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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诉讼制度探析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宪法诉讼是宪法上的权利救济制度,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是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同样具有对诉讼的直接效力,宪法诉讼在范围上不仅适用于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还应当包括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乃至公民个人的侵权行为,也即传统的私法领域.  相似文献   

2.
在美国高等教育与法律的关系中,大学教育和学生的宪法权利保障是最基本的问题。随着美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大学教师和学生宪法权利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特别是20世纪中期以后,联邦法院通过对一些涉及宪法问题的教育案件的审理对全国高等教育政策产生了影响,维护了大学的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繁荣。因此,联邦宪法是适用于高等教育的最重要的法源,也是美国大学教师和学生权利保护的主要依据。   相似文献   

3.
略论宪法的基本功能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略论宪法的基本功能徐进赵雪纲要真正理解宪法的价值就必须去认识宪法的功能,要弄清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宪法与宪政的关系等,也只有在对宪法的功能作了必要的考查之后才能做到。而要充分释放宪法所具有的能量以造福于现代社会,我们更有责任去揭开宪法功能...  相似文献   

4.
宪政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权,而实现这个目的需要宪法与民法典的紧密配合。在近代社会,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宪法不具有适用性,民法典发挥着保护个人权利的宪法性功能;在现代社会,随着违宪审查等制度的确立,宪法具有适用性并真正发挥保障人权的作用,民法典保护个人权利的宪法性功能减弱,但两者也只有互相配合才能完整实现保障人权的目的。我国制定民法典也要注意与宪法制度的协调和配合。  相似文献   

5.
德国宪法法院用案例法的形式规定了宪法进入民事领域的四种情形:即当民事案件涉及民法一般条款;涉及普通法律无法规范的基本权利;现行民法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私主体权利实现需要国家积极作为等。这不仅从规范层面上解决了宪法第三人效力问题,更从实践层面上解决了宪法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同时也约束了民事法院法官的法律解释权。在我国,宪法与民法关系问题的讨论也分为规范和实践两个层面:在规范层面上,探讨宪法基本权利效力、宪法与民法在法律体系上的关系;在实践层面上,探讨民事立法中的宪法标准问题、民事司法中的宪法适用问题。宪法与民法在法律体系上的关系指导民事立法中宪法问题的解决,宪法基本权利效力指导民事司法中的宪法适用。以案例为基础,更能了解中国与德国在民事司法中宪法适用的差别,更能理解为何我国宪法并没有能真正调控民法,但在现实中,相关案件的审理却又呼唤宪法对民法的引导。  相似文献   

6.
我国宪法文本中的权利义务主体经历了从人民到公民的嬗变。这一变化是一种主体性的回归,即从政治主体回归到法律主体。体现了社会变化发展与法律进步,既拓展了权利义务主体范围,又充实了权利义务内涵,实现了宪法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权利义务主体的整体性使得人人平等观念有了法理逻辑,同时也为主体的身份识别与保护提供了宪法基础。这一进步是历史性的,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阶段性发展,同时也反映了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及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统帅地位。  相似文献   

7.
基本权利的宪法保留规范是通过限制立法权来保障人权的立宪技术,它不同于宪法对基本权利的概括限制规范、基本权利限制的宪法界限规范和基本权利的修宪限制规范。各国宪法设置宪法保留较多的是生命权、拒绝人体试验的权利、新闻出版自由、财产权、刑事被告人权利等。其价值诉求在于权利神圣、权利先在、宪政民主以及宪法是法。宪法保留作为一种事前保障,比单纯法律保留和加重法律保留更有利于人权保障,但它只是基本权利保障的开端。  相似文献   

8.
胡锦光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上发表文章认为,法定化的权利分为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相应的法律上的救济分为宪法救济和法律救济。宪法救济是与法律救济相对应的概念。我国已建立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普通法律诉讼制度,以及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救济公民的法律权利。但关于宪法救济却只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村民自治属于社会自治的范畴,因而不是国家活动。据此,建议《宪法》在“总纲”中明确社会自治的地位,在“公民基本权利”中赋予公民自治权,并删除《宪法》第111条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规定,从而合理界定村民自治的宪法地位。以《宪法》为依据,以村民自治权为逻辑起点,制定《村民自治法》,建立多元的自治模式,从而建立完备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0.
现代民主本质上是宪法民主,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后20年的中国社会发展,从政治、法律层面上可以概括为宪法民主的发展:体现在宪法权威得到广泛的支持;政府权限有限得到广泛确认;政府部门权限划分愈来愈清晰;公司自由和权利受到广泛尊重。中国宪法民主还在发展之中,标志宪法民主制度确立的违宪审查制度还没有建立。  相似文献   

11.
国际公认的司法独立包括司法权的独立、法院的独立和法官的独立。其中,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是核心内容。国外宪法一般直接将司法独立规定为: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宪法的规定与国际社会有较大的差距。这种落后的观念是导致我国司法不能独立的首要原因。因此,在我国要实现司法独立与法治,应首先完善宪法确立与国际社会一致的司法独立观念。  相似文献   

12.
单纯 《东方论坛》2011,(2):19-27
宪法是法治的纲领,其宗旨是保障公民权利,因而是社会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的法理基础。中国现行宪法是新中国制宪、修宪和法治实践的政治经验和理论总结,既反映了其历史性的曲折坚韧,也保存了其民族性的人本主义价值。其突出"公民"观念的法律性,淡化"人民"观念的阶级性为人权入宪、法治入宪标明了思想路径,显示中国宪法实现了传统的"人本"价值观向近代宪法"权利"价值观的现代性转化,以宪法权利信念的神圣性和效力权威的至高性表达了中国社会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和宪政体制的政治目标。  相似文献   

13.
宪法文本上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维持、巩固和调整着我国国家与自治民族的关系,自治民族与非自治民族的关系,它既是维护和保障民族权利的基本制度,也是监督国家或国家机关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变性人的增多,变性人已经形成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首要的就是宪法问题。自由赋予了人存在的理由,必然也可以给予"易性癖"者以享有性别变更权的自我空间。性别变更权虽然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却应当是公民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对于变性人,只要他们变性后的性别得到了法律肯定,就应该与其他同性别的公民一样,在人格上能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自由。  相似文献   

15.
宪法意识由宪法知识、宪法评价和宪法要求三个部分组成 ,高等学校学生经过宪法思想启蒙 ,已具有基本的宪法意识、权利观念、自治精神和社会协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其宪法意识的途径 ,仅就高校自身而言 ,主要是继续在普及宪法知识的同时 ,鼓励学生参与学校办学过程的决策与管理 ,启发其民主、独立和协作意识 ,锻炼其民主实践能力。融入宪政的自由、平等和宽容精神 ,建设健康向上、宽松自由的校园文化。  相似文献   

16.
保护宪法权利是现代宪法的基础,而限制宪法权利又被认为是现代宪法之公理。我国现行宪法第51条是一典型的宪法权利限制性条款。该条款初步划定了宪法权利的基本界限,在防止宪法自由和权利的滥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宪法权利限制性条款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造成了我国宪法权利保护的落空。为此,需要对该条款设置程序性限制、限制的限制、权利救济机制等内容,以防止宪法权利限制性条款的滥用。  相似文献   

17.
在宪法权利水平效力理论谱系中,有直接水平效力与间接水平效力之分,宪法权利的间接水平效力是宪法权利发生水平效力的常态.根据宪法权利对私主体之间法律关系影响的强弱程度,宪法权利的间接水平效力包括弱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强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和混合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如果以宪法是最高效力的法律为基础,将宪法权利适用于普通法,法院不审查普通法的合宪性,则属弱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如果宪法权利通过审查法律或司法裁判的合宪性影响私主体,则属强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如果混杂强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和弱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则属混合间接水平效力模式.中国宪法权利属弱间接水平效力模式.  相似文献   

18.
村民自治的宪政之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自治建立与发展的过程体现了乡土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逐步分离,村民自治是一种区别于主权自治和地方自治的乡村基层社会性自治,具有社会自治的宪政特性。村民的自治不是由外界授予的而是村民在法治之下的固有权利。在我国应当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的宪法地位,使其真正成为我国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宪法中明确村民自治权的基本权利性质和村民自治权的行使主体,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关于村民自治的宪法性法律——《村民自治法》或《基层自治法》。  相似文献   

19.
社会权有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两个层面,国家通过赋予主观权利的方式对社会权予以消极保障,通过法律制度性间接保障的方式以积极行动来实现反射性利益。以重要性理论为基础,西方基本权利宪法审查基准分为严格基准、宽松基准和中度基准。就社会权宪法审查而言,该理论存在着一定缺陷,可以社会权发展成熟程度和对财政能力要求为基础,建立以宪法委托为前提的自由性基准、以主观权利为前提的控制性基准以及以核心权利为前提的严格性基准,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权宪法审查基准。  相似文献   

20.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既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利,也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既包含公法规范,也包含私法规范。宪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辩证否定物,具有公私法双重属性。确认宪法的双重属性,对宪法理论及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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