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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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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鉴真规则旨在解决举证一方于法庭上出示的实物证据与其在诉讼主张中所声称的实物证据之间是否具备同一性的问题.鉴真规则属于证据能力规则范畴,并通过对证据形式真实的检验,确认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实质关联性.对鉴真规则的适用,不仅具有保障证据客观性的功能,还有助于完善证据的两步认证模式.在我国现行立法中,缺乏从证据能力层面上对鉴真规则进行专门的规定,而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辨认规则来实现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致使证据能力与证明力、关联性与真实性相混同.对此,应从二者的适用场域、对象、方式及审查内容上进行区分.梳理及构建实物证据的鉴真规则,应注意把握各类实物证据的特征,对鉴真内容、鉴真方式、证明要素及适用后果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2.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明作用越来越突出。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借助信息技术或信息设备形成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数据及其派生物,其存储方式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传统的取证方法只能收集表现形式简单的电子证据,而对复杂的电子证据则无法应对,复杂的电子证据取证应区分类别进行,不同类型的电子证据有不同的取证方法。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种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新型证据形式,电子证据有别于传统证据,有自己本身的内涵、外延和独特的特征。它不仅要符合传统诉讼证据的三大认证规则一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还要遵循其特有的认证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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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时代,电子数据在诉讼程序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鉴真作为证据可采性的前提,具有保障电子数据真实性的重要价值。电子数据鉴真主要存在两种模式:外部鉴真模式和自我鉴真模式。外部鉴真模式具有导致诉讼成本过高的明显缺陷,自我鉴真模式则无此问题,并且区块链技术的日益成熟为电子数据自我鉴真模式提供了技术支持。当前,我国刑事电子数据鉴真规则缺乏体系化设置,外部鉴真规则零散不成体系,自我鉴真规则相对缺失。为了保障电子数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可采性,我国应当细化现有外部鉴真规则,增加自我鉴真规则,从而完善刑事电子数据鉴真体系。  相似文献   

7.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网络应用的飞速延伸,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越来越多,从最早的恒生公司诉王洪网上名誉侵权纠纷到新浪诉搜狐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电子证据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电子证据的定义、与其它种类证据的共性、能够成为独立的证据种类三个方面研究了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这对证据体系和证据立法的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证据的运用具有积极、现实的理论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刍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证明力关乎电子证据的证明价值,是运用电子证据解决民事纠纷的关键因素。从电子证据证明力的涵义的分析入手,对电子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作了辨析,并对我国法学界关于电子证据证明力大小的分歧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9.
电子证据认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据要成为定案依据,须经司法认证环节。电子证据形成与运行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给法官认证带来较大难度。电子证据认定应坚持自由评判为主兼采证据标准或规则为辅,从电子证据合法性、真实可靠性、关联性和完整性四个方面对其可采性和证明力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0.
电子证据作为一个法律上的问题被提出,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电子设备的广泛应用,电子设备作为一个载体,其所反映的信息正日益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随之而来的就是在各种诉讼活动中频繁出现与之相关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和证明过程中占有日益显著的地位。作为对新生事物的关注 ,我国法学理论界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种类归属及证据力等问题的研究在近年内也缓慢起步。因此 ,当前有必要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提取、资格与归属、认证与证明力各环节出发 ,对电子证据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探讨 ,从而作出新的立法构想与安排 ,以弥补旧有制度的缺陷 ,并适应社会进步和国际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电子证据的概念入手,阐述电子证据这一新型证据形式在法律上的独立地位,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以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真正有效发挥电子证据的证明作用。  相似文献   

13.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模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它又与传统经济模式存在较大差异。伴随着微信用户的壮大,微信营销模式的崛起也成为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方式,研究微信营销进入网络市场后因规则界定不清导致的微信营销市场的混乱及其引发的系列问题,并提出从平台自身、线上与线下联系、制度规范三个方面对私人准入规则划定更为明确的界限,从而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电子数据的保全,要遵循普通证据的保全规则。电子数据的特殊性令其保全方法具有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公证保全上。电子数据的即时性和易逝性对电子数据公证保全的程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尤其是对网络证据的公证保全,其在操作主体、操作环境、操作过程和操作要求等诸方面均有体现。随着电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未来电子数据的公证保全可以建设网络公证中心为基础,发展出一套不同于传统证据公证保全的特殊程序。  相似文献   

15.
作为以电子形式存在并借助电子设备为人们所感知的、用作证据使用的材料,电子证据具备诸多独特的技术性特征,其收集程序有异于传统证据。多样化的技术类型使电子证据呈现出丰富的具体形态,而常见电子证据的收集主要包括:封闭计算机系统中电子证据的收集、网络电子证据的收集和通讯电子证据的收集三类。不同类型的电子证据对收集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只有采取相对应的收集手段,才能确保电子证据收集的即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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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证据电子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数字网络技术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过程中的作用越为明显。2012年3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正式将电子数据规定为独立合法的证据类型,这使略显滞后的电子证据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焕发新生。电子证据的兴起,是逐渐发展的法治进程的代表,以司法实践的视角,按照认知与采信的方法论逻辑,探讨在现有法制框架内,如何实现电子证据理论和审判实务的有效结合,推进其在司法体制中的正确解读与应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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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界定电子证据的内涵对电子证据立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要解决电子证据证明能力的问题 ,当务之急是确立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种类的法律地位。如何运用证明规则判断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我们可以借鉴推定规则和交叉询问规则。  相似文献   

18.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和证明过程中占有日益显著的地位。作为对新生事物的关注,我国法学理论界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种类归属及证据力等问题等问题的研究在近年内也缓慢起步。因此,当前有必要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提取、资格与归属、认证与证明力各环节出发,对电子证据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探讨,从而作出新的立法构想与安排,以弥补旧有制度的缺陷,并适应社会进步和国际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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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是指借助电子设备展现的、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可在诉讼中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所有证据材料.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技术性、依赖性、不稳定性和可恢复性等特质.电子证据的证明能力是其证明力的前提和基础,证明能力关乎电子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资格,而证明力则关涉电子证据证明效果的大小,两者在性质、表现形式、要求和适用规则上存在诸多不同.  相似文献   

20.
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种以新的形态出现的证据形式,被证据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中的有识之士定义为电子证据。如果要对电子证据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那么电子证据的立法预测研究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认知的起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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