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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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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学界对于死刑违宪的论证主要是从生命权的角度,但是"生命权到底是绝对权利还是相对权利"并未有定论,加上"生命权"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十分难以界定,以此判断剥夺生命权的死刑制度违宪将甚为不易,所以不如从死刑是否违反平等权、侵犯人性尊严的角度旁敲侧击。在我国,死刑的适用和执行确实有明显违反宪法平等原则之处,如:同为中国公民,外逃犯可得免死承诺,港澳地区居民可不必生活在死刑制度之下,部分民族自治地区具有"赔命价"习惯,不可强制适用死刑法,有些罪行死刑立法配置不平等,死刑执行有注射和枪决的不平等,等等。死刑不平等将动摇人们对生命权平等、对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立法机构可以借鉴南非宪法废止死刑的国际先例,以实现宪法平等权为切入点来推动死刑废止的进程。  相似文献   

2.
《南都学坛》2015,(4):59-63
近年来我国的死刑适用似有"反弹"的压力,司法需要顶住,立法需要担当,学者也更应理性地、负责任地进行解释和论证。在复杂的国情、社情形势下,大国治理固然不易,然而对死刑的依赖将产生更大的问题。削减死刑绝不是为了面子上好看,更是在保障人权、保护社会之间实现利益平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落实,未来除了立法上——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很大程度上仍然需要司法上的严格控制与慎用,并需要相应的、及时的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就死刑的"停、改、废、释"四者关系看,如果没有死刑适用的"停",其改和废就将更遥远。具体步骤应该是:"现阶段暂时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用适用死刑,并且逐步减少死刑和最终废止死刑。"总之,未来有必要将生命权"入宪",将生命权明确写进宪法,以宪法推动死刑制度的改革。对死刑的"停、改、废、释"都应当参照我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关于保障公民生命权的规定进行。  相似文献   

3.
死刑的适用直接关系到人权中最为重要的权利——生命权,其实施状况历来是国内外有关方面广泛关注的焦点。主要围绕死刑判决书的送达、死刑犯的器官利用、尸体处理等问题进行探讨,以图严格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提高司法质量和司法水平,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权。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政府陆续签署的多个国际人权公约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两权公约>)被称为世界人权的宪章性文件之一,在促进世界人权保护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虽然该国际公约尚未获得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批准,但签署就意味着以后的批准加入,而批准加入后当然就要遵守公约规定,消除与公约相抵触的国内法内容,履行国际法义务.由于生命权是最重要的人权,而作为剥夺生命权为内容的死刑问题,<两权公约>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作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对国际社会的死刑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生命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国家对个体生命权的保障负有主要责任,这是现代国家合法性之依据。但国家对个体生命权的保障受到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及道德的影响。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6.
死刑是一种最古老、最久远的刑罚。随着人类社会人权呼声的日益高涨,世界上已有近110个国家和地区废除或者实际上不执行死刑。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但同时提出了保留意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仍坚持保留死刑。我国的做法是否会出现人权保障与死刑保留的相互矛盾?我国死刑的保留是否具有其必要性?本文拟从人权保障和刑法学的角度对死刑保留进行探讨,说明在我国保留死刑正是为了有效保障我国公民的人权,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我国保留死刑的适用,与国际人权公约及其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相似文献   

7.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秩序方面曾经起到过积极作用,但因其内在的固有缺陷对公民基本人权也造成一定的侵犯。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持续深入发展,劳动教养制度不仅与我国宪法法律的人权保障要求相背离,而且也与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相冲突,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并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革,就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8.
对生命权入宪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生命权未予以明确保障是我国现行宪法的一大缺憾。生命权是最基本的宪法权利,没有生命权其他权利皆无从谈起,宪法对生命权保护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生命权问题涉及死刑、正当防.卫、恐怖主义和反恐怖主义、战争和反战、自杀、安乐死、堕胎、计划生育等多领域,需要刑法、民法、赔偿法、计划生育法、国际法等一系列部门法加以规范和解决。将生命权栽入宪法是其他部门法保护生命权的基础,是形成一套保护生命权的法律体系的前提。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通过明文规定罪刑法定等基本原则和其他定罪量刑原则以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系列条款,较好地体现了人权保障机能,但还存在一些缺陷,主要是:人权保障机能在我国刑法中的地位还不够突出;死刑条款较多,与现代刑法应有的人权保障机能之要求尚存较大差距;刑法的若干人权保障法条存虚置现象.在人权入宪的新形势下,为了强化我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应当对刑法总则中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人权保障内容;对刑法分则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逐步削减死刑条款;对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采取刑法之外的综合补强措施,包括推进刑法宪法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程序保障及调整刑事政策等.  相似文献   

10.
在启蒙思想家所主张的天赋人权中,生命权是人类自我保全的首要诉求。自然状态中的人们平等地享有天赋权利,人人都是自身权利的保护者,同时人人又都是对自身权利是否受到侵害的裁判者。但人性的自私使得这种人人自我裁判的自然状态逐渐失去公正,最终被国家和政府所取代。人们在保全生命权的前提下,将裁判和惩处犯罪的那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国家权力,而国家权力中裁判和惩罚侵害他人生命权的权力逐步制度化,就成为很多国家刑法制度上的死刑制度。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类一切制度设计应该说都是出于保障人类的生命权;而死刑制度的结果总以某种…  相似文献   

11.
在很大程度上,生命权的保障取决于生命权的限制是否适当并是否有基本的标准。明确生命权的限制标准,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和维护法制的统一,在当今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生命权限制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限制标准不够具体明确,规定的层次不高。建议在宪法上对生命权的限制标准作原则性的规定,在法律上对生命权的限制标准作详细的规定,并以限制国家机关剥夺生命权为立法原则。在死刑适用方面,确立"只惩害命"标准;在武器使用方面,确立"紧急救命"标准。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通过明文规定罪刑法定等基本原则和其他定罪量刑原则以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系列条款,较好地体现了人权保障机能,但还存在一些缺陷,主要是:人权保障机能在我国刑法中的地位还不够突出;死刑条款较多,与现代刑法应有的人权保障机能之要求尚存较大差距;刑法的若干人权保障法条存虚置现象。在人权入宪的新形势下,为了强化我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应当对刑法总则中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人权保障内容;对刑法分则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逐步削减死刑条款;对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采取刑法之外的综合补强措施,包括推进刑法宪法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程序保障及调整刑事政策等。  相似文献   

13.
生命权是一切人权的基础,属首要人权。我国现行宪法尚未明文规定生命权,因此生命权入宪是当务之急。本文架构了生命权的权利体系2。论述了生命权入宪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4.
从人道并非刑罚的价值要素这一命题,可以得出基于人道废止死刑是有条件的结论。只有当死刑能够激发宽容的情感、社会已经形成稳定的宽容氛围、废止死刑所带来的风险后果能够被社会容认时,死刑才可能因崇尚人道理念而被正当地废止。当前,中国的暴力犯罪率还居高不下,死刑难以激发宽容的情感,社会没有形成稳定的宽容氛围,公众不能接受废止死刑所带来的风险后果,可见,中国基于人道废止死刑的条件尚不成熟。死刑废止运动的倒退与反复现象启示,不成熟地废止死刑必将导致死刑的恢复运动。因此.中国目前不宜废止死刑。  相似文献   

15.
《南都学坛》2017,(1):73-79
《刑法修正案(八)》开启了中国在立法上废止死刑的进程,迄今为止的两次死刑废止立法实践积累了诸多有益的经验,主要表现为坚持逐步废止的路径,准确把握不同死刑罪名危害的差异,注重死刑配套制度的完善,关注死刑的司法现状。在未来二十年的时间里,要促进死刑政策的调整完善,进一步扩大削减死刑的罪名范围,加强死刑配套制度的完善,注重死刑废止的司法跟进,优化死刑废止的社会条件,通过立法与司法并进的模式,稳妥、理性、务实地推动死刑废止历程,最终实现中国死刑的全部废止。  相似文献   

16.
为了在保障普遍人权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刑事被追诉人的基本人权,我国法律对死刑适用做了严格的限制。而从程序上保护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追诉人的人权的两大基本措施(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和死刑复核程序)却遭遇到来自制度本身和程序实施两方面的障碍。这一方面表现为指定辩护只能在审判阶段适用,从而使被告人辩护权的有效性受到损害;另一方面则是在死刑复核阶段由于审核合一的现状导致该程序形同虚设,从而导致程序的公正性和人权价值受损。  相似文献   

17.
死刑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当今世界虽然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业已废止死刑,但中国大陆尚且存置死刑,并且刑事立法中死刑罪名较多,重刑化倾向太浓,进而导致刑事司法中死刑适用的泛化.现阶段中国死刑之关键不是废止死刑,而是扩大死缓适用,以死缓替代死刑立即执行,以减少死刑的实际执行,并借助于这一契机对死刑适用进行全面革新.中国之死刑,在立法上大有压缩之空间,在司法中尚需理性与慎重.  相似文献   

18.
关于中国死刑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保留死刑,但是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严格限制死刑是有中国特色的废除死刑之路。中国的死刑制度应当以正义性报应为基础的理论作为合理性根据,以故意杀人罪为规定死刑的基本标准。定期公布死刑案件的数字和情况,对于促进中国社会综合治理的落实和法制的进步有积极意义。废除死刑以保护行为人的人权的说法,不符合人们的一般认识和公认的专业理论,也不符合一般的国际标准。严格规定死刑的适用条件和保障被判处死刑的行为人的诉讼权利,符合中国"保留死刑,但是严格限制死刑"政策和国际保护人权一般标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南都学坛》2021,41(1):66-74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关于废止死刑与加重生刑关系问题的处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模式,即废止死刑的同时不加重生刑的模式和废止死刑的同时加重生刑的模式。出于对我国刑罚结构所存在的"死刑过重、生刑过轻"问题的认识,我国《刑法》在废止部分死刑罪名的同时采取了多项加重生刑的措施。在分阶段、逐步废止死刑的路径下,以减少死刑立即执行为目的加重生刑,以弥补部分犯罪的生刑与死刑之间的刑罚空档,具有合理性。当前长期监禁刑的设置具有相对合理性;从推动死刑完全废止的角度看,加重部分犯罪的生刑具有合理性;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不宜被扩大适用。  相似文献   

20.
死刑是剥夺人的最基本的权力—人格权、生命权的法律制度。“死刑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废除死刑是文明社会的共识和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目前,中国废除死刑的要求非常迫切,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国只有废除死刑才能更好地融入国际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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