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在刑法理论中,间接故意犯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从目前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来看,间接故意的概念主要有"放任说"、"同意说"、"容忍说"、"不违背本意说"以及"明知说"和"冒险说"等各种不同的主张。如何正确地对待上述各种不同的观点,是推导出间接故意犯罪新概念的关键。要弄清间接故意犯罪的新概念,除了对其内涵必须作出明确的阐述之外,还必须对间接故意犯罪与相关概念之间的界限作认真的辨析。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有意纵容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这一概念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重大价值。  相似文献   

2.
文章通过对被告人陈先柱、对被害人张远、张士红故意伤害案的法理分析 ,对刑罚理论中的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犯罪、吸收犯、连续犯等刑罚理论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剖析 ,以求能对司法同仁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间接故意犯罪的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间接故意犯罪中的“放任”是一种不计后果和不希望的心理态度 ,并具有附属性与转化性 ;明知结果必然发生而放任的是直接故意而不是间接故意心态 ;间接故意犯罪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 ,不存在犯罪未遂、既遂等犯罪形态的划分问题。  相似文献   

4.
间接故意犯罪中的“放任”是一种不计后果和不希望的心理态度,并具有附属性与转化性;明知结果必然发生而放任的是直接故意而不是间接故意心态;间接故意犯罪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不存在犯罪未遂、既遂等犯罪形态的划分问题。  相似文献   

5.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存在两种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当行为人对被组织者是残疾人或者儿童的事实并无明确认识时,属于间接故意;当行为人明知被组织者是残疾人或者儿童,行为人没有希望而只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也属于间接故意.除直接敌意之外,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还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另外,作为一种间接故意犯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成立并不要求行为人存在非法牟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对直接故意特殊形态的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红 《东方论坛》2003,(5):117-120
我国刑法将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 ,在直接故意中 ,存在一种特殊形态 ,即 :明知—必然性—放任。由于立法的局限性 ,理论界对特殊形态中的意志因素认识不同 ,众说不一。本文围绕这一问题 ,结合故意犯罪的内涵、构成要素、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说明在直接故意特殊形态下 ,存在一种介乎于“希望”和“放任”之间的独立的心理态度 ,从而对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的概念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7.
在对犯罪主观因素的考查中,间接故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其认定因素中的“明知”和意志因素中的“放任”的理解,应该建立在对危害结果的不确定认识即“可能性认识”上,反之.如果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确定态度就超出了间接故意的范畴。由此也可推知,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试论非法行医罪的罪过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于非法行医罪等法定犯的行为犯、情节犯而言,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可以直接体现在违法性认识上,其内容应当以行为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性认识为前提。非法行医罪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不包括间接故意。非法行医罪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不应包括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剖析,论述了该条在量刑上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误将间接故意犯罪按过失犯罪量刑;二、没有充分注意交通肇事的社会危害性;三、没有区分过失行为在主观恶性上的不同。  相似文献   

10.
任何社会,都需要进行语言地位规划,确定社会通行语与通行文字.语言地位规划一般是由政府领导的,但是,中国古代语言地位规划的实现具有多元性特点:只有在改朝换代或统治民族发生变换的时期,政府在语言规划中的地位才会凸显出来;常规时期的语言地位规划,往往不是通过政府的语言文字政策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政府对经学的提倡间接实现的.经学的提倡实现了社会书面语的规划,同时也确立了社会通行文字的规范标准.  相似文献   

11.
从立法机关对检察机关的酌定不起诉权的态度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分析,"犯罪情节轻微"是我国检察机关行使酌定不起诉权的前提条件,而将"犯罪情节"理解为量刑情节则有助于充分实现酌定不起诉权的积极功能。  相似文献   

12.
论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主要是司法管理制度。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该扩大到任何有非法所得及收益的犯罪,洗钱罪的主体也应该扩大到包括上游犯罪人在内,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应包括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3.
犯罪观的“交锋”:“刑事和解”与传统犯罪理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事和解”的出现显示了对犯罪的另一种理解可能。以传统犯罪理论为背景,以比较分析为基本路径,可以全面展现两种犯罪知识与理念的“交锋”。从宏观角度看,两者对犯罪的不同理解根源于观察路径和方法论立场的重大分歧 :传统理论着眼于“远距离观察模式”,形成了“国家中心主义”的犯罪观;而和解理论则立基于“近距离观察模式”,发展出“被害人中心主义”的犯罪观。在这样的逻辑脉络下,两者在社会危害性理论、刑事法律关系及被害人同意等问题域中,产生出辐射性的对峙与紧张。作为某种反思性的维度,“刑事和解”在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中具有相当的解释力,为重新估价和改进传统犯罪理论提供了重要契机。  相似文献   

14.
犯罪既遂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志祥 《南都学坛》2009,29(6):79-84
犯罪既遂是犯罪成立的具体形态之一,是在犯罪已经成立的前提下表明犯罪已经完成的一种结局状态。犯罪既遂条件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既遂罪的犯罪构成是基本的犯罪构成,是由刑法分则条文直接规定的;未完成形态犯罪的构成是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以刑法分则具体条文规定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结合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认定的。二者在犯罪构成方面存在"质"的不同,符合犯罪构成行为所成立的就不可能是既遂罪与未完成形态的犯罪,而是性质截然不同的犯罪,在这方面,转化犯是一适例,在转化犯的场合,之所以发生此罪向彼罪转化的现象,原因在于发生了根本不能为此罪的犯罪构成所包含的"质"的变化。  相似文献   

15.
"罪刑系列"是指一种罪法律规定一连串近似的犯罪构成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定刑。这种立法方式被多国刑法典所采纳。罪刑系列立法是罪刑法定原则和法律解释对立统一的产物,顺应了现代刑法调控模式转变的要求。针对我国现有贿赂犯罪的规定提出了几条立法建议,以期严密法网,完善法典。  相似文献   

16.
在一个宏大的刑法刑事政策化语境下,可罚性阶层的运用无疑是其中一条现实可行的进路。可罚性在刑法之内可以起到联结犯罪论与刑罚论的桥梁作用,能够有效地缓和犯罪论与刑罚论的紧张关系,平衡罪与刑的矛盾和脱节;在刑法之外可以起到刑法与刑事政策的沟通节点的效果,减轻刑法与刑事政策不同步性所造成的立法与司法损耗,是立法者根据某种刑法以外的公共政策目的例外地设置的犯罪成立要素。有鉴于此,应该赋予其犯罪论体系范畴的地位,作为有责性之后的独立阶层。这对于实现刑法预防犯罪的效果、控制刑事责任的范围、实现刑事政策的目的追求,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97刑法规定的一种新罪。理论界对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尚存在三种不同的认识,包括故意说、过失说及混合说。从该罪的立法原意、行为方式及其与相关罪的关系来分析,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应为过失,是过失危险犯。鉴于"非典"时期的经验教训,也为了在理论上给打击妨害"非典"及类似传染病防治的行为提供支持,应该将本罪涉及的传染病范围扩大,改为"突发传染病",进一步明确本罪的行为方式,并适当调整量刑幅度。  相似文献   

18.
食品监管渎职罪只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在食品监管渎职罪中,行为人对违反食品监管法规持故意的过错心理,行为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没有认识或者行为人认为这种危害结果不会发生,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持漠不关心的情感态度。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食品监管渎职行为因法规竞合所生诸罪名的认定,也要注意区分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9.
分析贷款诈骗罪的基本特征,并就如何认定犯罪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犯罪目的展开论述,指出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犯罪目的,应当综合各种主客观因素予以科学合理的推定。  相似文献   

20.
当前刑法理论学派之争正在趋于折衷,对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也应该通过主客观相结合的路径来适应世界刑法理论的发展趋势,在强调客观方面的同时,关注共犯的主观努力,同时对共犯的中止行为提出一定的要求。依据牧野英一"因果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应从因果关系理论的视角来构建,即时间性、自动性、脱离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