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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5,(2)
现将劳动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与考核工作综合管理的通知》(劳部发〔1994〕373号)、《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综合管理的补充通知》(劳部发〔1994〕46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国家工人考核制度和《四川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办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文件,一并认真贯彻执行。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与考核工作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省级各部门劳动工资机构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坚决制止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与考核管理工作方面有章不循的混乱状况,要从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凡按规定通过考核合格的工人或其他劳动者,所取得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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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12)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安置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就业路子。为加强乡镇企业职工就业的宏观管理,稳定乡镇企业的劳动关系,保障乡镇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乡镇企业高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范围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应结合乡镇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乡(镇)、村骨干企业1996年底前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它乡镇企业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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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7,(2)
为更好地调节工资分配关系,针对当前工资分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自1996年起国家对部分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控制线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资控制线办法的内容工资控制线办法,是对职工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行业、企业采取的一种阶段性从紧调控工资总额增长的具体措施。它的主要内容是:控制职工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行业的工资发放;对部分行业(部门)、企业工资总额发放增长速度实行上限控制;调节行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逐步协调工资分配关系,缓解分配不公。二、工资控制线办法的实施对象1996年,国家暂以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80%以上的国务院各部门(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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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为了保障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私营和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就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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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7)
为了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与此相关的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布实施。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须在每年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劳动部。目前已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凡不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人员,又未领取就业证的,应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二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证申领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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