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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车库、车位问题,一直以来是《物权法》第六章建筑物区分所有理论中的一个焦点,根据“容积率理论”确定投资的主体,根据“谁投资、谁享有”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下车库、车位的权利归属进行阐述。在车库、车位的权利归属明晰后,还要根据《物权法》的登记制度,进行权属登记,尽快完善车库、车位的权属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国土资源管理影响重大。国土资源是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物”,规定土地产权和矿权保护及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物权法》最重要的内容。《物权法》全面肯定了《士地管理法》确定的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制度,肯定了近年来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所形成的一些重要的土地管理成果。同时,《物权法》确定的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工业用地招标拍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等新的制度,  相似文献   

3.
李燚 《现代交际》2010,(6):101-102
《物权法》出台以前,我们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的解释,针对共同共有的情形对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理论上通说认为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新颁布的《物权法》在我国民法立法史上首次全方位地肯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物权立法的一个突破,体现了对房屋买受人利益保护的侧重,体现了对不动产交易安全的重视。本文重点探讨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认定以及合理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本文依照《物权法》的最新规定,针对物业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主体业主委员会,对其概念、性质、法律地位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制度改良的构思,以期有助于理顺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依法恰当地调处物业管理纠纷,为物业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些许有益素材。  相似文献   

5.
私法上的共有包括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分别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进行了规定,包括共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以及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其存在于共有人向共有关系之外第三人转让其份额的场合。从性质上而言,是一种形成权。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文从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存在情形入手,探析优先购买权之相关概念及性质,并对其行使方式、效果进行分析。并对存在优先购买权竞存的情形,试提供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6.
冷华 《当代老年》2006,(5):15-15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成了中国立法史上惟一一部在三审之后,由于存在巨大争议而向民众征求意见的法律。仅此,足以证明《物权法》的举足重轻。一旦这部法律获准通过,影响到的将是每一个人的财产权利,比如住房、承包地、继承权等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位多年从事《物权法》立法研究工作的教授说,“如果《物权法》得以通过,就宣告了中国开始步入‘私法’时代”。此言描绘了美好的未来,却也折射出新中国长久以来不重视甚至遏制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历史背景。事实上,《物权法》相关制度至今仍是中国现有民法制度中最为薄弱的部分,因为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与…  相似文献   

8.
从5月1日起,《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公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存在以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相似文献   

9.
从法律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物权法》上规定的一些制度,如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等,了解到这些制度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它们的优点(提高物权的经济效益、降低交易成本等)和不足之处(共同共有制度产权不明,寻租、搭便车等)及如何完善,是对传统法学方法的补充和完善,是一种新的看问题的角度和思路.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物业权益的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审判实践面临的压力也与日俱增。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和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压力,但鉴于其规定的原则性,在《物权法》的实施过程中,社会实践和审判实务对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范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0月11日施行)(以下简称《区分所有权解释》),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的通过,创造了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的审议次数之最,其受关注程度由此可见一斑.《物权法》除加大了对公有财产的保护力度,更让我们欣喜的是它回答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转让的问题,并对农村土地征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更加注重对农民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现行《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民法通则》也有类似的规定。《民法通则》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相似文献   

13.
问:邻居的大妈在一次乘公交车时,因汽车司机遇险情急刹车而摔倒骨折,花去医疗费上千元。请问,乘客在公交车上负伤由谁赔偿?读者肖民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乘客上了公交车就与营运者发生了合同关系,就是一种默认行为。所以,因司机失误或者车辆事故造成乘客受伤,公交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乘客受伤的主要责任不在公交车一方,则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公交公司也有先行赔付的责任。乘客在公交车上负伤该由谁赔偿?@天山  相似文献   

14.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6日上午高票通过物权法。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最终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普遍要求切实保护他们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合法的私有财产。1993年,物权法的起草工作正式开始。随后,这部法律草案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八次审议,创造了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的审议次数之最。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向社会全文公布草案,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据此进行了多次修改。除平等保护公私财产外,物权法还加大了对公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并回答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转让,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征地拆迁如何补偿,小区车位、车库如何确定归属等民众关心的问题。物权法共5编247条,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来信     
"物权法就是保护私有财产为主的法,按先个人--再集体--再国家来进行法律保护,这才是物权法。因为,先国家--再集体--再个人,就成了是公法解决问题的思路,如《宪法》,《国家征用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才应该适用这样思维。而如果物权法也用了这样的思维,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法"了。非但如此,出台以后,更会为公权侵犯私权提供更大的便利。"品评生存游戏之“吕福山实验”历经5年之久的告状生涯,从一审到二审、陕西省高院裁定、重审、再退回一审,西安三轮车夫吕福山终于从交警部门那里要回了自己被扣去的三轮车。但是为了5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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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移动公司也搬出强硬的理由,依据《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来对抗人民法院依法对电信通话清单的调查权。那么,移动公司的这种对抗是否有理呢?笔者认为,应该准确理解《宪法》,并合理把握私权和公权之间的平衡。通话清单是否就能代表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理解。有的省人大认为用户通信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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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时空》2005,(7):58-58
新《劳动合同》的八大提醒提醒一:劳动者随意跳槽不行了《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跳槽前30天应告知企业,但现在仍存在着员工想走就走,以致给企业经营造成被动的现象。新出台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也就是说单位可以不给违反规定的个人转档案,不给转走保险关系,不给新单位出具证明等,这就对随意跳槽行为带来了约束。  相似文献   

18.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19.
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当符合公平原则。法制社会重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的保护,也体现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上。我国现行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0.
共同管理权是指业主对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从事管理的权利。业主大会是指全体业主成立的、管理其共有财产和共同生活事务的自治组织。作为共同管理权落实途径的组织保障,业主大会便于该权利的行使,利于公共秩序的维持。鉴于此,赋予业主大会独立的民事主体、民事诉讼主体地位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业主大会的法律规定尚不成熟、缺乏监管程序、运行机制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将业主大会视为法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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