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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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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解放前的四川农村租佃关系中,押租制是最主要的租佃制形式。其名称繁多,不下二十种,诸如压租、稳租、稳首、安稳、顶首、随租、上庄钱、田价洋等等,均为押租的异名别称。民国时期,四川农业较发达地区曾广为流传“无稳不成佃”之谚,①所谓“稳”,也就是押租。  相似文献   

2.
清代前期、直隶(今河北)地区的农业租佃关系中,实物地租由分租形式向额租形式的明显转化,定额租制日渐居于主导地位以及货币地租的缓慢滋长,突出地成为这一时期直隶封建地租演变发展的基本内容。本文试图依次考察清代直隶农业经济领域内的几种主要地租形式。 甲、实物分成租 实物分成租,是佃农按照年土地收入中的固定比例向地主交纳地租的一种剥削  相似文献   

3.
地租是封建社会经济剥削的主要方式,它有三种表现形式: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三种地租各有其内在质的规定性,而真正体现封建经济本质的则是实物地租;它所体现的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以地主与农民结成租佃关系为纽带的剩余产品榨取。  相似文献   

4.
一研究清代社会经济史的人们,尤其是研究清代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人们,对于清代农村租佃关系中的货币地租格外重视。因为,货币地租的普遍出现,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产物,是清代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空前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而货币地租作为自然经济的对立物,它既是封建地租的最后形态,又是封建地租的解体形态,马克思曾经指出:地租一旦采取货币形态,“虽然直接生产者和以前一样,至少要亲自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最大部分,但是现在他的产品已经有一部分必须转化为商品,当作商品来生产。因此,整个生产方式的性质就或多或少要起变化”。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则把清代地租形态的变化与货币地租的发展,称作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三大历史前提之一。换言之,没有清代的货币地租,便不可能有中国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  相似文献   

5.
张明 《天府新论》2015,(3):88-94
农地租佃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历史问题,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传统社会的存续和发展。唐中叶至宋代的租佃制度作为唐宋之际诸多变革中之最著者,它不仅是简单的对前代的自然地延续,更展现着新的时代特征:在国家保障产权关系明晰的政策思想前提下,以契约形式结成的租佃关系成为唐中叶至宋代农地租佃关系的主导形式。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认为,租佃制度本身是一种调节机制,它可以给贫穷但却很勤勉的人提供更多的机会,进而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地不平等及贫富差距。  相似文献   

6.
正1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尤其是李嘉图的地租理论之后,厘定了自己的地租理论。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即增殖价值的形式"。1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有如下特点。首先,它基本上是一个农业地租的理论。虽然马克思也曾涉及城市地租,但未能提出一个完整的、真正独立的城市地租理论。其  相似文献   

7.
租佃关系是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改革后到集体化高潮前,中国农村租佃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租佃关系主要发生在农村劳动者之间。从租佃关系的发展、租佃原因、租佃形式、租额等方面分析来看,土改后发生的租佃关系是对土地改革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做法的一种自然纠偏,这种局部调整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良性调整。  相似文献   

8.
绝对地租理论是《资本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长期以来,它引起经济学家们的关注与探索。在政治经济学史上,它曾是从重农学派以来一直到马克思创立绝对地租理论之前的一个理论论战的中心点。今天,当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等于甚至高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的时候,又重新引起人们的争议。为求正确理解,不妨推本溯源,看这一理论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相似文献   

9.
一、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绝对地租时,对绝对地租产生的经济条件作了全面的分析,马克思认为,一个产业部门中产生绝对地租,需要有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农业生产力水平落后于工业,从而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平均有机构成,这是产生绝对地租的前提条件。马克思指出:绝对地租的“产生一般是由于,农业资本所推动的劳动量,就资本的不变部分而言,比非农业生产中的平均资本所推动的劳动量大”  相似文献   

10.
当前,中国农业土地制度及其相关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等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学者关注的焦点。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借助经济学的理论观点、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以便对地租、土地所有权及土地价格等问题有更清楚的认识。地租理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分配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劳动价值理论和生产价格理论为基础,科学系统地分析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条件下,地租的产生及与之相关的经济关系。正确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完善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善农民土地经营管理、促进农业经济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本文通过对160件明清福建地区一般租佃契及43件乾隆刑科题本案例的计量分析,阐述了明清福建地区普遍存在的一般租佃关系的发展变化。文章认为,明清时期,福建地区的一般租佃制继承了宋元时期的基本特征,但也有较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定额租代替分成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地租形态,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货币租,稳定的佃权崭露头角,业佃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等。  相似文献   

12.
北京大学《经济科学》1985年第5期刊载了熊映梧同志《在社会实践中检验、修正和发展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一文(以下简称《该文》)。《该文》认为马克思“否认加工工业中地租的存在”,用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说明绝对地租是“画蛇添足”,把“地租排除于生产价格之外”,这不仅说明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不完善的”,而且生产价格理论也是“不完善的”,并提出要用“完全的”生产  相似文献   

13.
绝对地租的产生和消失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中所阐明的地租理论,形成绝对地租的这部分超额利润,源于土地产品(或者就说农产品)的价值大于其生产价格。而农产品的价值之所以大于其生产价格,则是由于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构成。由此可见,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构成,这是绝对地租产生的必要条件。至于农业生产部门的农产品价值,何以能大于其生产价格,马克思解释道:"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价值的比率,完全是由生产它所用的资本的可变部分和不变部分的比率,即由生产它所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决定的。如果一个生产…  相似文献   

14.
社会主义农业地租是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课题。科学地阐明这一问题,对于指导我们制订正确的农业政策,完善农村联产承包制,有很重要的意义。 自从五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就有不少同志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地租的理论,来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地租问题,并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地租是土地私有制的产物,社会主义消灭了土地私有制,所以,地租也随之消失。另一种观点认为,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社会主义尚存在土地所有权,所以,也必然存在地租。这两种观点都把地租同土地所有权相联系,这是正确的出发点。但我认为,这两种对社会主义农业中是否存在地租作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观点都不符合我国农业土地经营中的客观经济关系。因而都是值得研究的。经济理论概念是现实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不符合客观经济关系的理论观点就不能认为是真理性的认识,就应当否定利作进一步的新的探索。目前对社会主义地租问题的研究要从两方面深入:一是  相似文献   

15.
租佃关系是现代经济史的重要课题之一,它不仅与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有密切关系,而且是社会经济基础一个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对于东北三省的租佃关系,尚无专文论列。笔者试根据三十年代东北土改时期的农村调查资料,并结合有关文献,对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请同志们指正。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 17件清代福建地区永佃契的分析 ,阐述了清代福建地区永佃权的产生途径、基本特征 ,提示了永佃制盛行与封建商品经济繁荣的内在联系。文章还运用计量分析的方法 ,比较了永佃制下的地租形态和佃户地位与传统租佃关系的异同 ,说明永佃制作为一种新兴的租佃制度 ,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目前,社会主义绝对地租理论已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但对绝对地租量如何确定?尤其是城市绝对地租量如何形成和确定?却分歧甚大.本文将循着马克思对绝对地租分析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绝对地租量的形成和确定,作一尝试性的探索.一、马克思对绝对地租量的分析1、农业绝对地租调节其他形式用地的绝对地租.城市级差地租可以不由农业级差地租来决定,而由自身(城市)土地的位置级差所带来  相似文献   

18.
莫宏伟 《学术论坛》2005,(7):136-139
永佃权是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产物,它是指佃户拥有土地的永久耕种权(田面权),而业主拥有土地所有权(田底权).永佃权土地分布于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等省,而苏南最广.永佃权是通过购买、开荒、改良土地,典押土地,分封土地等路途而来,它可以典押、买卖和转移.永佃权土地的租额一般占土地正产量的40%左右,其价格因时而异.永佃权对于建立一种比较稳固的社会关系(租佃关系),发展农业生产有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张小坡 《兰州学刊》2008,(9):130-132
清代江南官学主要采用了出租学田收取租息的经营方式,地租形态不一而足,既有实物定额租制,也有货币定额租制,两者在学田的地租形态中都占有一定比重,部分学田甚至同时收取实物地租与货币地租。学田租额多少,一般视田地面积、位置及土地肥瘠程度而定。官学学田的租佃关系比较复杂,出现了支付顶价取得田面权,再将田面转租给其他佃户而成为业主的“一田两主”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官学的性质有关,对官学的管理者教谕、训导来说,其本职工作是维持官学的正常运作,经营学田有着种种不便之处,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学田时常被谋求更大利润的租户转租顶卖,被豪强势要霸占或遭胥吏侵蚀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相似文献   

20.
一社会主义級差地租的概念、形成和性質社会主义社会有沒有級差地租以及与此有关诸問題,一直是經济学界爭論中的重要理論问題。它对社会主义国家农业生产实踐具有很现实的意义。这不只关系到如何进一步調动农业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問題,而且关系到如何进一步加强城乡間的經济联系和巩固工农联盟的問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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