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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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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玩忽职守罪主体的界定存在很大争议,尤其表现在对特殊主体的认定上。笔者认为,党政人员和人民团体的成员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人大代表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具有双重身份的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在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2.
目前,玩忽职守犯罪在职务性犯罪中呈现出高发态势,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目前司法实践中对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认定比较难。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本质与其归责在国内外刑法学界至今争论不已,本文以案例作为出发点,对各种理论和观点进行分析批判基础上提出客观归责理论并予以论证,同时对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针对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方面的诸种观点,在评析的基础上,提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不是单位犯罪,而是自然人主体中的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而面对日益繁复的医疗事故犯罪,现行刑法及相关法规则略显苍白,故本文结合案例,从犯罪主体、医疗活动起始时间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责任及本罪与医疗风险、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三个方面,初步探讨医疗事故罪的立法完善问题,并主张合理加重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以切实保障国家医务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  相似文献   

5.
按照中国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主体的通说,凡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刑法分则条文对特殊主体一般都会做出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就是一般犯罪主体。尽管如此,现行刑法第202条虽然没有对暴力抗税罪的主体范围做任何规定,但理论上却非常一致地认为暴力抗税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而且仅限于有纳税义务的人,没有纳税义务的人不能单独成为抗税罪的主体。虽然刑法第211条已经明确规定单位不能成为暴力抗税罪的主体,但在实践及理论上这样处理则异议颇多。  相似文献   

6.
按照刑法实质解释,非法行医罪犯罪主体应从法律所保护的法益进行目的理解,将非法行医罪主体解释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并从实质刑法解释论出发,坚持刑法的独立性解释,以区分刑事违法性和行政违法之间的界限,具体分析医疗机构开办者、美容师、实习医生等各类主体认定。  相似文献   

7.
针对《刑法》第137条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的规定范围略显狭窄的缺陷,提出应当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增加下列主体:将工程建设的相关自然人及人合性组织列入本罪的调整范围;另外,还应当将“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增列为本罪主体,以利于对本罪的制裁与预防。  相似文献   

8.
外汇是重要的经济资源 ,也是国家经济实力的体现。我国对外汇实行严格的管理。逃汇罪侵害国家外汇管理制度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为更有效惩治、预防逃汇犯罪行为 ,应对逃汇罪立法加以完善 ,将个人也规定为本罪主体 ,并增设资格刑  相似文献   

9.
按照刑法实质解释,非法行医罪犯罪主体应从法律所保护的法益进行目的理解,将非法行医罪主体解释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并从实质刑法解释论出发,坚持刑法的独立性解释,以区分刑事违法性和行政违法之间的界限,具体分析医疗机构开办者、美容师、实习医生等各类主体认定.  相似文献   

10.
刑法中公务犯罪主体概念的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文章回顾了我国刑事立法中关于公务人员犯罪主体的规定,分析了建国以来的六个法律及司法解释中有关界定公务犯罪主体的具体方法,探求1997年新刑法中相关规定的立法渊源。重点考察1997年新刑法对公务犯罪的规定体系,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归纳新刑法在对公务犯罪主体进行界定中所体现的二分法的特征。   相似文献   

11.
12.
论近亲属、监护人在组织乞讨罪中的犯罪主体地位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对近亲属、监护人能否成为组织乞讨罪犯罪主体的问题,刑事实务界基本上持肯定态度,而理论界则存在绝对否定论、相对否定论和肯定论三种观点.实际上,以上观点都或多或少存在缺陷.对于那些以乞讨为生的贫困家庭,近亲属和监护人以轻微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儿童从事乞讨活动,这最多只是一种轻微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3.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多发性刑事犯罪,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对其加大打击力度,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对该罪的认识。本文就其主要方面,即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进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渎职罪是一种危害性相当严重的职务犯罪,渎职犯罪不仅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而且往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因此渎职罪主体的认定意义重大.一直以来,渎职罪主体界定在理论上存在着颇多争议,通过比较我国立法与国外立法对渎职罪主体的规定的异同,对渎职罪的主体的内涵外延进行一系列探究,旨在对渎职罪主体范围界定有一个较为完善合理的定论.  相似文献   

15.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规范目的为保护个体自主决定的权利和保护作为社群集合的少数民族的自由权利。在具体犯罪构成的认定上,侵犯行为应当确定为具有强制性的行为,犯罪主体应当为行使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16.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只限于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中具体参加仲裁的仲裁员,不包括这些仲裁机构中的其他人员以及参加其他仲裁的仲裁员。该罪主体由于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存在与滥用职权罪或受贿罪发生主体竞合的问题。对该罪罪状应予修改,应取消“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医疗机构应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形法第335第应增加一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18.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系现行刑法增设的新罪名。刑法学界就该罪名中“帮助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等基本概念存在较多歧义。本文就有关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概念、客观方面、主体以及适用上的若干较存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玩忽职守型犯罪近年来呈现出数量日益增多、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基建监管岗位上比较多发、有些往往隐藏在重大安全事故背后、多与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诈骗、走私等犯罪相交织、涉及的部门越来越广等特点。究其原因,存在于思想、体制、立法和司法等诸多方面。要有效遏制其发展态势,必须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侦查机制和办案责任制,并提高其法定刑,进一步增强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20.
学界通说认为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属于纯正的单位犯罪,该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危害结果不包括致人死亡。本文认为这会导致实践中对这类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在采集、供应血液过程中纯粹个人性质的犯罪和致人死亡的犯罪无法准确公平地定罪量刑。本文力图通过对因该罪限定为纯正单位犯罪及危害结果规定为"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而产生的司法矛盾的分析,论证本罪主体不仅是单位,还应包括在该单位中从业的个人;本罪还应将致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涵括入内并规定相应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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