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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姚知兵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8,(2):87-91
法律意识不是法律知识,它是社会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产生的对自然权利与义务的感知,体验与评价。法律意识的三个层面是指存在于人的社会互动中的与人的存在方式、表现方式和作用方式相适应的基本条件。这三个层面是:尊严、自律、认同。这三者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关系,社会个体在这三方面得以成功社会化,是培育现代社会法律意识的基础,也是社会共同体对法律的最终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2.
杨玉坡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9(2):44-48
法治启蒙的内容包括建构法治精神与批判传统政治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即现代政治法律意识,包括民主意识、契约意识、法律至上意识、公民意识、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等。在建构现代政治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还要大力批判传统的政治法律意识。我国传统的政治法律意识主要有官本位意识、臣民意识、法律工具意识等。 相似文献
3.
彭清燕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8-31
权利本位是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保障的逻辑起点。权利本位是以普遍赋权的方式通过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权利宪法化、地方法制化和具体化为中心而展开的公民参与法律保障的立法模式。作为一种法哲学观念,权利本位观表达了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保障应当以权利为本位或者出发点的一种价值陈述,实现了传统社会义务本位模式和权力本位模式向现代社会权利本位模式的转换,包含着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现代化的功能取向。 相似文献
4.
魏治勋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0(2)
在当下正在进行的中国自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急剧转价值,但我们对公民法律权利的理解并不一致,这极大地影响了权利的实现.为了求得对法律权利的合理而具确定性的理解,本文通过对法律权利的规范表述形式"可以P"与"可以不P"的意义及其逻辑关系的分析,阐明了不同法律权利的基本界限,澄清了对法律权利理解中的一系列误区.权利之于人的生命与尊严的构成性意义,决定了我们必须努力追求权利并善干分析和把握权利. 相似文献
5.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照该国宪法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普通的主体,既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承载者,又是道德秩序和法律价值内化的基础载体。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关键,就是要在广大公民中牢固树立起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形式之一,是指一定国度的公民关于自身权利义务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的总称。公民意识在内容上,既包括法律意识,也包括伦理道德意识。由此,公民意识的确立涵盖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两个层面。一、公民道德意识的确立,为社会道德伦理秩序的动态发… 相似文献
6.
陈开梓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1)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态度和观点的总称,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现行法律的理解、评价、解释和要求,对法律和制度的了解、掌握和运用程度,对于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义务的认识,对自己和他人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二是对社会法律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及其本质、作用等观点的认识。前者是指法律观念,又称法制观念,后者是指法律观点,又称法律观。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是现代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公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不是生来俱有的,它需要社会组织有意识地加以培养和提高。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封建意识较深,缺乏民主与法治的传统国家里,在建国以后又长期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重视的前提下,培养、提高公民的法律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及成因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母文华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7(3):85-88
依法治国是我国面向 2 1世纪的基本治国方略 ,而公民法律意识作为其重要的内在驱动力量 ,成为促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关键。当前 ,我国公民法律意识表现为 :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积极态度与消极心理并存 ;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法律意识层次有待提高。而商品经济不发达 ,特殊的历史原因 ,文化传统的影响和法律生活的失调是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 相似文献
8.
公民精神具有公民主体性和公共性两个特性,海外学者关于中国公民精神的研究,是中国公民精神整个研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海外学者通过研究发现:中国市场经济以及城市化的发展,为中国公民和公民精神的塑造提供了必要条件;儒家思想尽管与现代文化之间有些格格不入,但是其对现代公民精神在中国的发展并不是绝无裨益的;在教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中,中国公民精神呈现出逐步成长的趋势;国家主导下的中国公民法律权利和社会权利发展较快,而政治权利发展滞后,表现出与西方经典公民理论不同的特点;中国公民精神的未来走向,是扩大公民政治权利和培养世界公民意识。但是,海外研究存在着否定中国政治制度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公民教育作为一个西方的概念,在中国的实施需要基于中国的土壤。因此,中国的公民教育应以儒家伦理精神作为根基。伦理的核心目标是追求普遍性、公共性,伦理之"伦"等同于公民之"公"。基于儒家伦理精神的公民教育要将培养好人作为好公民教育的基础,追求个体善与公共善的统一;要以责任为限度,培养权利主体的公民,新时期应特别强调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要将公民德性作为法治教育的必要补充,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10.
法律、利益与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毕可志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8(2):154-158
利益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对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起着巨大的影响乃至决定性的作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对利益又具有能动作用。承认人们的利益,就必须承认人们需要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要承认追求利益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且不能将权利和利益混为一团,只能将权利看作主体为追求利益而可以采取的行为。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有效实现,既要以法律规范的方式赋予人们追求利益自主性的权利,也要以法律的方式规范人们参与市场的行为,同时,法律还应协调好公民个人利益、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并且少数人的权利和利益也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蔡雪冰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7(2):179-182
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过程及特点、规律进行研究和心理学分析,认为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是一个感知法律现象、理解法律概念、提高法律评价能力、树立法律信念的过程,这一过程具有阶段性、复杂性和曲折性的特点,其心理机制为由外而内的"同化"与由内而外的"顺应";而影响法律意识形成的有"意义障碍"和"知行脱节"2种情形.对此,法制宣传教育应遵循其特点和规律加强针对性. 相似文献
12.
王振国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8(3):18-20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作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利给予积极承诺,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充分保障.接受教育是公民实现劳动权利的前提;教育是公民政治素质培养的重要途径;教育是公民享受文化权利的基础.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科教兴国"战略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14.
公民的主体意识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姜涌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91-94
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居民身份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公民是现代意义上的概念,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公民的主体性是指公民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性,这是构建民主政治社会的基础性问题,它使公民意识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公民的主体性意识应该包括:公民的权利意识、公民的参与意识、公民的平等意识等。 相似文献
15.
刁瑷辉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23-27
自由主义公民身份随着历史的推进,其内涵不断变迁,但其内核依然是个体本位。古典自由主义时期的自由主义公民身份表现为个人自由最大化,是一种消极意义身份。现代自由主义时期,自由主义公民身份呈现出积极的一面,除了强调基本的公民权利外,更关护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罗尔斯以来的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公民身份强调自主的个体在能力上的平等,尤其是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合作的能力。 相似文献
16.
袁达毅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选举权利,是指公民在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和其他公职人员选举中选举他人和被他人选举的权利,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两部分构成,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利平等,是指公民在选举中依照合理法律的规定受到平等的对待,也就是在合理法律面前,条件相同的公民享有相同的选举权利,它包括资格平等和价值平等两方面的内容。选举权利平等是一种阶梯式的分层次的平等;是一种存在着合理差别的相对平等;是一种群体平等和个体平等相结合的平等;是一种机会平等。选举权利平等,是政治平等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选举的民主性和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保障选举权利平等的基本要求是:合理的法律制度、严格执行法律、完善的救济和裁判机制、平等的经费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7.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5,(5)
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现代公民教育显得至关重要。而中国传统文化在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责任义务与权利自由、道德自律与法治立国等方面,与现代公民教育有着诸多契合点。因此,可通过把握好价值导向、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重塑道德精神等方面来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化,培育出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公民。 相似文献
18.
检讨我们的法律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佳铭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9(2)
法律观是法制建设的首要问题 ,也是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从西方主要法学派别的角度看 ,我们长期以来坚持的是实证主义的法律观 ,缺乏对法律道德价值的追求。而法律应当有自己的道德追求。现代法律观应当是一种权利本位的法律观 ,因此 ,法律应当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合理分配社会权利的权威性规范的总和 相似文献
19.
法制现代化最终是人的现代化,法治的最终实现也必将落实在社会大众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具体表现为社会大众权利意识的普遍觉醒。由于法律意识的提高深受社会结构、文化以及法律本身的价值的影响,所以必将存在着直接制约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影响法律制度的贯彻与实施阻却性因素。基于此,文章首先阐述了法律意识现代化的阻却因素的理论语境和现实背景,接着深入分析了我国当前法律意识现代化的阻却因素的现象及其原因,最后提出了消解这种具有异化性能因素的原则及策略。 相似文献
20.
李光禄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法律文化是一定社会法律制度及人们在建立或面对该制度时所表现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行为模式的总和。良好的法律文化既是法治国家的标志,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一定模式的法律文化,是由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并深受传统法律文化或域外法律文化的影响。同时,也是其自身构成要素间矛盾运动的结果。中国要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就绝不可忽视中国特色法律文化的建设。一方面,应根据一定原则对权利和自由进行科学分配,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要着力培养公民的现代法法律意识,因为真正的法律不是印在书本之内,而是融化于人们的内,u之中,体现于人们的行为之上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