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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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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和英美法系的判例、学说,都确立了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制度,我国《合同法》也第一次直接规定了出卖人应当就其交付的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品质瑕疵担保责任两类,每一类瑕疵担保责任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
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和英美法系的判例、学说、都确立了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制度,我国《合同法》也第一次直接规定了出卖人应当就其交付的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品质瑕疵担保责任两类,每一类瑕疵担保责任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3.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民族国家立法、区域立法和国际层面的买卖法,为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奠定了先进简约的规范理念。现代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瑕疵概念为连接点,无瑕疵给付成为出卖人的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亦已实定化,积极侵害债权制度再无存在之必要,因为任何瑕疵给付的行为均构成义务侵害。在学理认识上,"瑕疵担保说"和"履行说"的论争以"履行说"的全面实现而告以终结。再履行作为买受人的瑕疵权利构成原级履行请求权之延伸,居于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4.
论中国古代买卖契约中担保的形式与特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买卖契约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民事契约之一。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证买卖之债的实现,官府法令与民间习惯均要求买卖双方尤其是卖方必须在契约订立时明确各类担保条款。古文献资料记载和出土文物资料显示,我国古代买卖契约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为瑕疵担保、追夺担保、恩赦担保和信用担保。传统买卖之债的担保制度,在今天除恩赦担保完全失去价值外,其余则对现代市场经济进一步培育诚信公平理念,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保辜制度是中国传统法律中一项独特的法律制度。它在中国延续几近千年,在中华法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认为,至唐代保辜制度正式入律,并且已经具备了很强的可操作性,并在实践中引入了比较完善的保人担保制度,从而使唐代的保辜制度从立法到司法都取得了较高的成效。而保辜制度的实施对人际关系修复的效果对我们今天的立法思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市场商品质量问题很多,比如假药、假酒、伪劣化肥、劣质电器等商品不断冲击市场,愈演愈烈;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恶性事故屡有发生,给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伪劣商品造成的严重危害已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依合同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转移标的物的所以权于买受人的义务,此外,还负有两项瑕疵担保义务,即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本文重点阐述了两项瑕疵担保义务的构成要件、表现情况以及法律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7.
瑕疵担保制度,滥殇于古罗马法。其市民法中,依据要式买卖,成为现代权利瑕疵;以要式口约方式交易,演变为物的瑕疵。但其法律效果并非自始至今,一脉相承地保留下来。从研究所得,即便罗马法本身亦有转变,赔偿范围改为"在不欺瞒的条件下,买受人的应有利益"。贵族营造官,为保护买受人,建立告示,以买受人的信赖利益为主,到了东罗马帝国,因厌恶不诚实出卖人的诈欺行径,便加以修改,将原来的信赖利益,改为履行利益赔偿。此得为我们因应社会变迁的启发。  相似文献   

8.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中明确规定了卖方应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对于该义务的免除,中国学界尚未对其进行深入探讨.本文从其第42条的规定出发,提出并论述了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免除和相应违约责任免除的区分及各自的免除事由.除双方通过约定免除义务或责任以外,在"买方已知晓知识产权存在瑕疵"或"知识产权瑕疵是因为遵照买方指示而造成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卖方的担保义务,在"买方怠于通知"或"卖方无法控制的障碍"情况下可以免除卖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9.
公司瑕疵设立救济制度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内容。我国公司法虽在2005年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并未引入公司瑕疵设立救济制度。本文期待在对各国公司瑕疵设立救济制度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的公司瑕疵设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0.
无权处分制度在我国颇受争议,学者之间的讨论十分热烈,关注的焦点主要在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上。本文在界定无权处分行为中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力求对关于合同效力的三种学说作出正确评价,认为效力未定说是目前最接近立法的解释,并对其有关漏洞作出补充解释,得出结论: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未定,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此,无权处分制度才能在物权与债权制度体系下自由的生存,与善意取得制度、权利瑕疵担保制度等和谐的共处。  相似文献   

11.
王梵志是初唐诗坛通俗诗的代表,他的诗提供了大量有关唐代社会的珍贵资料,深刻地反映了初唐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及宗教的真实情况,王梵志诗作为史料可以以诗证史,正史书之不当,补文献之不及。  相似文献   

12.
唐代科举制度总的来说是较为公平合理的,但也存在某些弊病,尤以中晚唐为突出.从这一时期的六次科场案,我们可以看到科场上存在着奔竞钻营、受贿请托、试官判卷取人不公、名人权势人物的干扰主司等种种弊病.而这些弊病的产生,与当时的公荐、通榜、等第、试卷不糊名等科举措施有很大关系.  相似文献   

13.
中唐是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时期,也是列锦辞格发展演进的重要时期。中唐踵继初唐与盛唐,在列锦模式上又有了四种新的变化。列锦辞格在中唐的运用是相当普遍的,它对诗歌作品意境与画面感的营造,对诗歌韵律美的营造,都有很大作用。不过,中唐诗歌中虽然列锦辞格的运用相当普遍,但也有许多形式上类似列锦而实非列锦的辞例,这种情况是需要予以厘清的。  相似文献   

14.
唐代国子监下辖国子、太学、四门学、广文馆、书学、算学和律学共七学,广文馆在这七学中设立时间最晚,是在玄宗天宝九载七月才设置于国子监中的。它之所以设置,是由于当时生徒离开国子监,给国子监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从更深的层次来说,是由于当时科举制度的发展对当时的官学教育产生了危害。它设置不久,就遇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由于统治者不重视等原因,它失去了自己的所有馆舍,搬到国子学中去了。根据现有的史料,特别是考古发掘的新发现,可以证明,广文馆在搬到国子学中去之后仍然存在于国子监中,继续发挥着它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坊市格局下的唐代市场管理体制通过限制商业人口、商品数量以及经营空间来达到市场交易有序化。但这种模式需随着唐代工商业的发展而做出调整。唐中后期各地草市自发兴起,长安东、西两市经济功能逐渐差异化,坊内商业活动频繁,均体现出人为规定的市场管理制度与市场的自然秩序之间的矛盾。为适应市场自然秩序的变化,唐政府对人为秩序不断进行调整,如扩大市场规模、模糊坊市界限等,这种适应性调整不可避免带有一定滞后性。  相似文献   

16.
唐代的监察机构已经扩大化、完备化、独立化,监察官员的地位提高,监察活动法律化,对后来的封建政权的监察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辽朝建立后,即采用唐制,又保留了本民族的特点。表现在监察机构的建立,监察准则沿用“六条问事”制度,进一步扩大监察官员的职责与权限,包括治吏、治狱、治监、治民,形成了较为有特色的监察制度,这对提高统治效能,巩固皇权,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起了重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蔡邕与唐隶     
对于唐隶历来褒贬不一,宋多肯定,清则尊汉卑唐。唐代确立了蔡邕隶书至尊的地位,把许多汉魏碑刻的书碑权判归蔡、钟,《石经》及曹魏碑刻成为唐人取法的主要对象。唐以前碑刻的书写为文史书佑之职责,蔡、钟书碑多附会,《石经》及曹魏碑刻具有程式化倾向。唐隶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对传统取法的狭义性导致了书风的趋同性,传统基因的缺乏导致了气格的虚弱.唐人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走上了繁荣隶书之路。面对积弱已久的隶书,能够恢复元气,形成时代风格,其历史贡献也不可抹杀。  相似文献   

18.
现存的宋朝官品令,载于《宋史·职官八》,但属于南宋时期的官品令,为元丰改制后的产物。改制之前,北宋前期的官品令已经亡佚。它究竟是唐代旧制,还是宋朝新制,学界持有不同观点。宋承唐制,品阶制度也不例外。自宋朝初年至元丰改制前,基本沿用唐代官品令。元丰改制,才形成了本朝新制。《旧唐书·职官一》所载《永泰官品令》,与《唐六典》所载官品令并无大异,它记录了唐德宗以前的品秩变动,并为五代、北宋沿用。《宋史·职官八》所载《建隆以后合班之制》,记录元丰改制之前行用的唐代职事官。《宋史·舆服四》所载康定二年行用的部分官品,《职官分纪》所载若干官品,以及唐后半期至宋元丰改制前的相关零散史料,大体可以复原北宋前期的品阶制度。  相似文献   

19.
唐代教坊机构的设立,是乐分雅俗观念的产物,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汉魏以来俗乐管理职能,其与太乐系统并存,在隋代以"设坊教乐"而得名,入唐后逐渐以中官为使,归禁中管理,为皇家私属。  相似文献   

20.
柳宗直《西汉文类》是今可考唐代为数不多的由唐人编纂且未选唐人诗文的总集,虽然该集已佚,但编纂者柳宗直兄柳宗元所为序文尚存,其他典籍亦保留有是集的相关资料,据此可以考知该集的编纂动因、选录内容及标准、编纂体例及批评特点。尤其重要的是,《西汉文类》纂于唐古文运动盛兴之际,该集所体现的文学观、选学观等与唐古文运动有着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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