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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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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利法律溯及原则及其适用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不溯及既往”是世界上通用的一项法律适用原则,但与此并存的一种做法同样具有普遍性:当新法的适用对公民更为有利时,它也可溯及既往。后者被称作“有利法律溯及既往”原则。这一原则显然是对传统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背离。但它的适用不影响人们的信赖利益,并且是前一原则的例外和补充,而不是取代。不过,有利法律的溯及力须由立法机关来决定,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溯及的前提下,才可以溯及适用。按照我国《立法法》第84条的规定,可溯及的法律应为更为有利的新法,故适用时必先明确何为新法和有利的法律。《立法法》关于有利溯及的规定容易引起歧义,有必要做适当修改。  相似文献   

2.
滑稽模仿近年来逐渐在我国流行,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与滑稽模仿有关的纠纷也崭露头角。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来看,尚缺乏对滑稽模仿的法律定位,滑稽模仿者与原作品作者之间的权利、利益纠葛一直无法得到很好解决。分析了滑稽模仿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该类行为的合法性理由,建议在现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中增加一项内容,即专门针对滑稽模仿行为进行规定,确认其合法性,以达到促进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效果。  相似文献   

3.
本文在了解国际条约及各国法律特别是我国关于著作权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探讨了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提出了作品复制件所有人行使所有权与著作权的法律冲突及解决办法,指出著作出租权应当被确认为著作权人的一项独立权利。  相似文献   

4.
电影作品是随着现代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作品形式的典型代表,如今已成为娱乐消费文化的重要部分、而电影作品与原作品的关系是否能适用演绎作品的一般规定,《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这便产生了实践中电影作品与原作品的权利纠纷。对于两者的关系,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将电影作品作为原作品的演绎作品来看待;二是认为电影作品是特殊的作品,独立于原作品。再对比国外的立法,考虑到我国的市场实践,独立性解释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励电影作品以及原作品的创作,平衡双方著作权人的利益.因而是应当选择的解释模式。  相似文献   

5.
关于非法演绎作品,各国版权法多持不保护论,认为它们虽然有原创性,但毕竟属于侵权作品,不受法律保护,演绎作者不享有该作品的版权。非法演绎作品的不保护论,既不利于保护原作者利益,也造成了对演绎作者的不公,是过度保护原作者演绎权的表现。演绎权与演绎作品的版权并不相同,原作者的授权不应成为演绎作品受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为激励演绎作品创作,促进文化繁荣,版权法有必要保护非法演绎作品,肯定原作者和演绎作者在该作品上的双重版权。  相似文献   

6.
本文中所谈的刑法,是指广义下的刑法,即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又包括国家颁布的其它刑事法规。法的溯及力又称“溯及既往力”,属于法律的时间效力范畴的问题。它指的是某项法规对它颁布以前的事实、关系是否有效,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世界各国做法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即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现在大多数国家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刑法生效以前的犯罪,原则上按过去的法律办,新刑法基本上没有溯及力。但是,如果旧的刑事法规认为是犯罪行为,而新刑法则不认为是犯罪或者规定的刑罚比过去法律规定的轻,则按新法办。然而,法律的溯及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采取何种原则,与社会治安状况紧密相关。在我国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法律溯及力也有相应的变化。  相似文献   

7.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各国著作权法中通行的著作权限制制度,它允许作品的传播者与使用者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有在理论上论证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合理性,在立法中保证其科学性,才能使著作权法律制度发挥其应有作用,实现其立法目的。本文从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缺陷以及如何完善。  相似文献   

8.
同人二次创作作品作为原作品的二次衍生作品,一向处于著作权保护的灰色地带。一方面,二次创作作品被认为是对原作品及作者权利的侵犯;另一方面,由于此种认知,使作品的价值无法得到确认,更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本文对同人二次创作作品的构成进行分析,并对赋予同人二次创作作品著作权的正当性及其保护价值进行了探讨,最终确认其应当受到著作权制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网上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网上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日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课题。由于网上作品著作权较之传统著作权在作品表现形式、著作权权利内容以及作品权利人方面存在其特殊性,因此,网上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应扩大网上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扩大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范围,扩大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增加著作权人的作品利用方式以及重视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同时须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侵权使用进行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10.
文字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常常是引发著作权纠纷的主要原因,正确判别著作权的归属,是减少不必要侵权的关键,在错综复杂的现实生活中,明辨真伪,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促进法律建设,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1.
作品角色具有独特的价值,他人可能利用在先角色创作新的作品,于是,产生了角色保护的需求.这是一项我国近年来遇到的新著作权法问题,我国法院对此作了一些探索,但尚未建立起对于角色独立的著作权保护体系.应该看到,并非所有作品都具有角色,但对于具有角色的作品而言,其作品角色都可以构成独立的新作品.但只有当角色具有足以被他人识别的独创性表达时,才能独立地构成新作品.不过,即便未构成作品,角色也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得保护.在著作权归属上,构成作品的角色归其创作者原始所有,其上的权利独立于原作品著作权而存在,同时,角色的真人表演者享有表演者权.在权能上,角色著作权人享有控制角色后续利用的著作财产权,角色的创作者始终拥有著作人身权.  相似文献   

12.
利他法律行为是为他人施加利益的行为,其效力的发生无需受利人同意,这种效力被称为利他法律行为的涉他效力。《民法典》在第三人利益合同、债务加入与债务免除三项制度中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规定。这三项利他法律行为可分为两种类型:合同利他行为与单方利他行为。对于涉他效力宜采取修正的单方行为模式,即利他行为直接发生效力,但受利人得行使拒绝权使受利溯及以往的消灭。效力的撤销与变更可以按受利人是否表示接受该利益分别处理,即受利人接受前应该允许施利人变更、撤销;受利人表示接受后不得被任意变更、撤销,但施利人提前保留相应的权利以及构成法定撤销权时例外。  相似文献   

13.
世界由时间、空间和物质构成,时间和空间的速度完全对应。因此法律必然是时空下的产物,而法律的制作前的评估预测是其文本的前在时空,法律表现出的时空是法律的特质和风格,而法律必须面对未来形成前瞻时空,形成法律的时间律动。因此法律的本质需要运动,即修订和发展完善。以刑法为例,"时间效力"之哲思路径是"追诉时效→法不溯及既往"。法不溯及既往的法理内涵在于规则之治——契约精神与保障人权。刑法"空间效力"之哲思路径是"法域冲突→习惯法之司法适用。而哲思路径的后端呈现为"法不溯及既往→契约、逻辑与规则"与"习惯法之司法适用→生活形式与语言游戏"这样的路径。刑法之时间效力与空间效力的哲思,便如此在"规则"与"空白"之处对接,在"明晰"与"隐含"之间更新,在"精确"与"含混"之间成长,在"枷锁"与"自由"之间生生不息。不同种类的刑法的使用,必然彼此产生影响。这种法律种类的时空影响,虽无规则可循,但整体上说还是推动了法律的进步。  相似文献   

14.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传统作品的著作权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时,由于我国现阶段有关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立法效力等级不高、利益平衡机制缺失、法律保护范围过于狭窄、司法管辖权不明确等因素的作用,使得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更难以实施。本文在界定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基础上,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保护问题进行了深人的探讨,以期为完善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和主张。  相似文献   

15.
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中,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可以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的规定引发了很多争论,本文通过对著作人身权中的四项权利的分析,得出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可约定的内容中不应包含署名权的结论,即署名权只能归属于作者,不能由委托合同确定,并进一步提出对我国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大学生进行文学课题创作,受研究水平所限,独立完成难度很大,通常会采用合作作品的形式.因为大学生对于合作作者的认定标准不清楚,出现自己参与创作却未享有著作权,或是别人没有参与创造性创作,却给予了别人著作权等问题.因此,分析研究大学生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法律问题,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17.
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主体与内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我国著作权法新确立的一种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主体除了传统的著作权人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新的权利主体,即数字化作品的创作者和网络出版者。在权利内容上,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有其特殊之处,包括网络出版和复制行为。  相似文献   

18.
新闻聚合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公众对新闻资讯的获取,但由此带来的新闻作品著作权纠纷也日趋频繁。如何协调两者利益、实现对新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美国和英国的司法判例给出了不同的模式。在我国,移动互联网时代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既要规范网络转载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利益,也要重视新兴媒介的经济、社会效益。未来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要充分反映市场趋势,着眼于新媒介与新闻作品著作权人两者利益的平衡,探索构建协作共赢的生态运营模式。  相似文献   

19.
自深层链接技术诞生以来,与之相关的著作权侵权认定问题便常伴左右。深层链接是否应认定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困扰当前理论界、实务界和产业界的重大问题,其核心要素在于对“作品提供行为”的认定。作品提供行为的判断是一个法律问题,应当采取法律标准,法律标准符合著作权权能划分的形成法理。一些不具有上传至服务器的外观特征,但实质性替代作品传播利益的作品展示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作品提供行为。  相似文献   

20.
著作权集体管理若干问题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基于著作权人的授权从事的包括:授权作品需求者使用作品,对其发放作品使用许可证,向著作权人分配使用费及以组织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进行索赔等一系列管理工作,是保护著作权的一种有效手段.著作权人一般将没有能力管理或无暇顾及的权利以信托的形式交由著作权集体组织管理.既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又降低了成本.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是带有垄断性质的非赢利性民间法人团体,它可以自己名义独立提起诉讼,其运作以科学的内部组织形式及管理为前提,同时需要诚信经营为其树立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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