8):150-155
国家对乡里统治介体选用主导权的把握,使得权力或官方政治权威成为秦汉基层权威构成的主体,从而也奠定了王权一元支配的基石;西汉中期后,乡族势力的壮大使其成为乡官里吏等职的主体,由此导致基层权威结构和秩序内核在一元化的前提下发生变化。  相似文献   

17.
国家治理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地方政府权力的配置模式将产生体系性影响。“多中心治理主体”、“合作式治理模式”需要发挥不同社会主体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在地方政府职责中应更加强调服务职能的完善。所以在地方政府权力的横向配置中,要求重新划分政府与社会、市场间的权力范围,并且推动三者间关系的法治化。但是当前各级地方政府间“上下同责”、“上下同粗”的权力体系严重阻碍了地方政府权力的多中心横向配置,所以各级地方政府间的纵向分权以及增强基层政府的自主权成为地方政府权力重构的首要任务。此外,国家治理体系对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新时期地方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道路上,应更加强调监督和制约地方政府行政权的行使,防止各级地方政府恣意逾越横向、纵向的权力边界。因此,法律保留原则和越权无效原则的价值将会更加凸显,而相关立法也应当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8.
周俊鹏 《兰州学刊》2007,(9):98-100
美国、日本和法国代表了当前世界上最主要的三种税权划分模式,通过对它们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几点可供我国借鏊的经验:一是中央与地方税权的划分与国家体制相统一;二是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应在宪法和法律的层面上加以规定;三是税收基本法规的制定权集中在中央,即使是有限的地方税收立法权也将受到中央严格的法律规制;四是注重税收司法权对税收立法权、执法权的制衡;五是地方政府拥有稳定的主体税种,地方税体系成熟;六是中央政府掌握大部分税收收入,通过恰当的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对地方税权的补充和制衡.  相似文献   

19.
在现行的立法体制下,地方立法因其既是中央授权的产物又要对地方人民负责而呈现权能分治的状态,但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因制度实践与法律规定的部分背离而使地方立法的权限与能力成为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而在法治框架下地方立法的权能问题就转换为如何在中央与地方间合理配置立法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作为推动制度创新的主体,地方政府是教育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中央安排的重大改革试点工作,使得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地方教育制度创新正在进入一个活跃期。与此同时,地方教育改革创新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力和困难,如改革的共识尚未形成、"政府责任市场化"、将"治理问题体制化"等。地方教育制度创新须重点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行政标准与教育标准等关系,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教育制度的综合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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