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在哈特《法律的概念》中,法律是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的结合.作为次级规则中的承认规则,正是立足于一个社会事实的基础之上,被社会普遍接受为鉴别法律的终极标准,以及对法律效力最终来源问题.但是,哈特这一承认规则的社会实践理论,同样不是法律实证主义完美的理论架构.本文从承认规则的效力、社会事实性、以及法律的规范性三个方面对承认规则进行剖析、反思,希冀以此更好的加深对承认规则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包容性实证主义者对法律效力判准的最终规则——承认规则的法律效力持一种"习惯论"观点,认为承认规则自身没有法律效力问题。作为一种社会事实,承认规则以该社会法律实践中人们的实际接受为基础。"习惯论"包括"弱习惯论"和"强习惯论"两类:"弱习惯论"将作为法律效力判准的承认规则解释为"习惯"这样一种社会事实,该观点进一步补充了哈特的社会事实论;"强习惯论"将承认规则解释为一种施加义务的规则,这种"习惯"使得承认规则自身具有了"约束力"。  相似文献   

3.
作为新分析法学的代表,H.L.A.哈特教授在1961年出版了《法律的概念》一书。在这本传世之作中,他从批判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论开始,代之以法律规则论,并提出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相结合的理论。法律规则理论具有全新的价值,对后来的分析法学家有重大影响。然而哈特的理论中也有一些解不开的情节,比如作为他的法哲学起点的规则本身应当如何理解,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具体应该如何结合,承认规则的效力从何而来。  相似文献   

4.
法实证主义将法律效力的条件诉诸社会事实,与道德无关。该主张不能合理解释法律为什么有效,不能区分"守法义务"与"抢匪命令"。同时,该主张将法律效力诉诸于立法者的法律创制活动,由于创制的法律可能为恶,也可能为善,不能避免"恶法亦法"的实践困境;自然法学派主张法律有效必须满足道德条件,符合道德标准。该主张未能动摇哈特关于"法律与道德彼此之间并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反驳了自然法学派关于道德对法律资格效力的影响;德沃金试图开辟第三条道路,重点关注道德如何影响和作用法律裁判实践与推理,即最终作为裁判根据的法律,需通过其建构性诠释中的"符合"与道德"证立"的双重检验,换言之,法律是从一组融贯的政治道德原则中推导出来,并为当下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最佳的道德证立。法律与道德没有必然关联不等于法律可以独立于道德,法律与道德有必然关联也不意味着道德等于法律。  相似文献   

5.
法律规范性问题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对此凯尔森提出了基础规范理论,认为基础规范是一种假设,从哲学认识论层面来看是法律的存在必然导致的。哈特提出了承认规则理论来解释法律规范性的来源。法律规范性的实质是法律具有正当性,法律正当性来源于秩序本身,表现在能够指引人们行为,维持人们形成的秩序共同体。这种指引作用满足了群体意志对秩序存在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规范性与其规范性作用互为逻辑属性,两者的存在共同构成法律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6.
《商业登记法》的统一对于当今商业登记规则的体系性和价值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其中,商业登记的效力问题在商业登记的相关法律中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笔者以此为基础,希望在散见的规则中构建商业登记效力的体系,并将其划分为四个层次,已经履行登记之事项的法律效力、未履行登记之事项的法律效力、不实登记的法律效力以及商事公告的效力。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分析我国对于此问题的立法缺失以及现实困境,希望对于现实的制度的构建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7.
为补救初级规则,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引入作为次级规则的承认规则和裁判规则。两大规则的核心基础均为官员,尤其是法官接受的"内在观点",这决定了两大规则间必然存在密切联系。在法律空缺与不确定条件下,承认规则对裁判规则的内在鉴别,裁判规则对承认规则的不确定性规制。  相似文献   

8.
空白票据法律制度是票据法中比较新的一项制度,文章就空白票据的法律效力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内容包括4个方面:空白票据在补记完全之前的法律效力,补记权滥用的法律效力,遗失或被盗的空白票据的法律效力,补记权的溯及效力。  相似文献   

9.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制度,作为一个有关国际正义的制度标准,是凝聚国内法与国际法关于人的法律地位承认与保护的核心问题。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关于外国人的问题,而是当代社会对待人类的一般态度问题,是人类的普遍问题。对外国人法律地位制度的确定往往比人们对平等与正义的理解更为现实和重要。因为它使人们在如何对待和理解平等与正义的问题上找到了一个客观的标准与尺度,并因此反过来又成为人们具体认识平等与正义所必须借助的一种手段。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顶层设计,在基本法层面,并没有明确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各地法院的司法指导意见和审判实践却推衍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的处理规则。这种隐性制度安排,实际造成宅基地使用权“产权”制度不明晰,使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流转。因此,有必要理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标准和尺度,回归兼顾效率和保障的价值理念,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效力的判定,应当主要考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否违反了宅基地规划或用途管制。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治理,可以从仅管地、不管人的角度切入,对符合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的流转,法律承认其转让的效力,反之,则应当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11.
论《电子签名法》上的数据电文效力规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电子签名法》的通过为我国目前亟需规制的电子商务交易构建了最基本的规则框架,作为电子商务法研究基点与立法基础的数据电文制度经由《电子签名法》的颁布而得以初步建立,但数据电文的效力规则尚不完整。没有数据电文的一般生效规则作为适用基础,《电子签名法》所规定的收发时间规则将难以完全发挥作用。《电子签名法》对于数据电文到达时间的确定存有缺漏情形,应当补充检索到达规则,以合理分配风险。同时,确认收讫规则与收发时间规则的适用界限以及确认收讫的法律效果尚须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12.
票据签章各种形式的有效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票据法》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作为三种法定的票据签章形态,而且对三种规定相当严格。自然人的姓名必须是本名,法人的签章必须是法人的印章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文章建议无论对法人还是对自然人的签章都应该从有效性原则出发,从宽解释,并对实际业务中的各种签章形式的法律效力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立法效力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效力的概念界定是整个立法效力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基础。所谓立法效力是指被国家认可的立法活动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对特定的对象所产生的作用力。它包括立法的有效性和立法的作用力两个方面。立法效力和法律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关系十分复杂。  相似文献   

14.
通过案例整理发现,现行法律制度中,判定主体资质有瑕疵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理由主要为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法人行为能力欠缺,但此种认定路径并不合适,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判定理由更具正当性。对于主体资质失而复得从而恢复合同效力的司法解释,无论是法律行为的补正或确认制度,或以主体资质作为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等学说,都难以成为其理论依据。从保护特殊建筑的法规立法目的的角度,可以判定主体资质嗣后取得的合同有效,但这只能是少数情形。  相似文献   

15.
从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角度入手,《公司法》16条第1款规定的公司对外担保问题不是当事人行为能力、标的问题。因此,判断对外担保的效力应遵循意思表示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的意思表示过程是: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形成对外担保意思,由法定代表人向外做出意思表示。无意思形成的对外担保效力,应据动机错误的效力规则确定其效力。有意思形成的对外担保效力,属于典型当事人错误,可纳入表示内容错误。由于界定赔偿责任时,须考虑相对人的过错,相对人过错取决于其审查义务,应限制相对人只是形式审查公司章程与担保决议。  相似文献   

16.
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约束性指标对政府责任的法律效力命题,为规划法治化的研究打开了一个切口。规划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的法律效力存在差异,并且在正当性和可行性上不乏需要论证的疑问。在规划中,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的法律效力差别,是法律效力的有无还是法律效力的强弱,也值得描述和论证。实现约束性指标对政府责任的法律效力,需要将规划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其关键是在就政府责任的重构,全国性规划与地方性规划、国家预算、产业政策、经济杠杆等的关系作出合理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中华民族多元生态法文化的内在组成部分,贵州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法治理念不仅是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的本土资源和智慧源泉,更与当代的生态法治思想不谋而合。本文基于我国生态文明法治构建的困境,在阐释贵州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从生态伦理、社会优位、生态法治三个方面对贵州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法治理念对当代生态文明法治的借鉴意义进行了探索和思考。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一种行政活动,行政问责的效力作用于一定的主体和事物,问责的效力范围即由问责的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所决定。行政问责效力范围的确定,既有利于保护基于问责形成的法律状态,又能防范问责机关之权力的滥用,保护公务员之正当权利免受不当问责之侵害。行政问责约束的行为主体包括:违法行为人,表明违法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不利性后果;问责机关,表明问责机关不能随意撤销、变更问责决定,亦不能对违法行为人进行重复评价;不特定主体,表明其需尊重基于问责形成的法律状态。行政问责作用客体则包括:劳动关系,表明问责机关可以解除与违法行为人的劳动关系;职务关系,表明问责机关可以撤销违法行为人之职务;岗位关系,表明问责机关可以调整违法行为人的工作岗位。  相似文献   

19.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为了厘清这个问题,从无权处分的相关概念界定出发,对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进行比较分析,着重剖析中国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析。当下,将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为有效,适应了中国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的物权变动模式,达成了对财产“静的安全”和“动的安全”保护的统一。但是问题依旧存在,最典型的如给恶意第三人取得无权处分标的物创造了可能、善意取得制度有被架空之嫌,因此可以考虑在未来引入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下探寻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的解决之法。  相似文献   

20.
法律制度的有效性是指法制的积极的社会影响,它的实现是社会法律制度因素和法制的社会基础综合作用的产物。法律制度有效性的社会基础包括国家与社会相互分离与彼此互动的社会结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和民主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