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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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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彪 《社科纵横》2023,(5):129-137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推进农村社会建设的双重面向,因此,探索乡村振兴中的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然而,已有研究多从制度、技术、文化等层面来探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在农村社会中,道德治理作为一种非正式治理手段起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启示。基于S省T村的“道德银行”治理实践考察,结果发现:德治建设通过构建价值引领、规则嵌入和行为示范“三位一体”的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了农村自治体系的精神秩序、制度秩序和行为秩序的塑造,激活了村民从价值引领实现社会价值遵从、规则嵌入实现社会规则(村规民约)适应、行为示范实现社会治理角色转变的跃升,推进了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的更新。  相似文献   

2.
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历史过程,其发生与发展应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加以考察。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外部性力量,是无法建构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治理体系的。继政权下乡和政党下乡之后,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的“登场”成为历史的必然。公社体制废除后的村民自治制度,其实质是党支持农民当家做主,在农民的主动参与中确立其主体地位,并将分散的农民吸纳到国家体制中来,以此建立对国家的认同,达到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我管理的协调,从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制度—示范—创新是村民自治进程的基本运行逻辑,这既保证了国家的统一性,又充分尊重社会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角度看,中国的乡村治理体制也需要相应的转型,对各种权力资源和治理机制加以整合,实行国家治理与乡村自治的共同治理,并在这一过程中推进村民自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进入新世纪以来,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愈来愈深入农村的实际生活中。它已不仅仅是国家治理乡村的一种制度,而且正在内化为国家法律赋予农民不可剥夺的权利。村民自治的深化要围绕农民的自治权利建构相应的保障和社会救济机制,以避免村民自治权利被悬空。同时,村民自治的核心价值是为广大村民的自由自主和自治活动提供制度性平台。这一平台的构建和运行需要相应的组织、财政、文化和社会资源。为此需要根据现阶段社会化小生产的特性,以市场化民主化为导向重建乡村社区。因此,村民自治深化的趋向,一是从组织重建到权利保障,二是从乡村改造到社区重建。  相似文献   

4.
论中国农村居民的分化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论中国农村居民的分化卢福营,徐勇本文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在不同经济单位之间、产业之间和社会之间的社会流动,导致其多元阶层化。作者运用阶层结构多维分析法,确立三种分层坐标,把现阶段中国农村居民的分层结构划为三个阶层系列加以分析,并指出当前农村居...  相似文献   

5.
黄林海 《创新》2014,(4):20-25,70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农村社会管理面临严峻形势,一方面,农村社会贫富分化严重,另一方面,处于村庄社会上层的乡村精英又呈现出多元化格局,除了传统的以村组干部为主的治理精英外,经济能人、宗族头人、意见领袖等非治理精英异军突起。然而乡村精英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存在个人色彩与逐利化浓重、公共责任弱化等问题,必须通过体制吸纳等途径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  相似文献   

6.
协商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乡村协商治理作为基层乡村群众的民主实践和有效治理制度的探索,不仅是社会主义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地协商治理发展不均,青海乡村协商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较为显著,主要表现在村民主体缺乏协商意识和能力、基层农村的社会组织疲软无力、协商治理制度匮乏等方面。因此,解决青海乡村协商治理中暴露的问题,加快完善乡村协商治理体制,优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青海基层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转型期乡村权力结构的分化与互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吴业苗 《社会》2002,(10):19-22
改革前 ,我国农村的基层权力结构是单一的 ,刚性结构 ,基层的重大权力都集中在公社和生产大队 ,具有高度的集权性。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 ,导致农村社会关系国家化、社区政权化。当前中国农村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现代传媒无处不在 ,市场观念无孔不入 ,使得并非完全封闭的乡村社会正在经受着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现代与传统、历史与现实的搏弈。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对接 ,改变了农民的人伦身份和分工身份的强制性 ,促进了中国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进程 ,导致乡村权力结构的分化。分析中国农村社会乡村权力结构分化状况 ,理顺它们的互动关系 ,不…  相似文献   

8.
叶大凤  梁健德 《创新》2021,15(1):56-63
村民作为村庄环境的天然在场者与直接利益相关者,在乡村环境治理中发挥着其他主体无可替代的作用.而当前我国村民在参与乡村环境建设过程中面临着治理主体失序、村民参与内部性紊乱、自主治理创新性不足、治理保障缺失等问题,导致其参与治理的有效性不高.上海市崇明区通过"全员治水"模式,在发挥村民参与治理主体性作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其他地方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及启示.可考虑从重塑村民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平衡治理主体间的权责关系、提高村民主体性治理的意识与能力、鼓励村民建立并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地方的经济与环保设施建设、构建长效的村民参与治理激励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破解农村环境治理中村民主体性参与的难题.  相似文献   

9.
张茂元 《社会》2009,29(5):21-38
在近代中国,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机器缫丝技术的应用,带来了植桑养蚕和缫丝的专业分化以及职业分化:农民向工人的转变。研究发现,在长三角地区,专业分化发生在城市和农村之间,且表现为一种利益冲突型结构的变革。在新的社会结构中,传统蚕区成为纯粹的原料供应地,蚕农和士绅等群体利益受损,因而售蚕茧并抵制机器缫丝技术的应用。而在珠三角地区,专业分化则发生在家庭内部和乡村内部,蚕农和士绅等利益相关群体能够从技术应用中获益,因而积极支持机器缫丝技术的应用。在珠三角地区,机器缫丝技术应用所建构的社会结构也主要表现为一种利益共享型结构,而技术应用所建构的这种利益共享型结构又极大地促进了技术的应用。  相似文献   

10.
申端锋 《社会》2005,25(6):210-213
2005年6月7—8日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召开了以“农民行动单位与村治模式”为主题的研讨会,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30多位中青年学者参加了研讨。与会者围绕着当前中国农村研究中的两个重要问题,即如何理解和解释中国农村的区域性差异,如何从中国农村经验中建构出中国理论,开展以中国为主位的农村研究,而不只是为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做脚注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农民行动单位与会学者认为,在西方社会学中,社会角色、社会行动、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结构等都是基本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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