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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89 毫秒
1.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要把握几个要点:一、刑法中的“伪劣”二字,有其本意和引申义如虚、假、欺、诈、冒等内涵与外延;二、该罪的立法价值在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冲击了社会秩序的基石,侵犯了人的生命与健康。因此需要构建抵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防线,有助于抑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三、该罪的主要特征:犯罪形态上的多样性、行为方式的概括性、危害结果的间接故意性。  相似文献   

2.
刑法第 1 40、1 46和 1 49条中的“产品”一词应改为“商品”,且将第 1 40和 1 49条的罪名确定为“生产、销售普通伪劣商品罪”。某些建设工程应纳入“伪劣产品”的范围 ,但却由此需要在刑法第 1 3 7条和第 1 40条的法定刑之间进行平衡 ,应加重前者的法定刑。如果只是单纯地假冒 ,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不同情况 ,或者只给予行政制裁 ,或者按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犯罪论处。同时该罪的未遂形态、销售金额以及相关条文间的关系等问题也有深入分析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杜辉 《南都学坛》2003,23(3):93-94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三个犯罪存在未遂形态 ,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销售金额不满 5万元 ,但货值在 15万元以上的 ,构成犯罪未遂。生产、销售假药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货物未进入流通领域的 ,构成犯罪未遂。这三种未遂犯的法条竞合的解决同样要适用刑法第 14 9条。  相似文献   

4.
为了正确认定淫秽物品,我国应完善理论标准,落实实物标准,统一鉴定标准。法制机关应该制订惩治淫秽物品犯罪的单行法规,以弥补现行刑法的缺陷。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根据案情的不同,可以依法适用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罪、投机倒把罪、流氓罪、走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有关条款,必要时,也可以适用类推,打击淫秽物品犯罪。  相似文献   

5.
新近学界泛起将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归属调整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观点,其立论的最大“法宝”在于食品安全犯罪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生命权,即公共安全。其实,“危害后果严重”不是判断主要客体的依据,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归属取决于其行为特性和本国立法价值取向及立法传统。食品安全犯罪与传统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具有兼容性,将其归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并无不妥。  相似文献   

6.
金融不法行为犯罪化的经济学基础是纯粹强制金融资源转让,强制是质的内容,以市场交易自愿性为判定.金融市场自愿性分为自愿交易、民商事型、投机型、完全型非自愿交易4类.投机型与完全型非自愿交易是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罪规制的对象,前者与金融资源所有权减损值结合作为犯罪化标准,即结果犯立罪模式;后者与金融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减损值及其他情节结合作为入罪标准,即行为犯、危险犯、结果犯并存的立罪模式.非违禁品的金融资源自愿交易与民商事型、诱发除金融资源所有权减损之外的投机型非自愿交易,应排除刑法规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行为是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罪的预备、危险行为,以完全型非自愿为入罪基准,与之相悖逆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等罪应去罪化.  相似文献   

7.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之分析应以刑法规定为依据,以刑法理论为指导.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有三种行为模式,因而本罪的停止形态应具体分析.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罪的实行行为是“挪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复合模式,其中,“挪用”是手段行为,“进行非法活动”是目的行为,也是本罪构成要件之结果.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罪是隔时犯,其存在四种停止形态,“挪而未用”构成犯罪时属于未遂形态.营利活动型挪用公款罪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罪在构成要件上具有相似性,亦存在四种停止形态,“挪而未用”构成犯罪时属于犯罪未遂.普通使用型挪用公款罪是非隔时犯,不存在未遂和既遂形态,只有预备和中止形态.  相似文献   

8.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为5年有期徒刑,与贪污受贿罪的法定刑相差悬殊。这一罪名的法定刑太轻,有放纵那些腐败分子之嫌。应尽快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增加量刑档次。建议将最高刑期定为10年。  相似文献   

9.
近年采发生了许多起有关医疗责任事故的案件,尤以台大医院发生医学移植史上最大的疏忽最为严重,而医疗事故罪本身也是一个具有热点和争议性的问题.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研究一系列医疗事故罪案例的基础上,对医疗事故的认定,医疗事故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罪与其他相近犯罪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医疗事故罪的相关案例、立法展望对医疗事故罪进行分析,同时针对学界对相关问题的争议概括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0.
交通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醉酒驾驶、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引起的,尤其以醉酒驾驶最为多发。《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这一新的罪名,危险驾驶罪的设立实现了刑法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提前介入,对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规制。然而由于法条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规定过于模糊,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诸多的争论,应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概念、着手以及罪过形式、共同犯罪等几方面入手,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问题作一研究,以期能适应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于危险驾驶罪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漏罪后的处理办法是数罪并罚 ,但这一规定并不科学。对于发现的漏罪和原判之罪属同种罪时 ,则不应如此处理。如果对于同种漏罪适用数罪并罚 ,不仅违背了数罪并罚这一原则产生的法理含义 ,也会造成或者放纵犯罪或者违法判决的不当结果。因此 ,应当从立法上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罪数形态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是一种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及国家商标管理制度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过程中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行为人明知某种商品属于伪劣商品,且明知该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仍予以销售,构成犯罪的,应认定为法条竞合犯,依据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断。行为人假冒注册商标后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以获取非法利润的,属于吸收犯的一种类型,应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人非法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该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的标识的行为之间存在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吸收关系,符合吸收犯的特征。  相似文献   

13.
交易型受贿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频发的一种新型受贿犯罪."两高"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消除该罪在适用上的争议.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该类型受贿犯罪的相关规定,必须厘清交易型受贿的类型、"交易"的性质、受贿数额的认定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交易型受贿的类型可分为低价买进型、高价卖出型和其他型三种;"交易"的性质是以民事行为的形式掩盖刑事犯罪的实质;受贿数额认定的关键是确定参照基准价;判断该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应主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相似文献   

14.
张资平为自己恋爱小说中的主人公几乎全部设置了悲惨的命运与结局,他们要么身患疾病,要么走向死亡,要么是两者兼而有之。原因是张资平思想中的人本主义、自然主义恋爱观与基督教的罪感意识之间存在着内在矛盾,这种矛盾导致他对自己的人物采取了既放纵又控制的隐晦态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走私废物罪,使我国打击与境外废物有关的刑事犯罪活动有了法律根据.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这三个罪名仍有较多不同的认识.分析与废物有关犯罪,尤其是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之构成特征,并对三种犯罪的构成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现行刑法相关规定存在一些不足,应对症进行适当修改.  相似文献   

16.
1997年刑法增设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这对有效惩治铁路交通业务过失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本罪的罪名、罪状、定罪标准、可否由危险犯构成、罪刑均衡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别等诸多方面的相关规定不合理或缺乏具体规定;本罪罪名应概括为"铁路交通肇事罪",罪状应反映特殊业务过失犯罪的性质,定罪标准则须明确"严重后果"并加重处罚以使罪刑均衡,另外也应将本罪与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相近罪名的区别.  相似文献   

17.
全面审视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犯罪构成和刑法适用等,并时境内外的相关立法情况进行宏观上的比较,发现我国在这方面的相关法律尚有不完善之处,有待修改.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止我国文物外流,应对本罪的犯罪对象作精确界定,对本罪中买受人和受赠人的范围应作适当扩展,并更加重视财产刑的运用.  相似文献   

18.
随着1997年我国新刑法典的出台,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从旧刑法"口袋罪"之一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它们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很多.通过具体案例对如何准确认定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何正确区分它们与相邻罪名的界限,以及如何明确把握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的法律特征等问题作了阐述,同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不同家庭教养方式大学生的自我和谐调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采用《自我和谐量表》对民主型、权威型、放纵型家庭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进行测量,分析结果表明:民主型家庭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大学生的自我和谐程度显著高于大学生常模;权威型、放纵型家庭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大学生相对大学生常模表现出更大的不和谐;相同家庭教养方式对不同性别大学生的自我和谐程度影响是相似的。  相似文献   

20.
危险驾驶罪为故意犯罪,且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为间接故意。该罪中有关校车、旅客运输车辆、超员、超速的认定应当与行政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区分开。校车与旅客运输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与危险驾驶者构成共同犯罪。超员、超速型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竞合时,应以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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