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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法院调解实务中存在着调解诉讼化的倾向.为了解决调解诉讼化的问题,有学者提出了构建当事人主义调解结构的观点.但是,该观点混淆了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界限,还存在将诉讼中的当事入主义理念强加于调解程序的问题.“合意—判定”型调解程序可以实现纠纷的妥当解决,为强制性的存在提供了正当化契机,契合了ADR的连续性理论.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法院调解即“合意—判定”型的程序构造.因此,我国也应当从构建“合意—判定”型调解程序的角度解决法院调解诉讼化的倾向问题.  相似文献   

2.
明清时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民事纠纷与诉讼案件的增多,传统民间“厌讼”和“贱讼”的诉讼观念发生了变化。为此,明清统治者从民事诉讼立法的角度,对有关民事纠纷与诉讼处理程序进行了调整,确立了里老人理讼和民间调解为主、官府判决为辅的立法原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日益变化的农村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3.
民间调解不仅能缓解地方诉讼压力、减少讼累,而且有利于基层社会的稳定.清末民初,在民间社会的主动探求与官方引导的合力作用下,民间调解由自发和无序逐步开始了程序化、制度化,并由县城逐步向乡场等更低层社会组织渗透与扩展,最终成为基层社会一种稳定的民事管理机制.考察清末民初民间调解秩序的"实践历史"及发展动力,对于完善当下社会协调机制,尤其是基层社会的自治管理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2013年度的民间法研究在平稳推进中不断提升.在本体研究中,学界重点围绕民间法的生成路径、民间法与国家法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分析;在民间法社会实证研究中,学界主要围绕民商事、刑事和诉讼程序领域内的具体民间法则进行研究;在民间法的历史研究中则主要围绕清代至民国时期的契约、继承、相邻关系等问题展开.除此之外,民间法司法运用研究,主要围绕民间法如何影响审判和调解程序以及结果等问题展开.  相似文献   

5.
中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和日本的民事调停制度是两国诉讼外调解制度中的典型代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民调解制度在性质上属于民间ADR的一种;而民事调停制度附属于法院,是一种具有广义上的司法性质的纠纷解决方式。此外,两种制度在调解组织的性质和权限、可调解的纠纷范围、调解中的强制性因素以及调解程序与司法权的关系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日本民事调停制度中司法权的有效利用可为我国诉讼外调解制度的发展提供某些启示。  相似文献   

6.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维护公民及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制度已经得到认可;调解制度以其高效性、实用性和灵活性越来越受到重视。调解制度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体现了时代、效益和秩序价值,其理论基础是原告对环境公益的处分权。依“有限调解”原则,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的特殊模式予以考量,凸显公益诉讼的特征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7.
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使得诉讼外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成为了可能.为保障司法确认制度的正当性、合法性,必须正确处理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与裁判请求权保障的关系.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本质上属于非讼程序,应当遵循职权探知主义、书面原则、不公开原则等基本原则.法院对诉讼外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应当使用司法确认决定书;诉讼外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以后,可以成为执行根据;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出现瑕疵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司法确认决定,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撤销司法确认决定.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的诉讼调解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与发展,逐步暴露其自身的矛盾与弱点。实践证明,大量的法院调解所存在的问题已有悖制定该制度的初衷,甚至超出了法律的容忍界限。笔者认为,当代诉讼调解制度走进困惑,一是因为同一诉讼结构中调解与判决的冲突,二是因为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机制。我们只有在深刻剖析其内在结构冲突的同时建构一种程序保障机制来平衡其冲突,才是当今法学界最明智的立场。一、同一诉讼结构中调解与判决的冲突首先,法官扮演的调解人与判决者双重角色间的冲突。民事诉讼中,调解与判决都是解决…  相似文献   

9.
先行调解是201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新增的一项制度.先行调解包括受理前的调解和受理后立案阶段调解.确立先行调解的意义主要在于立法机关认可了受理前的调解,受理前调解的纠纷仍然应当是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由于先行调解所处的诉讼阶段,适合调解案件的范围相对较小,最高人民法院文件中要求重点做好调解工作的案件基本上不属于先行调解的范围.受理前的调解可“委托”给附设于法院的人民调解室;由法院进行的调解,应先立案后调解,预立案不宜继续采用.  相似文献   

10.
论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调解有“调审合一”、“调审分立”、“调审分离”模式 ,诸模式利弊均沾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主要的问题有 :损害当事人诉权、毁损法院审判权、调解制度不现实等等 ;重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规范法院职能 ,分化法官双重身份 ,实行诉讼和解制 ,构建新的调解机制  相似文献   

11.
刘蔚 《天府新论》2015,(1):106-111
传统社会民间纠纷及其解决历来是法社会学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其中家庭纠纷更是为人重视.在传统社会,家庭纠纷在以父母子所构成的家庭关系轴上,主要可以分为亲子、夫妻、子女“一纵两横”的三种纠纷类型.从家庭纠纷的调处主体系统来讲,可将其概括为“两支五统”,即官方调解的县衙系统,民间调解的宗族系统、姻亲系统、乡里系统以及中人系统.而家庭纠纷的调处主要是通过宗族系统和姻亲系统,沿着由“家内至家外”、从“血缘”向“地缘”不断扩展外溢的自洽的差序调解路径而展开.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行政诉讼中的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炳超 《东岳论丛》2007,28(1):173-175
按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是不适用调解的。但是,在行政审判实践中,“调解”却已经早已普遍存在,且行政诉讼中调解已具备理论基础和现实可能。应完善相关立法,确立调解为行政诉讼结案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13.
梁嘉铭 《南方论刊》2022,(4):62-64,67
在中国与东盟的投资争端解决中,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导致诉讼无法发挥应有作用.调解在中国与东盟的投资争端解决中具有灵活性、中立性及高效性等优势,应当选择调解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最佳的路径.但是,调解机制也存在规则分散、程序衔接不畅通、协议执行困难、缺乏常设投资调解中心等问题.因此,应当完善调解规则,完善调解与诉讼、仲裁机制...  相似文献   

14.
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追求和谐的和合文化,古代中国人更多地选择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文化.通过调解还是诉讼解决纠纷,取决于对诉讼效益大小的权衡.人们"厌讼"而乐于"调解"实在是当事人权衡利弊的结果,也是社会文化影响的结果.文章以传统调解制度为研究文本,从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两个不同的视角,揭示该制度得以传承的社会文化与内在因素.  相似文献   

15.
公益诉讼中的调解制度可以提高公益诉讼的效率并兼顾被告的利益,同时,将调解运用于公益诉讼案件的系争可以实现灵活、高效、低成本等多个价值,面对付出很大经济代价后仍旧面临不确定的判决结果,诉讼调解是很好的选择。公益诉讼中调解制度的运用要以原告拥有完整的诉权为基础,遵守限度原则与设立"同意判决"制度,是对公益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特殊模式的考量。  相似文献   

16.
回族民间调解属于我国传统的制度文明和调解方式.这种具有鲜明的民族内蕴的调解制度对于解决回族内部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人民调解相比,回族民间调解具有民族性、宗教性和民间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回族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调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在实行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把这种宗教性质的调解与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更好的衔接和协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对离婚诉讼外调解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其现状不佳、前景堪忧。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离婚诉讼外调解衰落的根本原因。为了使离婚诉讼外调解制度更好地发挥"防止轻率离婚,稳定婚姻家庭"的功能,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该制度:首先,革新调解员的选任制度,不仅要重视调解员品德,还要考虑其年龄和专业文化素质;其次,完善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明确调解期限、建构灵活的事实证明规则、将子女监护作为调解协商的绝对必要事项;最后,应健全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诉讼调解的对接机制。  相似文献   

18.
改革法院调解制度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法院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东方经验”。然而,近年来这一“东方经验”招致了广泛的批评。其诉讼公正遭到人们的质疑。有的学者指出,“法院调解虽然使争议解决,但付出的代价却是牺牲当事人的合法权利。”1有的更为直截了当,“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如果按照法律办事的话,应当是按照法律规定,对合法行为予以支持,对违法行为加以制裁。但在调解制度下,合法权利可能得不到保护,违法行为可能得不到制裁。”2在国外,亦有学者对调解持批评态度,指出“推崇调解的结果不过是向因缺乏资源而不能通过审判购买正义…  相似文献   

19.
论非讼调解与诉讼机制的衔接与整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春兰  陈兵 《理论界》2006,(10):66-68
作为我国现行调解制度体系主要组成部分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讼调解和法院调解,因制度设计本身存在一些问题,及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而无法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本文以非讼调解与诉讼机制的衔接与整合为着眼点,提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机制衔接的具体设想,并提出以当前的司法改革为契机,设立法院附设调解,使之与诉讼机制合理衔接与整合,由此形成制度化的非讼调解体系。  相似文献   

20.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不产生法律效果,但事实上可能会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行为.基于“无行政处分即无法律救济”的诉讼原则并囿于“具体行政行为”的限制,我国一直将可能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事实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外.然而,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法学发展的历史趋势,并且国内已经进行了相关尝试和探索.因此,可以从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原告资格、增加判决类型以及建立行政事实行为的调解制度等方面构建行政事实行为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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