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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流动与规模经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保证农民不断增收 ,切实走上富裕之路 ,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战略性目标。坚持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 ,使土地资源合理流动起来 ,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偿转包、股份合作、龙头企业带动、市场拉动 ,是促进土地资源合理流动 ,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有效形式 ,而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和土地资源流动的规范化和市场化 ,则是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基本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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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土地一直是采取行政划拨、无偿使用的方式,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城市土地在使用上缺乏统一规划和浪费严重的现象,致使土地的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这种城市土地无偿使用制度的弊端十分明显: 第一,国家对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得不到充分体现。长期以来,城市土地被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无偿使用,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流于形式。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就是土地的所有者向土地的使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地租。但是,我国城市土地的使用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取得了作为生产经营要素的土地,并不支付地租。这些单位和个人以土地自然要素为基础所取得的超额收益,本应归属土地的所有者国家所有,但却因为土地的无偿使用而变成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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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土地批租,即“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指以租借形式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定期有偿租借给承租者。它是通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房地产经营的经济活动。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无偿使用土地和无限期使用土地的制度,使土地资源浪费相当严重。而相比之下,土地所有权归英王所有的港英政府则大搞土地的有偿使用,自1970年至1984年,出卖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平均占港英政府年度财政总收入的18.2%,其中1980年至1982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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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是今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也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制度条件。“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经营权流转将成为未来农地流转的基础模式,即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实现土地的“成方连片”,农户对承包权的保有以实现财产性收益。从法理上,以“经营权流转”为基础的流转方式能够适应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股份合作社、土地信托等典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也能够化解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土地流转与农民失地这一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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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市场城市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城市土地需要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土地市场中的主体市场必然是国家直接参与经营的垄断市场,是全面展开的市场。在城市土地的垄断市场上,政府不会出卖城市土地的全部所有权,始终保持着“在必要时可以依法有偿使用或者收回已经允许他人有偿使用的土地权利”。政府部门不以追求利润为最高目的,根据国家出租城市土地的基本原则,确定和调整城市土地的用途、期限和城市土地租赁价格。城市地产所有权为工商企业所有,由于城市地产所有权仅是城市土地所有权中的一小部分权项,是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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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质是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如果说资本主义股份制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并没有完全改变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性质的话,那么,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产生所有权思想,社会主义劳动股份制在生产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则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在这里,实行的是同量全部劳动的商品交换。只有结合实际情况首先找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实现的最佳形式,才能更好地从理论上和实践中解决“两权分离”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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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使用土地,导致“捆拴效应”,阻碍生产力要素的合理流动。农业投入意向下降,农业生产外部条件严重恶化,引发于联产承包制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粮价偏低问题并不会由于土地的规模经营而解决。土地的规模经营意味着相当大一部分农民无地可耕。根据中国农村现状与特点,选择与构造由包到租、由短到长、由少到多的多层次长期租赁制。均租地产,公开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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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成为中国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代名词。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核心是农村土地制度。经过改革,“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土地经营制度被打破,也就是说,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在土地经营上,取而代之的是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30多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变迁,主要是围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展开。可以说,中国农村改革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土地制度改革都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围绕经营权而展开的。可以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发展、完善是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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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我国微观经济体制改革是以“两权分离”为出发点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伴随着我国微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而提出来的.因为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大多属于同一主体.例如,全民所有制一般是采取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形式;集体所有制一般是采取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形式.而且无论是全民所有制,或者是集体所有制,其微观经济组织都是作为政权机构的附属物而存在的,从而一般采取了“政企合一”或“政社合一”的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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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化”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弊端及农村土地自发变革经验教训的分析,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的法律地位、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产权关系、以土地家庭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农民土地占有的现状”四不变基础上,实行“农民土地承包权物权化、农户住宅产权化、农村社会保障前置化”的“三化”模式,是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重要尝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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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体系分析,引入“所有权与资产控制权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思想,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权利缓冲的“隔离带”,防止行政权力对资本市场的垄断,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享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的实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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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制特征是“两权分立”不是“两权分离”两权指虚拟资本所有权与现实资本所有权。以往人们谈论西方股份公司的特征时,总是以股东的资本所有权与管理阶层的经营权相分离作为主要特征。这种传统的“两权分离”说其实似是而非。我们深究一下,不难发现,原先分散的股份资本一旦投入公司运营,就联结成公司集中的现实资本,股东不能也无权抽回,只有监控权。这就是说,股东丧失了或让渡了以股份投入的资本现实所有权,作为代价或交换,股东获得了股票这种虚拟资本的所有权,股东凭借这一所有权,定期地获取公司现实资本相应的孳息,即股息,另一方面,公司法人获得了现实资本所有权(公司独立产权的基础),正是依凭公司现实资本所有权,公司的管理阶层才会有充分的经营权。因此,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不是模糊不清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是十分明确的虚拟资本所有权与现实资本所有权的分立,即“两权分立”。这里,所谓虛拟资本,就是与现实资本相对而言的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并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估算或想象资本①。马克思指出:“股票只是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证书。”②(着重号为笔者所加)而所有权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度和历史时期有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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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共同构成国有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法律上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定位与现实生活中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差异很大。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殊功用,回归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本来面目,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终极目标下,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收益金仅是过渡形式。比较国有土地市场供应出让、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三种形式,克服经营性划拨土地使用权弊端的唯一出路:逐步强制出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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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社会科学》2017,(1)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既不可能在法律上分离出承包权和经营权,也不能派生出其他用益物权,进而土地信托财产权不可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信托是土地所有权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信托财产是所有权人以信托合同设立的土地信托经营权。土地信托经营权是集体土地的一种经营模式,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用益债权。土地信托法律关系的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分别为土地集体所有权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信托公司。土地信托的设立与运行需要明确法律程序,保障受益人成员权的具体化实现,同时保障受托人的信托经营权。土地信托模式下,土地证券化是第一步,而进一步探索农民股东化是题中应有之意,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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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客观存在,必然产生对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问题。正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全民所有制经济也必须采取商品经济形式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利益,并必须实行经济责任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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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实践,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讨论中,有些同志撇开现实的生产关系谈“两权”分开,结果发现经营权总是离不开所有权.于是提出了股份制、企业所有制等分割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的种种设想.这就向人们提出了一个现实同题:是所有制形式决定经营形式,还是经营形式决定所有制形式?我想就它们的从属关系作一些必要的理论考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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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意味着土地的私有化呢?这是一个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性质为用益物权,不是土地私有化性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移的是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部分权能,而不转移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目的是在农村土地用益物权制度下土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而不是实现土地私有化性质的土地(所有权)兼并型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和允许多种形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将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权性质得益彰显,但不体现土地私有化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满足"三个不得"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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