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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2 毫秒
1.
对行政行为提出争议可以通过两条途径:司法途径和行政途径。行政途径是行政复议,司法途径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相同点,也有很大区别,在实践中应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是建立行政复议制度的关键问题,即建立行政复议制度不能脱离行政诉讼这个背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应坚持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和行政复议并非必经阶段原则。在诉讼理论上,一是认为行政复议作为诉讼先行阶段;二是认为为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应采用自由选择的形式。从总体上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比,具有程序简便、易于纠正错误、范围广泛和经济有效等特点,更能适应行政活动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复议审查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当前,《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行政协议的审查规则没有体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协议争议的制度优势,也难以体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协议纠纷上的合理分工。相比一般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以及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行政协议的复议审查应当根据“协议性”内容以及行政复议的治理优势作出特殊安排。行政协议复议审查应坚持合法性审查、合约性审查以及实质性审查的标准;行政协议复议审查的程序要强化程序的参与性和合意性,灵活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行政协议复议审查的构造应包括行政协议效力审查规则与行政协议行为审查规则;行政协议复议审查的决定应优先适用以变更决定和履职决定为主的复议决定体系。  相似文献   

3.
“李秋香案”对现行涉税行政复议“双重前置”模式提出了挑战,具体纳税事项没有争议的情况是否需要复议前置,是该案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当事人在涉税行政复议 中的权利救济一再陷入困境,其根本原因在于受到复议前置路径依赖的制约,由此可见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作用已经发生异化。税务机关专业性优势异化成为减少税务机关接受监 督制约的“挡箭牌”,税务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少受到约制,分流涉税案件在减少法院职能程序的同时,阻碍了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清税前置实质上会损害国家的税收 收入,现实中往往会发展成为权力寻租,对此,应适用“纳税人善意推定”原则,废除法定强制复议前置,以正反向诱导方式鼓励先缴税款取代清税前置。  相似文献   

4.
从当前形势看,迫切需要区分林地确权行政案件中复议前置的情形。鉴于此,必须 正确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和法释[2003]5号批复的内容,其中 颇具争议的“确认 具体行政行为”应理解为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已经依法取得”应理解为公民、法人或者 其 他组织主观上认为“已经依法取得"权属即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理解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等法律的规定。因此,由行政机关依当事人申请直接确权的行为属于复议前置;因发生 争议由行政机关处理而发生的确权行为,仍应按《森林法》第17条的规定, 由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5.
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争议解决体系中的地位是社会自然演化的结果,行政复议制度变革的过程重于结果、立法用语的精当重于宣示.从历史逻辑、制度逻辑、发展逻辑和理论逻辑上看,行政复议应当充分汲取行政审判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本土经验,在功能定位上以行政争议获得实质性解决替代作为远景目标的主渠道作用.为了确保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功能的实...  相似文献   

6.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与施行至今已有十余年,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行政复议制度有效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功能,但与此同时,行政复议制度还有诸多不足。当前,对《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所取得成就的回顾以及对其不足的反思,是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取得更大成就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行政复议决定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从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构建到现如今一直争议不断的法律属性,专家学者试图从不同方面论证行政复议决定是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准司法行为等法律属性,但是并没有达成共识,进而影响到与行政复议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统一性.以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为根本,通过对行政复议决定构成要件中行政复议决定的目的、行政复议权的权力属性和行政复议程序的属性进行规范分析,行政复议决定应该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类型.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复议决定的相关规定来看,具体细化到受案范围、被告资格、审查内容和判决结果4个方面,尽管在某些制度设计上把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改变原行政行为进行区别对待,但是总体上来看依旧是把行政复议决定作为行政行为来设置相关制度的.  相似文献   

8.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法治实践出发,探索和提炼行政复议改革实践的地方经验,总结和分析行政复议改革中的法治难题和可能解决方案,以期更好地回应现实需求、彰显行政复议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为实现主渠道目标提供实践注解和逻辑指引。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是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通过对行政行为的事后审查,来弥补行政相对人受损的合法权益。但现实中行政复议的救济作用却十分有限,这既有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杜绝影响其作用发挥的人为因素,实属必然。  相似文献   

10.
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当前我国学术界依然充满争议。但是抽象行政行为应当具有可诉性。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精神,有利于与行政复议制度相衔接,有利于完善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体系,是履行WTO协定义务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1.
WTO规则对行政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要求,推动着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观念变革和制度创新.为接轨WTO规则,宜确立行政复议制度"司法化"的观念,强化复议主体的相对独立性,构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复议程序,适度拓展行政复议"合理性"审查的范围,将"穷尽行政救济"与"司法最终救济"结合起来以实现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2.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司法化是孕育于西方国家行政审查制度之理论和实践基础之上的一种改革模式。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非司法化的具体表现及其弊端,并着重介绍了英国、韩国及台湾地区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司法化改革的成功经验,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重构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14.
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行政复议法》建立了对“规定”的审查制度,该法第7条和第26条初步规定了对“规定”审查的提出程序和处理程序。然而,该法的规定相当简单,对于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都未予明确,这大大降低了该制度的实效性。其中,对“规定”的审查标准,尽管复议法在文字上有“合法性”表达,但分析其语境似乎并不能作如此简单的理解,因此,必须从立法对行政复议的定位、复议法中“规定”审查制度的本身的地位、以及相关的对“规定”的审查制度出发探究行政复议中对“规定”审查的实质标准。  相似文献   

15.
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行为应当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因为信访是否可以纳入行政复议的范畴,根本上取决于信访本身的属性及其与复议和诉讼的关系。具体而言,信访作为监督和(特殊)救济机制,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获得是针对信访投诉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复议的受案条件。此外,从信访、复议和诉讼的关系来看,信访既不应是超越于法律监督和救济制度之上的机制,也不应当是独立于法律监督和救济之外的机制,它只能是在法律范畴内、能够与既有法律监督和救济机制相衔接的机制。  相似文献   

16.
任何一种制度,都是要追求并保持一定社会的有序状态。行政复议也不例外。行政复议秩序价值的实现可以从社会关系控制效果、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效果、社会纠纷的处理效果等方面来衡量。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秩序价值实现的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原因,主要在于理论架构存在缺失,具体构建存在不足。  相似文献   

17.
论行政复议调解的可能与规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行政法学理论认为,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的理由主要是行政权不能由行政机关自由处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地位不对等以及调解不能实现公平正义等。这些理由均不能成立。在行政复议中适用调解能够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解决行政争议方式的选择权,突出“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理念,有利于简便高效地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并为法律的完善提供实践经验。行政复议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以及利害关系人全部参加调解等原则,并应注意其与现行制度的整合。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并未涉及行政指导行为是否具有可复议性,但由于行政诉讼制度将行政指导行为明确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尤其是不适当地强调行政指导行为的非强制性以及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行政指导行为一直被排斥在行政复议的大门之外。从严格依法行政的角度看,将行政指导行为纳入行政救济范围不仅具有现实必要性,而且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也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依托行政救济机制,国家可对行政指导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并可实现包括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在内的相对人的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全国信访人数、规模、数量有增无减,甚至在有些地方上引发了连锁反应.而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行政救济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与信访相比所收案数量不及其七分之一,可以说信访作为一种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渠道,其使用频率、关注度已远远超过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一个“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行政救济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相似文献   

20.
通过对以“行政复议司法化”为主题的文献进行综述,发现学者们围绕“行政复议是否进行司法化改革”展开激烈争论。支持司法化改革一方认为:传统非司法化行政复议存在问题,司法化改革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相应改革途径。反对司法化改革一方则推崇行政复议本身特征,指出司法化改革会产生相应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方法。另有一种中和的观点,提出“有限司法化”的概念,提倡用非激进的渐进方法对现有的行政复议进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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